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政府印发《无锡市生态文明建设规划(2021—20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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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定63项重点工程 《无锡市生态文明建设规划(2021—2025年)》印发

2021-11-26 15:12 来源: 北极星环保网 

无锡市政府印发《无锡市生态文明建设规划(2021—2025年)》,划定63项重点工程,目标到2025年,优良天数比例达82.0%,PM2.5浓度达30微克/立方米,水质优Ⅲ类比例达90%以上,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低于0.79吨/万元,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逐步提高。详情如下:

无锡市生态文明建设规划(2021—2025年)

无锡市人民政府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

前 言

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是关系国家发展全局的重大战略,对于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生态文明建设是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千年大计,并明确提出要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2018年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正式确立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新时代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确立了“十四五”时期的主要目标,提出生态文明建设要实现新进步。

“十三五”以来,无锡市委、市政府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总书记视察江苏重要讲话指示精神,贯彻实施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紧紧围绕“全省高质量发展领跑者”的目标定位,统筹抓好经济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生态文明建设取得显著成效。2017年9月,无锡市被授予首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称号。

“十四五”时期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奋力谱写“强富美高”新无锡建设新篇章的关键阶段,也是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实现碳达峰目标的关键期和窗口期。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中央、省有关生态文明建设的新要求、新目标、新任务,进一步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推动高质量发展,无锡市政府编制了《无锡市生态文明建设规划(2021—2025年)》。本规划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统筹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保护和修复,致力于率先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建设更高水平美丽中国、美丽江苏的样板城市,提出了新阶段无锡市生态文明建设的目标及任务,是巩固提升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的指导性、纲领性文件。

一、工作基础与形势分析

(一) 工作基础

无锡市地处长江三角洲江湖间的走廊部分,江苏省东南部,太湖之滨,北临长江,南接浙江、安徽两省,西邻常州市,东靠苏州市,全市总面积4627.46平方公里。现辖江阴、宜兴两个县级市,梁溪、锡山、惠山、滨湖、新吴五个区和无锡经济开发区,全市常住人口746.40万人,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82.8%。2020年,地区生产总值12370.48亿元,三次产业比例调整为1.0:46.5:52.5。

2017年市政府印发《无锡市生态文明建设规划(2016—2020修编)》,规划实施以来,市委、市政府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总书记视察江苏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高质量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强富美高”新无锡建设取得重大阶段性成果,2017年无锡市荣获“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称号,锡山、宜兴、惠山、滨湖先后创成“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市、区)”。2020年规划指标体系的35项指标均达到规划目标,且多项指标优于目标值(指标完成情况见表1)。

经济发展方式更加绿色。综合经济实力实现新跨越,全市地区生产总值迈上万亿新台阶,2020年人均地区生产总值达到全国大中城市第一名。实体经济蓄力发展,产值超千亿元的制造业产业集群达到8个,战略性新兴产业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比重达到34.9%。供给侧改革深入推进,累计压减钢铁产能290万吨、水泥产能30万吨,淘汰印染产能1.45亿米,关停化工企业887家,累计关停取缔“散乱污”企业(作坊)12523家。无锡作为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成效明显市、全国工业稳增长和转型升级成效明显市,两次受到国务院办公厅通报激励。资源集约利用水平不断提升,全市万元GDP用水量较2015年下降24.8%,单位GDP能耗较2015年累计下降18.69%,多次获评江苏省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模范市,无锡节约集约用地综合评价得分连续四年位列全省第一。

治污攻坚成效更加显著。碧水保卫战取得重要进展,2020年太湖无锡水域水质总体符合Ⅳ类水平,总氮浓度2018年首次达到Ⅳ类标准,连续13年实现太湖安全度夏和“两个确保”;国省考断面优Ⅲ比例从2015年28.9%提升到2020年86.0%;13条主要入湖河流和3条主要入江支流水质2019年起首次全部达到Ⅲ类及以上标准。蓝天保卫战持续深入开展,PM2.5年均浓度由2015年61微克/立方米下降到2020年33微克/立方米,在全省率先达到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优良天数比率由2015年64.1%上升到2020年81.7%。净土保卫战扎实稳步推进,如期完成农用地详查和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环境基础设施能力大幅提升,危废焚烧填埋处置能力较2015年增加6倍,增加幅度居全省前列。

人与自然关系更加和谐。生态保护网络建设积极推进,形成太湖生态保护圈、江阴长江生态安全示范区和宜兴生态保护引领区“一圈两区”生态格局。生态修复力度持续加强,全面整治长江干流两岸10公里范围内的废弃露天矿山,加强沿江地区生态防护林建设,森林覆盖率达21.39%;积极创建宜兴矿地融合省级示范区,实施国土生态恢复性整治12.81平方公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3.27平方公里。湿地保护管理体系不断健全,先后建成蠡湖、梁鸿、长广溪等3个国家湿地公园,江阴月城芙蓉湖等6个省级湿地公园和十八湾等24个湿地保护小区,2020年自然湿地保护率达62%、位列全省前三。全市域筹备生物多样性调查工作,宜兴作为全省首批试点县(市)区完成生物多样性本底调查。

生态文明理念更加深入。率先在省内成立以市委书记、市长为“双组长”的生态文明建设领导小组。持续开展环保宣传“四进”活动,党委、政府领导干部生态文明建设意识普遍提高,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日益成为全市上下共识和自觉行动;公众生态文明素养不断提升,自觉践行生活垃圾分类、绿色出行、碳普惠制等。生态文明共建共享持续深化,累计创成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镇(街道)67个,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村(社区)26个,公众对生态文明建设的满意度由2015年的86.3%提升到2020年的93.5%,对于政府重视生态文明建设的认可率高居全省第一。

虽然无锡市生态文明示范建设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对照生态文明新要求、高质量发展新定位、人民群众新期盼,还存在一些问题和短板:污染排放总量较大,单位国土面积工业废水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排放量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单位国土面积各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量在全省处于高位。环境质量达标尚不稳定,太湖无锡水域总磷浓度出现波动且有抬升趋势。环境治理能力存在短板,污水收集处理、垃圾处置等基础设施建设仍需加强,温室气体和VOCs监测能力不足,污染溯源能力还不强,队伍建设亟待加强,能力素质仍需提升。

表 1 《无锡市生态文明建设规划(2016—2020修编)》指标完成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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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形势分析

“十四五”时期是无锡市全面开启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示范区建设、奋力谱写“强富美高”新无锡建设新篇章的关键阶段,生态文明建设进入了以降碳为重点战略方向、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实现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由量变到质变的关键时期,生态文明建设面临着新的机遇和挑战。

从机遇看,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发展仍然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对无锡而言生态文明建设仍然处于关键期、窗口期。一是党中央、国务院一以贯之重视生态文明建设,把应对气候变化工作摆在了生态文明建设更加突出重要的位置,把实现减污降碳协同效应作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目标要求,为生态文明建设实现新进步提供了方向指引和根本遵循。二是绿色“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长三角一体化等国家战略的深入实施,有利于建立生态环境联保共治的新机制,成为太湖水环境治理、跨区域大气污染等关键问题新的突破口,为解决区域、流域性环境问题提供重要契机。三是无锡市圆满完成污染防治攻坚战阶段性目标任务,积累了丰富的生态环境保护经验,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协同发展的理念已成为全市上下各级领导干部共识,为“十四五”继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奠定了良好基础。

