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1日,北极星大气网从四川省生态环境厅获悉,根据《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要求,近日该厅发布四川首批纳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温室气体重点排放单位名录,共有48家拥有火力发电、热电联产工段且年度温室气体排放量达到2.6万吨二氧化碳当量的能源企业和工业企业入围。
关于发布四川省温室气体重点排放单位名录(第一批)的公告
根据《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生态环境部第19号令)要求,现将四川省温室气体重点排放单位名录(第一批)公告如下。
淄博市生态环境局03月22日
深圳市生态环境局03月19日
深圳市生态环境局03月04日
深圳市生态环境局2023年12月28日
北京市生态环境局2023年12月25日
吉林省生态环境厅2023年12月22日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2023年12月15日
宁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2023年11月29日
天津市生态环境局2023年11月27日
北京绿色交易所2023年11月24日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前天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04月17日
北京市生态环境局04月16日
大连生态环境04月01日
生态环境部04月01日
天津市生态环境局03月21日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03月20日
生态环境部03月18日
《能源评论》03月15日
海博思创04月19日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04月08日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04月07日
中国环境04月07日
生态环境部04月07日
沈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03月26日
中国绿发会02月26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官网02月06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官网02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