危废处置企业的许可处置量是否为企业危废经营许可证的核定处置量加20%,超出核定处置量不到20%需要提出申请吗?
答复单位: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答复内容:您好,《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禁止不按照经营许可证规定从事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处置经营活动。第十二条第四款规定,经营危险废物超过原批准年经营规模20%以上的,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原申请程序,重新申请领取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感谢您的关注与支持!
中国环境报2021年11月23日
中国环境报2021年10月29日
中国环境报2021年08月13日
格隆汇2021年07月16日
雅居乐环保2021年06月23日
保定市生态环境局2021年06月21日
国务院2021年06月04日
韦伯咨询2020年07月02日
格隆汇2020年05月07日
台泥集团2020年03月19日
泉州市石狮生态环境局11月29日
泉州市生态环境局11月26日
巴中市生态环境局11月21日
佛山市生态环境局11月04日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10月18日
陕西省生态环境厅09月19日
汕尾市生态环境局09月02日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08月20日
喀什地区生态环境局08月07日
三明市生态环境局07月25日
汕尾市人民政府07月19日
河北省环境厅昨天
生态环境部11月28日
河南环境厅11月25日
北极星环保网11月06日
陕西环保集团09月14日
江西省华赣环境集团有限公司09月02日
北极星水处理网08月26日
北极星固废网07月25日
北极星大气网07月23日
北极星固废网07月15日
六盘水市钟山区人民政府0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