从挑战看,生态文明建设仍处于压力叠加、负重前行的攻坚期,保护与发展长期矛盾和短期问题交织,生态环境保护结构性、根源性、趋势性压力总体上尚未根本缓解。一是生态环境容量依然偏紧,以重工业为主的制造业仍是支撑全市经济发展的重要基石,能源消费、货物运输量需求将持续保持高位,土地开发强度大、产业结构偏重、能源结构偏煤、运输结构偏公路的情况较难发生根本改变。二是污染防治触及的矛盾问题层次更深、领域更广、要求更高,太湖安全度夏和“两个确保”仍然面临较大压力,地表水国省考断面由45个增加到71个,大气臭氧污染的势头尚未遏制,生物多样性保护、化学品环境风险防控、新污染物治理等更广泛的领域亟需加强。三是应对气候变化压力较大,能耗强度持续下降的难度越来越大,煤炭减排的空间越来越小,可再生能源的应用面临瓶颈,能源结构调整空间有限,率先实现碳排放达峰面临“多道坎”。

二、规划总则

(一)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总书记视察江苏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围绕勇做全省“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排头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协同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把握减污降碳总要求,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持续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动无锡市生态文明建设工作持续走在全省和全国前列,为无锡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勇创全省“强富美高”建设示范区奠定坚实的生态文明基础。

(二) 基本原则

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坚定践行“两山”理念,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统筹推进经济生态化与生态经济化,加快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增加经济社会发展的“含绿量”。

系统谋划,彰显特色。依托优越的地理位置和自然生态环境本底,以及在经济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方面取得的良好基础,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系统谋划生态文明建设巩固提升路径。

统筹协调,分步实施。妥善处理好经济社会发展与环境保护、城镇与乡村、全面推进与解决重点问题的关系,着力补短板、强弱项,提升城市品质,使生态文明建设协调有序地整体向前推进。

政府主导,全民参与。发挥政府组织、引导、协调作用,强化以政府为主导、各部门分工协作、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凝聚整体合力,推动无锡市生态文明建设稳步、高质发展。

(三) 规划范围

无锡市全部行政区域范围,包括江阴市、宜兴市2个县级市,梁溪、锡山、惠山、滨湖、新吴5个区和无锡经济开发区,总面积4627.46平方公里。

(四) 规划期限

本次规划的基准年为2020年,规划期限为2021—2025年,展望至2035年。

(五) 规划目标

到2025年,城市生态承载力稳步增强,群众绿色发展获得感持续提升,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取得显著进展,无锡特色、江南韵味进一步彰显,太湖湾科创带率先实现碳达峰,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市、区)实现全覆盖,成为美丽中国、美丽江苏的样板城市。

——美丽无锡建设展现新面貌。更高标准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实现环境质量明显改善,优良天数比例达82.0%,PM2.5浓度达30微克/立方米,水质优Ⅲ类比例达90%以上,主要入湖河流、入江支流优Ⅲ类比例保持100%。城乡宜居品质显著提升,自然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95%,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15平方米/人。

——生态系统功能不断增强。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得到优化,山水林田湖草系统修复稳步推进,自然生态空间持续实现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功能不降低,河湖岸线得到有效保护,林草覆盖率达21.39%以上,生物多样性调查覆盖率达100%,生态环境状况指数稳中向好。

——产业绿色发展取得实质进展。绿色低碳循环发展产业体系初步建立,能源资源利用效率大幅提高,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单位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单位国内生产总值建设用地使用面积下降率完成省定目标,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低于0.79吨/万元,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逐步提高。

——环境治理现代化取得重要突破。生态文明制度改革深入推进,导向清晰、决策科学、执行有力、激励有效、多元参与的现代环境治理体系基本建立,数字化、智能化的环境治理监测监管能力显著提升,公众对生态文明建设的满意度、参与度逐步提高。

展望2035年,率先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绿色生产生活方式普遍形成,资源能源集约安全利用处于国内国际先进水平,碳排放提前实现达峰并稳中有降,生态环境实现根本好转,建成更高水平的美丽中国、美丽江苏的样板城市,成为具有国际美誉度的生态宜居名城。

(六) 规划指标

规划指标体系由生态制度、生态安全、生态空间、生态经济、生态生活和生态文化等六大类35项指标构成,其中约束性指标19项,参考性指标16项。指标设定主要以2021年生态环境部印发的《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建设指标(修订版)》为依据,结合无锡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实际,增设“主要入湖河流监测断面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主要入江支流监测断面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生物多样性调查覆盖率”、以自然村为统计口径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4项特色指标(具体建设指标见表2)。

表 2 无锡市生态文明建设规划建设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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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规划任务与措施

(一) 完善生态文明制度,健全现代治理体系

构建责任清晰、激励约束并重、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推进生态文明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促使生态文明建设实现新进步。

1. 强化生态文明法治体系和能力

(1) 健全法规政策体系

完善生态环境领域地方性法规政策体系,加快水资源节约利用条例、河道保护条例等生态文明建设地方性法规的修订进程,结合国家有关立法进展情况推动市级应对气候变化立法工作。严格执行江苏省地方性法规和地方标准,落实企业(污染源)全过程环境管理规范。

(2) 强化生态文明责任制

明确生态文明建设责任,完善工作推进机制,修订完善市级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进一步厘清相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强化权责体系建设,实现权责统一;完善落实“河(湖)长”、“断面长”制和空气质量三级“点位长”制。加强企业环境治理责任制建设,指导督促企业制定环境管理清单,探索研究企业环境管理标准化、规范化模式,以电子信息、印刷包装等行业为示范,分行业将相关法律、法规、标准、管理要求等梳理成管理标准,引导企业对照进行管理。推动企业严格落实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一证式”管理实施细则,确保企业持证排污、按证排污;推动排污许可与环境执法、环境监测、总量控制、排污权交易等环境管理制度有机衔接。

(3) 完善执法监管体系

严格环境监管,完善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持续开展“绿刃”、“大风”、“排污许可”专项执法活动,加强执法标准化建设,严格执行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加强移动执法,配齐配强执法装备,积极推行非现场监管,推行生态环境行政败诉案件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加强司法衔接,落实生态环境审判体制改革,加强生态环境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完善司法服务保障机制。加强环境污染刑事案件检测鉴定工作,强化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完善《无锡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及8个配套文件的实施细则,探索建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

(4) 提升监测监控能力

依托“感知环境、智慧环保”物联网应用平台,构建天地一体、省市县三级联网共享的生态环境监测监控网络,实现全市综合整治河道考核断面、83个蓝藻打捞点、太湖无锡水域重点“湖泛”区自动监测站全覆盖;完成全市重点区域大气颗粒物监测网、光化学监测网、温室气体监测网和超级站建设升级,推进ODS(消耗臭氧层物质)大气监测网络建设,构建全市大气臭氧立体综合监测网络。在入太湖河流开展有毒有害污染物监测试点,在火电、钢铁、水泥等行业企业开展温室气体排放源监测试点。

(5) 加大信息公开力度

进一步深化群众关注的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修订完善主动公开目录;加大对生态文明建设重大决策、重要改革措施、重点工作解读力度,及时关注舆情,回应好人民群众关切期待。严格执行重点排污企业环境信息强制公开制度,排污单位要及时公布监测和排污数据、污染防治设施建设运行情况、重污染天气应对措施等信息;定期向社会公众开放环保治理设施。

2. 完善生态环境市场经济政策

(1) 完善生态补偿制度

全面贯彻落实《无锡市生态补偿条例》,科学界定保护者与受益者权利义务,推动形成生态补偿与秸秆焚烧、化肥农药减量使用、精准帮扶结合的生态补偿制度体系。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水环境资源双向补偿、生态红线保护及转移支付等制度,实施太湖流域跨地区生态保护补偿试点。健全生态补偿配套机制,形成生态补偿稳定投入机制,完善生态补偿考核评价制度。

(2) 推行环境权益交易

根据国家、江苏省要求建立完善环境权益交易市场,积极参与区域水权、排污权、用能权、碳排放权等初始分配与跨区域交易制度建设,推行项目节能量交易和用能权有偿使用、交易制度,开展水权交易试点,推动有限资源能源和环境容量指标向重点行业企业流动。实施与污染物排放总量挂钩的财政政策。

(3) 推动绿色金融发展

鼓励商业银行开发绿色金融产品,加大对企业节能减排、污染治理技术改造的信贷支持。探索在省下达的专项债务额度内申请发行专项债券用于符合条件的环境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支持符合条件的绿色企业上市和再融资。积极推进宜兴创建国家绿色金融创新改革试验区,支持企业申报“环保贷”,落实绿色债券贴息、绿色产业企业发行上市奖励、绿色担保奖补等政策。深化实施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无锡模式2.0”的建设,进一步扩大参保行业和企业数量,加大参保企业在环保领域金融政策和财政政策的扶持。

(4) 优化环境市场价格机制

加快形成有利于绿色发展的价格政策体系,严格落实“谁污染、谁付费”的政策导向,建立和完善固体废物处置、污水垃圾处理、节水节能、大气污染治理等重点领域的价格形成机制。强化工业企业资源利用绩效评价和环境信用评价结果应用,落实差别化电价、水价政策。

3. 推行绿色考核及责任追究制度

(1) 健全绿色政绩评价考核机制

完善经济社会发展绿色评价办法,将环境损害、碳排放总量、生态效益等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评价体系,根据区域发展现状和生态环境特点,实行差别化考核政策。完善干部政绩考核体系,把生态文明指标完成情况和实绩作为重要考核内容,逐步提高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占党政实绩考核的比例。

(2) 推进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

根据上级统一部署,在总结宜兴市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经验基础上,逐步开展其他市(县)、区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逐步建立健全科学规范的土地、矿产、森林、湿地、水等自然资源统计调查制度和资产负债表编制制度。

(3) 实行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制度

结合无锡自然资源禀赋特点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具体要求、重点内容等,建立健全无锡市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技术体系,规范审计内容,逐步扩大审计对象,完善审计工作构架,建立整改督查机制和协作配合机制,督促问题的整改。加强审计结果的分析和应用,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依据。

(4) 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制度

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问责、终身追责”制度,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决策、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对职责履行不到位、任务推进不到位、问题整改不到位的,实施追责机制,对违背可持续要求、造成资源环境生态严重破坏的,记录在案并实行终身追责。

(5) 建立严格惩戒机制

按照“最严标准、最严措施、最严监管、最严问责”要求,紧紧围绕环境质量目标达标、突出环境问题整改、高质量考核完成等当前重点工作,制定出台严格惩戒措施,通过采取收取惩戒金、暂停项目环评审核上报、暂停生态环境类荣誉表彰推荐、实施约谈曝光、实施责任追究等惩戒措施,进一步压实生态文明建设责任。

(二) 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巩固攻坚成效

坚持源头治理,推进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将应对气候变化工作摆在更加突出位置,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实现减污降碳协同效应。

1. 坚持示范引领,扮靓太湖湾科创带

(1) 引领环境质量新目标

将低碳、生态、绿色理念贯穿太湖湾科创带建设全过程,把太湖湾科创带打造成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最优、产业经济绿色化水平最高、污染排放总量最低的生态环境标杆区,使太湖湾科创带成为长三角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示范区。到2025年,太湖湾科创带率先实现碳达峰,PM2.5浓度优于全市平均水平25%,空气优良天数比率优于全市平均水平,主要河道监测断面100%达到地表水Ⅲ类水质标准。

(2) 推动率先实现碳达峰

在太湖湾科创带深入推进低碳城市、低碳城(镇)、低碳园区、低碳社区建设,在全市推广复制典型经验和模式。积极创建国家低碳城市试点、国家气候适应型城市建设试点、碳排放达峰先行区、零碳城市、国家低碳工业园区试点和国家低碳示范社区试点。加快推进新吴区零碳科技产业园、宜兴市零碳创新中心和经开区智慧城市典型能源示范项目建设。广泛开展低碳商业、低碳旅游、低碳企业和碳普惠试点,深入开展“碳普惠制”二期建设。加快建设一批“零碳”园区和工厂,推动建设一批碳捕获、利用与封存示范工程,加快形成符合无锡自身特点的“零碳”发展模式。

(3) 试行环境治理新要求

积极稳妥推进各项前瞻性、示范性生态环境治理工程。推动城镇污水处理厂准III类提标全覆盖,新吴区率先实现尾水排放基本达到地表水Ⅲ类标准;推进“污水零直排区”建设试点和中水回用工程建设。基本实现VOCs治理从末端治理向源头替代转变,油漆涂料使用比例逐年降低并大幅优于全市水平;实行国内最严格的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监管,禁止国五以下排放柴油货车和国三以下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对照“全国最干净城市”,打造餐饮油烟、汽修、干洗行业等城市生活源治理“标杆”。建成“分类化收集、无害化处理、资源化利用”固危废处置体系,做到“零”暴露污染。

2. 坚持减污降碳,强化气候变化应对

(1) 强化目标约束和峰值引领

贯彻落实国家、江苏省对无锡市二氧化碳排放达峰目标的要求,编制无锡碳达峰碳中和实施意见和碳达峰总体方案,力争全市二氧化碳排放在2028年达峰。有效推动电力、钢铁、水泥等高耗能行业在“十四五”期间率先达峰。鼓励大型企业,特别是大型国有企业制定二氧化碳达峰行动方案。推动省级开发区(园区)率先达峰,到2025年,50%以上省级开发区(园区)实现碳排放达峰。实施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加强达峰目标过程管理,2025年二氧化碳排放总量控制在1.1亿吨左右。

(2) 严控重点领域二氧化碳排放

构建低碳工业体系,积极推广低碳新工艺、新技术,支持采取原料替代、生产工艺改善、设备改进等措施减少工业过程温室气体排放。发展低碳运输,推行“绿色车轮”计划。加快绿色施工技术全面应用,推进绿色建材产品认证和采信应用,稳步发展装配式建筑,推广装配化装修。提高生态系统碳汇增量,结合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创建工作,发挥森林、农田、湿地的重要作用,增强温室气体吸收能力。探索低碳农业试点,积极提高土壤有机质含量,增加农田土壤生态系统固碳能力。

(3) 提升气候变化应对水平

加强气候变化风险评估与应对。开展气候变化风险评估,识别气候变化对敏感区水资源保障、粮食生产、城乡环境、人体健康、重大工程的影响,开展应对气候变化风险管理。完善区域防灾减灾及风险应对机制,制定应对和防范措施,提升风险应对能力。

开展协同减排和融合管控试点。以部省共建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试点省为契机,探索温室气体排放与污染防治监管体系的有效衔接路径。探索将温室气体排放清单逐步纳入环境统计体系,逐步将温室气体的排放监测、监督等纳入环境监测执法监督范畴。积极推动排放单位监管、排污许可制度、减排措施融合,推进碳排放报告、监测、核查制度与排污许可制度融合,将碳排放重点企业纳入污染源日常监管。推进空气质量和二氧化碳排放“双达”。

3. 坚持协同控制,改善大气环境质量

(1) 加强大气环境综合管理

严格落实《无锡市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2018—2025年)》《无锡市大气臭氧污染防治攻坚28条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等,制定大气污染防治年度计划。加强达标进程管理,研究制定环境空气质量达标路线图及污染防治重点任务,重点开展PM2.5和臭氧协同污染防治,推进PM2.5和臭氧污染协同控制研究性监测,统筹考虑PM2.5和臭氧污染区域传输规律和季节性特征,加强重点区域、重点时段、重点行业治理,强化分区分时分类差异化精细化协同管控,推动大气环境质量稳步达标。到2025年,全市PM2.5浓度达30微克/立方米,优良天数比例达82.0%。

(2) 持续推进污染源治理

推动固定源深度治理。2021—2022年有序完成电子、纺织、橡胶及塑料制品、化纤、家具制造、铸造行业等重点行业深度整治,适时开展“回头看”。全面完成天然气电厂低氮改造,其它燃气锅炉低氮改造实现全覆盖。对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完成情况开展评估监测,评估不合格的企业限期完成整改。有序规划石化、水泥、建材、有色等非电非钢行业超低排放改造。

推进VOCs治理攻坚。大力推进源头替代,以减少苯、甲苯、二甲苯等溶剂和助剂的使用为重点,推进低VOCs含量、低反应活性原辅材料和产品的替代。强化重点行业VOCs治理减排,完善重点行业VOCs总量核算体系,实施新增项目总量平衡“减二增一”;加强石化、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油品储运销等重点行业VOCs治理,督促已纳入VOCs重点监管企业名录的企业编制并实施“一企一策”综合治理方案。加大涉VOCs排放工业园区和全市15个产业集群综合整治力度,对全市市级及以上园区排查或“回头看”,督促石化、化工类园区建立健全监测预警监控体系,完善园区统一的LDAR管理系统,纳入园区环保监控管理平台;完成县区级及以下产业园区(集中区)排查整治,存在突出问题的制定整改方案。根据产业结构特征建设集中喷涂中心、活性炭集中处理中心、溶剂回收中心等大气“绿岛”项目,实现“集约建设,共享治污”,降低企业治理成本。试点创建“无异味”园区。到2022年,家具、印刷、汽修等行业全面采用低挥发性原辅材料。

强化车船油路港联合防控。强化在用机动车执法监管,完善排放检验与维护(I/M)制度,稳步提高柴油车监督抽测排放合格率,基本消除冒黑烟现象,落实重型车辆绕城方案,严格落实国三及以下柴油货车限制通行区。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防治,持续推进非道路移动机械的摸底调查和编码登记工作,推动扩大禁止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区域的范围,推进机场、港口、码头和货场非道路移动机械零排放或近零排放示范。开展车船油品联合管控,进一步规范成品油市场,推进油品清洁化,推进重点加油站、储油库油气回收在线监控建设。

加强城市面源污染治理。严格工地监管,建立工地名单台账并动态更新;持续按照“六个百分之百”要求,推进建筑工地整改提升;推进“智慧”工地建设,5000平方米及以上建筑工地全部安装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设施。加强城市道路清扫保洁和洒水抑尘,推行“以克论净”,全面推行主次干路高压冲洗作业,综合运用车载光散射、走航监测车等高科技检测、评价手段,建设“智慧道路”扬尘在线监控系统。落实渣土车全过程监管,试点渣土车白天运输,推广原装封闭式环保型渣土车。推进堆场、码头扬尘污染控制,开展干散货码头扬尘专项治理,建立健全港口粉尘防治与经营许可准入挂钩制度,取缔无证无照和达不到环保要求的干散货码头。深入推进餐饮油烟和住宅油烟治理,因地制宜建设油烟净化处理“绿岛”项目,实现集中收集处理。

(3) 强化重污染天气管控

修订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实现“分级预警,及时响应”。开展绩效分级,实施差异化管控。夯实应急减排清单,制定“一厂一策”应急减排方案。综合运用排放源清单、污染源在线监测、用电量及工况监控、卫星遥感等大数据,实现环境质量与污染源的关联分析,推动溯源追踪与成因研判,形成快速应对指挥能力。重污染天气橙色及以上预警期间,推动火电、钢铁、水泥、石化等重点行业企业落实短期深度减排措施。

4. 坚持统筹联动,打造美丽河湖样板

(1) 打造世界级生态湖区

实现更高水平“两个确保”。加快太湖饮用水水源地预警体系建设,推进饮用水水源地应急处置能力提升。加强蓝藻打捞处置设施建设、运维体系建设、监测能力建设、装备技术研发,完善蓝藻治理信息共享平台。西部湖区、梅梁湖和贡湖水源地等重点水域推广实施蓝藻离岸防控及原位控藻,建设挡藻设施形成外围防线,提高机械化、智能化打捞水平,并通过对现有固定式藻水分离站进行工艺改造、提能扩建及增配移动藻水分离船等途径,进一步提升蓝藻处理能力。

推进入湖河流整治。加快入湖河流及支浜整治,以流域为主线,以汇水区域为控制单元,将小流域治理覆盖全部支浜,力争一级支浜消除劣Ⅴ类水体。在确保防洪安全和水土保持的前提下,优先对主要行洪河道和航道以外的主要入湖河道实施生态化改造,降低入湖污染负荷,持续保持主要入湖河流达到或优于地表水III类标准。

深入实施生态清淤。实施新一轮太湖生态清淤,按照“常态+应急”相结合的模式,对主要入湖河口、西部和北部湖区近岸带以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附近实行常态清淤,对湖泛易发区及时开展应急清淤,进一步减轻内源污染。到2025年,完成梅梁湖、湖西部沿岸区域清淤。

科学调度水资源。科学核定水资源使用上限,适时适量引水,根据上级部署管控西北片区入湖水量,开展污染物通量监测,长江引排水通道、主要入湖河流水质水量同步监测,探索建立水质水量双考核机制。优化排水方案,统筹考虑防汛抗旱与生态保障需求,充分发挥新沟河、走马塘北排长江功能。在望虞河大型调水通道入湖口附近建设潜水坝,改善湖体水动力,促进太湖休养生息。

(2) 全力推进长江大保护

严格长江岸线保护。落实《长江岸线保护和开发利用总体规划》,严格分区管理和用途管理,加大保护区和保留区岸线保护力度,逐步恢复增加生态岸线,到2025年,江阴长江生产性岸线占比下降至省控线。持续开展岸线违规利用项目整治,非法码头清理整顿,推动既有危险化学品码头分类整合,严禁在长江干流及主要支流岸线1公里范围内新建危险化学品码头。系统打造长江大保护“测管治”工程,集成优化“环境监测、管理、治理”一体化平台。

推进入江支流整治。全面开展入江排口及锡澄运河、白屈港、利港河等入江支流整治,重点防治有机毒物污染,严格控制重金属、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和内分泌干扰物质排入长江。完善入江支流、上游客水监控预警机制,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持续保持主要入江河流达到或优于地表水III类标准。

(3) 加强水环境保障监管

加强饮用水源安全保障。巩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达标建设成果,推进宜兴市桃花水库水源地等新建饮用水水源地达标建设,完成绮山应急备用水源地等一批新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分。做好双源供水和深度处理,持续推进供水管网改造。实施从“自来水厂-供水管网-水龙头”的全过程监管,构建“水源达标、应急备用、深度处理、预警检测”的城市供水安全保障体系并加强考核,确保饮用水安全。

实施水质达标攻坚行动。围绕全市71个国省考断面,结合“消劣奔Ⅲ”行动,以水质改善为核心,全域推进5635条河道、35个湖泊新一轮河道环境综合整治,其中市级重点整治河道80条,各市(县)、区重点整治河道552条。到2023年底,重点整治河道水质优Ⅲ比例达到90%以上,全市其他河湖水质基本达到或优于Ⅳ类。

强化汛期水质应急保障。制定汛期水质防范应对工作方案。加强汛前防控,推广建设分布式污水处理设施,推动秸秆离田,优化城镇引排泵站调度,在国省考断面全部安装水质自动监测和视频监控装置,建立水质日报制度。做好汛中处置,提升应急处理能力,强化水质监测监控与预警。促进汛后水质恢复,开展汛后滞留污水处理处置,加大汛后生态保护修复。

巩固黑臭水体治理成效。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夯实“河长制”责任,推动河长制湖长制体系向村级延伸。组织开展已完成整治水体“回头看”,不定期开展水体水质抽检,确保城市和农村整治后的水体不返黑返臭。

(4) 持续深化水污染治理

开展入河排污口专项整治。2021年,完成全市53条主要河道和新增国省考断面所在的12条河流(湖库)的排污口排查、监测、溯源工作,“十四五”期间,持续推进排污口整治工作,通过整治一批、关闭一批,全面规范排污口管理,实现排污单位—污水管网—受纳水体全过程监管,为改善太湖流域水环境质量奠定基础。

加强工业水污染防治。完善工业废水处理设施建设,重点推进化工、印染、电镀、医药、食品等行业废水治理。开展工业园区(集聚区)和工业企业内部管网的雨污分流改造,推动省级及以上工业园区基本消除污水直排口和管网空白区。结合所在排水分区实际,鼓励有条件的相邻企业,打破企业间的地理边界,实施管网统建共管。提高工业污染源监管水平,开展重点企业、工业园区“水平衡”排查,间接排放企业出水在线监测数据应与城镇污水处理厂实时共享。开展水污染物分类管控研究,重点做好挥发酚、重金属、汞来源的相关研究,建立重点园区有毒有害水污染物名录库,加强对重金属、抗生素、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和内分泌干扰物等有毒有害水污染物的监管。

加强农业水污染防治。推进种植业面源污染治理,从源头减少化肥投入,强化种植业栽培过程中科学用药、合理施肥,在太湖流域一级保护区稻麦种植区开展化肥限量使用制度试点,推进太湖流域绿色防控示范区主要农作物、主要乡镇全覆盖。探索实施高标准生态农田建设试点,对农田灌排系统进行生态化改造,推进农田退水净化利用。推进畜禽养殖场粪污综合利用和污染治理,建立健全粪肥还田监管体系和制度,强化过程监管,防止粪肥随农田退水进入水体,造成二次污染;支持在田间地头配套建设管网和储粪(液)池等基础设施,解决粪肥还田“最后一公里”问题,新建、改建、扩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要实施雨污分流、粪便污水资源化利用。推进水产养殖尾水治理,加强养殖尾水监测,按照江苏省新出台的池塘养殖尾水排放强制性标准,推进养殖池塘生态化改造,推进宜兴市渔业养殖综合治理和集约化管理,开展百亩以上连片养殖池塘尾水达标排放或循环利用试点示范。到2025年,化肥施用量和农用农药施用量均比2020年下降3%,养殖池塘生态化改造基本完成。

加强船舶港口污染治理。推广应用船舶水污染物联合监管与服务信息系统,落实港口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联合监管电子联单制度,实现对船舶污染物的全过程监管。实施船舶生活污水储存设施改造工作,严控船舶含油废水和生活污水达标排放。加快推进港口码头污水接收设施建设,通过固定接收和流动接收相结合,基本具备靠港船舶送交污染物的“应收尽收”接收能力。到2022年,无锡市重要航道船舶生活污水稳定实现“零排放”。

5. 坚持系统防控,保障土壤环境安全

(1) 加强源头系统防控

持续开展土壤和地下水状况调查与评估。在国家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基础上,深入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和风险评估,强化成果应用。在农用地土壤污染典型区域开展加密调查和溯源分析。启动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开展化学品生产企业以及工业集聚区、危险废物处置场、垃圾填埋场等地下水状况调查评估,摸清地下水环境风险及其对周边环境的潜在风险。2022年底前,完成省级及以上化工园区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

防范新增土壤污染。新建项目或园区开展环评及回顾性评估时,同步开展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状况评价,严禁在优先保护类耕地集中区域新建有色金属冶炼、化工、电镀等行业企业。根据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结果,动态更新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实施重点单位全生命周期监管。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要因地制宜实施管道化、密闭化改造、重点场所防腐防渗改造及物料、污水、废气管线架空建设和改造,从源头上消除土壤污染。定期对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和地下水重点污染源周边土壤、地下水开展监督性监测。

开展地下水环境风险管控。开展地下水污染防治分区划定,构建全市地下水分区管控体系,实施地下水分区管理。强化化工类集聚区、危险废物填埋场和生活垃圾填埋场等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加快化工园区土壤和地下水环境监控预警体系建设,构建土壤和地下水一体化监测预警网络,纳入园区环境信息化管理体系。

(2) 推进土壤安全利用

加强农用地分类管理和安全利用。严格保护优先保护类农用地,确保其面积不减少、土壤环境质量不下降。加强严格管控类耕地监管,依法划定特定农产品严格管控区域,鼓励采取种植结构调整、退耕还林还草等措施,推动严格管控类耕地实现安全利用。利用卫星遥感等技术,探索开展严格管控类耕地种植结构调整或退耕还林还草等措施实施情况监测评估。总结农用地安全利用与修复技术模式,加强安全利用技术攻关,建立完善安全利用技术库和农作物种植推荐清单,鼓励对安全利用类耕地种植的植物收获物采取离田措施。动态调整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

严格污染地块准入管理。积极开展宜兴市化学工业园、江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化工集中区等化工定位取消后的土壤污染监测和调查工作。根据调查评估结果,强化污染地块用途管控,重度污染地块原则上不得规划为住宅、学校、养老机构等敏感用地。组织做好暂不开发利用地块的风险管控,防范污染风险扩大。探索在产企业边生产边管控的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模式。强化建设用地再开发利用联动监管,推动各地建立有效的联动监管机制,严格建设用地再开发利用准入管理。

有序推进土壤污染治理修复。以重点地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长江经济带化工污染整治等专项行动遗留地块为重点,加强腾退土地污染风险管控和治理修复。积极开展耕地土壤修复与综合治理,以镉、汞污染耕地为重点,开展以降低土壤中污染物含量为目的的修复试点建设。

6. 坚持源头控制,营造宁静舒适环境

(1) 推进规划源头管理

制定实施噪声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强化声环境功能区管理,开展声环境功能区评估与调整。在制定国土空间规划及交通运输等相关规划时,充分考虑建设项目和区域开发改造所产生的噪声对周围生活环境影响,合理规划各类功能区域和交通干线走向,科学划定防噪声距离,并明确规划设计要求。

(2) 强化各类噪声防治

推进工业企业噪声纳入排污许可管理,严厉查处工业企业噪声排放超标扰民行为。严格夜间施工审批并向社会公开,鼓励采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和工艺,强化夜间施工管理。加强对文化娱乐、商业经营中社会生活噪声热点问题日常监管和集中治理。倡导制定公共场所文明公约、社区噪声控制规约,鼓励创建宁静社区等宁静休息空间。开展城市交通干线、机场等交通运输噪声影响调查,对穿越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的,加强环境噪声污染防控。

7. 坚持底线思维,防范生态环境风险

(1) 落实危险废物无害化处置

提升危险废物处置水平。提升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医疗废物等处置能力,研究推进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危险废物焚烧灰渣等次生废物的非填埋处置路径。坚定推进小微企业智能化收集试点,提速危废“绿岛”建设,建立更为有效的危废收集物流体系。鼓励石化、化工等产业基地、大型企业集团根据需要自行配套建设高标准的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鼓励化工集中区配套建设危险废物预处理和处置设施。加强危险化学品废弃处置能力建设,消除处置能力瓶颈。

做好危险废物环境监管。坚决打击和遏制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倾倒等环境违法犯罪行为,排查非法填埋、倾倒等历史遗留问题,建立问题清单,加大整改力度,实行销号管理,严控增量,削减存量。提升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管理水平,分类别、分阶段逐步提升洗桶、污泥、废酸等危废经营单位的规范化管理水平。完善环境管理体系,加快建设危废全生命周期监管系统,研究建立危化品废弃备案制度。

(2) 强化核与辐射安全监管

开展核与辐射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督促企业开展低放射性矿废渣分类监测和低放射性废渣豁免备案,强化城市放废库清源工作,建设高风险移动放射源在线监控平台,推进核与辐射科学监管、智慧监管。

(3) 加强环境应急处置应对

强化环境风险源头防控。严格预案管理,参与省环境应急预案电子备案系统建设。常态开展环境风险隐患排查,确保风险点、危险源可防可控。优化化工产业布局,加大沿江产业布局调整力度,有效解决“重化围江”问题。推动化工园区、化工集中区开展有毒有害气体环境风险预警体系建设,鼓励江阴临港化工园区建立危险废物智能化可追溯管控平台。开展饮用水水源地、重要生态功能区环境风险评估,干流、主要支流及湖库等累积性环境风险评估,从严实施环境风险防控措施。全面提升园区环境应急管理水平,实现全市化工园区、化工集中区、涉危涉重园区突发生态环境事件三级防控体系工程建设全覆盖。

提升环境应急处置能力。夯实环境应急保障基础,加快构建与区域环境风险水平相匹配的基层专职环境应急管理、救援、专家队伍。按照国家建设标准,加强市级环境应急能力建设。将企业环境风险防控及应急治理能力纳入环保信用等级与企业“环保脸谱”指标体系。参与省环境应急指挥系统建设,完善市区两级环境应急物资储备库。积极举办、参与多层级、多类别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加强跨部门、跨区域环境应急协调联动和信息共享,提高处置突发事件能力。

(三) 优化生态空间格局,守牢自然安全边界

构建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新格局,守住自然生态安全边界,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扩大生态空间和生态容量,为实现绿色发展保驾护航。

1. 严格生态空间管控

(1) 合理开发国土空间

强化底线约束。构建“一轴一环三带、一体两翼两区”的市域城镇空间格局,在新一轮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中,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在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的基础上,科学有序统筹布局生态、农业、城镇等功能空间,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空间管控边界,为可持续发展预留空间。

严格环境准入。以国土空间规划为基础,立足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完善“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建立动态更新调整机制,加强“三线一单”在政策制定、环境准入、园区管理、执法监管等方面的应用。落实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机制,推进土地利用相关规划和区域、流域的建设、开发利用规划,以及工业、农业、畜牧业、林业、能源、水利、交通、城市建设、旅游、自然资源开发等有关专项规划开展环境影响评价,从源头控制污染产生;对实施五年以上的产业园区规划,进行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实施工业园区污染物排放限值限量管理,暂停审批“超限园区”新增排放超标污染物项目及园区规划环评,“限下园区”减排形成的排污指标可自主用于区内重大项目建设,引导园区和企业主动治污减排。

(2) 严守生态保护红线

实行严格管控。严守生态空间保护区域,确保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管控类别不降低。生态空间保护区域实行分级管理,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原则上按禁止开发区域的要求进行管理,严禁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各类开发活动,严禁任意改变用途;生态空间管控区域以生态保护为重点,原则上不得开展有损主导生态功能的开发建设活动,不得随意占用和调整。

加强监督管理。按照生态环境部《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破坏问题监管试点工作方案》,建立“监控发现—移交查处—督促整改—移送上报”工作流程。严格执行《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监督管理办法》,依托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监管平台,对生态空间管控区域内违法违规开发建设活动等行为进行全面监控,对发现的问题线索,及时组织核查,依法依规处理。

(3) 强化自然保护地监管

构建自然保护地体系。科学划分自然保护地类型,稳妥推进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加快构建以自然保护区为主体、自然公园为基础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健全全市自然保护地基本信息库,制定自然保护地内建设项目负面清单。到2025年,完成全市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勘界立标,自然保护地面积占陆域国土面积比例达14.17%。

健全管理体制机制。结合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体制改革,推进自然保护地分级管理,明确各级自然保护地管理职责。在不损害生态环境的前提下,探索一般控制区内特许经营制度。加强自然保护地监测、评估、考核、执法、监督制度建设,深入推进“绿盾”专项行动,强化对各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地和重点区域自然保护地的监督检查,保障自然保护地保护目标实现。

(4) 推进河湖岸线保护

构建河湖岸线保护体系。开展重点河湖岸线调查,完成无锡市内省骨干河道和省湖泊名录湖泊调查岸线登记工作,形成矢量数据库。推进河湖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编制工作,合理划分岸线保护区、岸线保留区、岸线控制利用区及岸线开发利用区,以及临水边界线和外缘边界线,明确各功能区和岸线边界线管控要求。

推动河湖岸线规范管理。强化准入管理和底线约束,严格执行国家长江办《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及江苏省实施细则等规定,规范涉河建设项目审批、全过程监管和防洪影响补偿制度,严禁高消耗、低产出、损生态的岸线资源利用项目,逐步退出不符合岸线管控、水生态保护、水环境治理要求的项目和设施。分级开展河湖水域岸线遥感监测,建立地理信息动态数据库,实现涉河建设项目动态跟踪管理。

(5) 打造特色生态空间

深化“一圈两区”建设。以太湖、长江为中心,统筹推进太湖生态保护圈、江阴长江生态安全示范区和宜兴生态保护引领区“一圈两区”建设。太湖生态保护圈重点抓好湖滨生态缓冲带建设,江阴长江生态安全示范区重点加强沿江防护林和湿地建设,宜兴生态保护引领区重点构建太湖三级生态屏障—上游宜南山区生态涵养屏障、中游湖荡生态湿地保护屏障、下游环太湖缓冲带生态屏障。

推动大运河生态文化带建设。按照“先导段、示范段、样板段”的建设标准,构建“两园三带十五点”的空间布局,将大运河文化带无锡段打造成为最具江南运河名城魅力、文商旅深度融合发展的文化休闲轴。落实运河沿线国土空间规划管控要求,加强大运河岸线资源保护。到2025年,大运河无锡段保护传承利用格局全面形成,核心点段全面建成投运。

推进生态廊道网络建设。围绕无锡市区“三源、一环、多廊”,江阴市“三源、四横、八纵”,以及宜兴市“一横、三纵、两源”等生态保护与建设空间,积极打造“生态廊道”。完善“水、路、绿”三网并行的城郊绿网生态体系。通过串联湖泊水面、特色古镇、田园村落等优质郊野资源,突出互联互通,打造无锡生态走廊网络。

2. 强化生态系统保护修复

(1) 加强山体林地保护

开展林地专项调查工作,及时跟踪掌握林地资源实际情况和动态变化情况。深入开展国土绿化行动,完成长江干流10公里范围内废弃露天矿山生态修复和宜兴“矿地融合”示范区建设,大力开展环惠山、翠屏山、军嶂山地区山体林地生态修复,充分挖掘国省干道及河道两侧、村庄地区的绿化潜力,增加林地建设。结合美丽乡村试点村建设,加强村庄林木和绿地建设。到2025年,林地保有量保持在828平方公里。

(2) 开展湿地生态修复

加强湿地生态保护修复,推动环湖地区和沿江地区生态修复,续建国家湿地公园2处(无锡梁鸿国家湿地公园、江苏无锡长广溪国家湿地公园),深化建设省级湿地公园3处(无锡太湖大溪港省级湿地公园、无锡宛山荡省级湿地公园、宜兴太湖省级湿地公园),建设长江石庄、嘉菱荡、梁塘河、马镇、锡北运河等一批生态绿肺。开展“水下森林”建设,着力推进太湖西部区、东氿、入湖河道及其重点支浜等河湖水生植被恢复工程。加快推进梅梁湾生态修复示范工程,探索开展太湖水生态系统修复。到2025年,自然湿地保护率达到62%。

(3) 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

全面开展生物多样性本底调查。在总结宜兴市生物多样性本底调查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全面开展其他市(县)、区生物多样性本底调查,基本摸清家底,到2025年,实现生物多样性调查全覆盖。

加强珍稀濒危物种和重要栖息地保护。强化以中华鲟、长江鲟、长江江豚为代表的珍稀濒危或重点保护物种及其栖息地、原生境的保护力度。建立野生动植物救护繁(培)育中心及野放(化)基地,实施珍稀濒危物种抢救性保护。落实长江“十年禁渔”重大决策,坚决打好打赢长江“十年禁渔”攻坚战、持久战。

严控外来物种入侵。建立外来物种风险评估体系,编制外来入侵物种名录,根据风险级别进行分类管理,形成外来入侵物种预警系统机制,并制定应急预案,同步开发外来物种防控技术,提高对外来入侵物种的早期预警、应急与监管能力。

(4) 推进生态安全缓冲区建设

坚持系统化思维,以自然生态保护和修复为核心,以小流域和小区域为单元,在太湖、长江、京杭大运河沿岸、城市近郊等区域,因地制宜考虑城乡发展本底和自然生态环境现状,先行打造生态安全缓冲区示范工程,构建生态安全屏障,实现人类生产空间与自然空间的有机结合。实施污水处理厂尾水净化建设项目等生态净化型缓冲区试点工程,并逐步向生态涵养型、生态修复型、生态保护型拓展,使生态安全缓冲区项目数量越来越多,覆盖面越来越广、治理效果越来越好、生态功能越来越突出。

(5) 探索自然生态修举试验区建设

在全市范围选取生态敏感脆弱区域,开展自然生态修举试验区建设试点。探索对已经受污染、受损害和受破坏的自然生态系统,调查生态环境状况,诊断突出生态环境保护问题;围绕自然生态修举试验区建设标准,因地制宜地设计和实施一批自然生态修举工程,推动生态系统自我修复能力提升,实现生态系统的正向演替,促进试点地区生态系统稳定性、生物多样性水平和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不断提升。

(四) 推动生态经济升级,提升绿色发展水平

优化调整产业结构,不断提升能源资源高效利用水平,建立循环发展经济体系,推进产业生态化、生态产业化,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

1. 注入产业发展新动能

(1) 纵深推进产业强市战略

提升现代农业发展水平。打造现代农业产业园,推进无锡锡山、江阴华西、宜兴杨巷、江阴临港、无锡锡西等5个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提升农业园区能级,增强锡山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以及江阴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园、宜兴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园综合竞争力,支持惠山、宜兴等地区创建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推进农业科技园、农产品集中加工区、农业创业园建设;持续推进“百企建百园”工程。加快发展乡村产业,推动农业绿色化发展,积极发展生态循环农业,加强绿色优质农产品基地建设,推进畜禽生态健康养殖,培育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地理标志农产品;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支持宜兴创建国家农村产业融合示范园;实施农产品加工提升工程,实现农产品多元化开发、多层次利用、多环节增值;实施智慧农业引领工程,支持农产品电商平台和乡村电商服务站点建设。

大力发展战略新兴产业。围绕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国内领先以及高成长性的16个先进制造业集群和4个未来产业集群,聚力培育物联网、集成电路、生物医药等地标性产业集群,重点推进鸿山物联网小镇、慧海湾小镇、雪浪小镇、南山车联网小镇建设,优化无锡国家“芯火”双创基地等载体平台,加快建设无锡(马山)国家生命科学园、中欧(无锡)生命科技创新产业园等重点园区。打造重点产业集群,加快推动人工智能、新能源汽车、高端装备、新材料、高技术船舶和海工装备等具有无锡特色优势产业发展,培育发展石墨烯、增材制造等未来产业,布局发展量子技术、区块链、北斗等前沿技术产业,构建一批各具特色、优势互补、结构合理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增长引擎。到2025年,战略性新兴产业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比重达到38%以上。

推动现代服务业提档升级。优化发展生产性服务业,重点推动金融服务、科技服务、物流服务、信息服务、人力资源和咨询服务、会展服务等领域发展,增强研发设计、技术转移、流程优化、物流配送、决策咨询、市场开拓等领域对产业提升发展的支撑能力。发展生活性服务业,以满足人民需求为导向,运用现代服务理念、经营模式和科学技术,提升发展文化体育、旅游休闲、健康养老、商贸餐饮、家政物业等生活性服务业。推动现代服务业集聚发展,重点发展空港物流园、西站物流园、江阴长江港口综合物流园等现代物流集聚区,无锡(国家)软件园、惠山软件园等信息服务集聚区,山水城科教产业园、锡东新城商务区等科技服务集聚区,宜兴陶瓷文化创意产业园、无锡国家数字电影产业园、无锡国家广告产业园等文化创意园区,古运河文商旅集聚区等旅游休闲园区。推广江阴市、滨湖区省级服务业综合改革经验,开展新一轮综合改革试点,探索服务业创新发展的新模式新举措。

(2) 深度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

充分发挥空间地理C位优势。充分发挥无锡“一点居中、两带联动、十字交叉”的独特区位优势,持续推动东向接轨融入上海大都市圈、北向引领辐射锡常泰跨江发展、南向协同联动宁杭生态经济带建设、西向推动湖湾一体发展,打造长三角先进制造核心区、技术创新先导区、绿色生态标杆区。

积极参与上海大都市圈建设。主动承接上海辐射效应,融入上海全球卓越制造基地和国家科学中心建设,加强产业链配套共建,共同构建物联网、集成电路、生物医药、高端装备等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优势产业链,探索建立关键核心技术联合攻关、高能级创新载体平台互通、成果异地转移转化和产业创新全流程协同的新机制。

加快苏锡常都市圈建设。推动共建太湖湾科技创新带,促进科技创新深度融合、生态旅游共同开发,协同打造世界级生态湖区和创新湖区。联合制定跨区域产业发展目录,加强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高端装备等优势产业链创新链配套协作,促进产学研联盟合作。推动与苏州、常州开展毗邻地区合作共建,推动新吴区和苏州市相城区共创国家级临空经济示范区,支持宜兴市、滨湖区和常州市武进区,协同发展竺山湖生态旅游区。

推动宁杭生态经济带建设。链接南京、杭州创新资源,重点开展高校院所、科技人才、数字经济等领域的交流合作。推动宜兴市融入“一地六县”长三角产业合作示范区建设,共同打造长三角重要的生态屏障、绿色发展前沿阵地、产业发展高地。

引领锡常泰跨江联动发展。充分利用长江经济带建设契机,联合常州加大与泰州的跨江协同发展力度,主动构建锡泰湖纵向联动机制。增强过江通道能力,提升江阴靖江两地同城化水平。推动江阴、靖江跨江融合发展,促进重点产业、重点园区和重大项目对接配套,提高江阴—靖江工业园区发展质量,打造船舶海工、医药健康、特色冶金、港口物流等特色优势产业集群。

2. 推动产业结构深度调整

(1) 引导传统产业绿色转型升级

加快传统产业智能化改造,推进制造过程、装备、产品智能化升级,鼓励企业开展智能工厂、数字车间升级改造,探索建立智能制造示范区。鼓励企业开展绿色设计、绿色改造,强化全生命周期绿色管理,培育一批绿色技术创新龙头企业和绿色工厂,建设一批绿色产业示范基地和绿色循环发展示范区,开发一批绿色产品。深化工业清洁生产,持续推进石化、化工、钢铁、建材、印染、电力等重点行业清洁生产,确保应当实施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100%完成审核。

(2) 加快落后过剩产能淘汰压减

推进重点行业产业结构调整,坚决关闭淘汰落后产能和污染严重企业,严格控制高耗能行业新增产能规模。化工行业,重点压减沿江地区、环境敏感区域、化工园区外、规模以下化工企业数量。印染行业,以江阴市和宜兴市为重点,通过设立印染集聚区、兼并重组、股份合作等方式进行资源整合,力争2025年较2018年削减约30%企业总数。电力行业,以江阴市为重点推进热电整合。水泥行业,以宜兴市为重点通过置换整合进一步压减产能,将5家熟料生产企业全部整合。钢铁行业、铸造行业,严禁新增产能。常态开展“散乱污”整治,建立“散乱污”企业整治长效管理机制。

3. 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

(1) 推进能源高效利用

严控煤炭和能源消费总量。持续开展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大幅度削减散煤,持续压减非电行业用煤,进一步降低煤炭消费比例。扎实推进煤炭消费“等量”“减量”替代,持续降低能耗强度。到2025年,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降幅累计达到15%。

推进能源利用效率提升。推进35万千瓦及以上燃煤机组供热改造,加快实施煤炭清洁利用和成品油质量升级行动,提高化石能源清洁高效利用水平。强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推动省级及以上园区推行区域能评制度。加强重点行业能源智慧化管理,实施节能改造和用能监测预警。实施重点用能单位“百千万”行动,开展中小企业节能诊断及节能监察,推动工业、商业、建筑、交通等领域重点企业开展节能技术改造。

增加清洁低碳能源供给。实施清洁能源产业化工程,着力发展非化石能源,有序扩大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等绿色能源供给。加强能源基础设施建设,实施划片集中供热,统筹规划建设无锡西区燃气二期改造提升工程、江阴嘉盛液化天然气调峰储配站工程等重点能源项目;优化城乡燃气管网空间布局,提高管网覆盖密度;加快特高压和智能电网建设,实施白鹤滩—江苏(无锡段)特高压直流、凤城—梅里长江大跨越等重要输电工程,扩大外电入锡规模。到2025年,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提高到18%左右。

(2) 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

实施用水总量和强度“双控”。强化用水指标刚性约束,健全用水总量、用水强度控制指标体系。科学制定区域年度用水计划、严格执行行业用水定额,推动取水用水精细化、标准化管理,逐步建立节水评价机制。深入实施水效领跑者引领行动,强化节水社会监督,建设国家级县域节水型社会。

推进各领域节水管理。推动企业转型升级,加快淘汰高耗水工艺、技术和装备,支持企业开展节水技术改造和废水“近零排放”改造,强化用水大户生产用水全过程监管。加强城镇节水损耗,积极推进城市供水管网分区计量管理。强化公共供水系统运行监督管理,建立精细化管理平台和漏损管控体系。助推农业节水增效,全面推动农田水利设施提档升级,逐步完善农田灌排工程体系。推广高效节水灌溉技术,大力发展低压管道输水灌溉、喷灌、微灌等高效节水灌溉。

推动非常规水资源利用。大力发展再生水利用,推进再生水利用设施建设,鼓励市政杂用水优先使用再生水,鼓励企业间串联用水、分质用水、一水多用和循环利用。加大雨水集蓄利用设施新建、扩建和升级改造,持续推进集蓄雨水纳入水资源统一配置体系。在做好水土保持工作的前提下,兴建“五小水利”工程,大力发展集雨工程和集雨补灌技术,提高集蓄雨水利用率。

(3) 提升土地集约利用水平

保障优质产业用地发展需求。划定全市产业用地控制线,留足产业高质量发展空间。深化工业用地出让机制,提高以“亩均税收”为核心的用地准入门槛,严格执行工业用地出让综合评审机制,实施差别化供地模式,实行“合同+协议”监管制度,引导资源要素向优质产业项目集聚。创新产业用地利用方式,探索符合无锡实际的新型研发用地(Mx)、工业楼宇等复合利用模式,规范管理体系,提供新产业新业态的“个性化、一站式”服务,通过规划引导和机制创新,打造多样化、多层次的产业空间。

推动低效用地整治提升。建立差别化规划传导机制,对园区内的低效工业用地,通过结构调整和能级提升,重点发展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产业和生产性服务业;对开发边界内、园区外的低效工业用地,通过加快转型,用于完善城市公共基础设施和发展现代服务业;对生态廊道内的工业用地,则以拆迁限制建设为主。研究完善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二级市场,实施差别化用地政策,激励引导多元化市场主体参与存量建设用地盘活利用。聚焦发展潜力地区,加强对扬名高科技产业园等14个重点产业片区的更新改造。

增减挂钩城乡建设用地。通过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零散农村居民点归并整合等方式优化农村用地布局,有计划开展农村宅基地、工矿废弃地以及其他存量建设用地复垦,归还建设用地流量指标,统筹安排农村住房用地,合理安排建新区块,腾挪镇村发展空间。城乡增减挂钩产生的建设用地指标优先满足农民安置房、农村基础设施和农村公共事业建设,保障美丽乡村和乡村旅游基础设施建设用地,有节余的按规定有偿调剂城镇使用。

4. 优化交通运输结构

(1) 构建现代货物运输新格局

大力推进货物运输“公转铁、公转水”。完善货运铁路网络布局,重点提升年货运量150万吨以上的钢铁、建材、化工、汽车制造等大型工矿企业和大型物流园区铁路专用线接入比例,打造轨道上的无锡。加强港口航道建设,重点加快京杭大运河及相关骨干航道、江阴港口通江高等级航道建设,积极推动京杭大运河绿色航运示范区建设。推动大宗货物集疏港运输向铁路和水路转移。

(2) 加大新能源车船推广力度

加快推进“太湖湾”、建成区公共领域车辆电动化,新增和更新公交、环卫、邮政、出租、通勤、轻型物流配送车辆使用新能源或清洁能源汽车。推广使用新能源非道路移动机械,港口、机场新增和更换作业机械采用清洁能源或新能源。景区、娱乐场所新增船采用新能源船。完善优化充电基础设施,在物流园、产业园、工业园、大型商业购物中心、农贸批发市场等物流集散地建设集中式充电桩和快速充电桩。

(3) 加快机动车船升级改造

加快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的柴油货车以及采用稀薄燃烧技术或“油改气”老旧燃气车辆。限制高排放船舶使用,推进内河船型标准化,鼓励淘汰20年以上的内河船舶,依法强制报废超过使用年限和达不到环保标准要求的长江内河航运船舶,并逐步将现有船舶替换为新能源船舶。推动载运LNG船舶进江航行,加快LNG码头、加注站建设和运行。

5. 推动循环经济建设

(1) 推进废弃物资源化示范建设

围绕大宗工业固体废物零增长、农业废弃物零浪费、生活垃圾零填埋、建筑垃圾零存量、危险废物零风险,非法转移倾倒事件零发生等目标,开展“无废城市”试点建设。围绕有机废弃物无害化处理、资源化利用、市场化运作,着力打破多头管理的行政体制,加快健全收储运体系,优化提升处理设施,探索资源能源化利用主要产品应用方向,推进无锡市环太湖城乡有机废弃物处理利用示范区建设。

(2) 提升工业资源利用水平

实施园区循环化改造提升工程,建设一批绿色循环发展示范区。加强对电力、建材等行业的生产废弃物管理,推进建设固体废物集中收集中心。实施大宗固体废弃物循环综合利用工程,加快江阴秦望山、惠山国家资源循环利用基地建设。推动形成“资源—产品—再生资源”闭环经济模式,统筹区域固体废物,积极创建静脉产业园。

(3) 加强城市固废综合利用

围绕垃圾分类与城市环卫系统、再生资源系统“两网融合”,建设一批循环经济工程。构建线上线下融合的废旧资源回收和循环利用体系,提高塑料袋、电子废弃物、废旧轮胎、废旧金属、废沥青路面材料的再生利用水平。提高建筑垃圾处置与资源化利用水平,拓展利用新途径。到2025年,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保持稳定,持续改善。

(4) 实施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行动

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积极探索尾菜、农产品加工副产物资源化利用。加快建设覆盖全市的病死动物无害化收集处理体系,推进处理产物资源利用。加强白色污染治理,建立符合无锡实际的农药集中配供和农药包装废弃物统一回收处置模式。到2025年,农药废弃包装物无害化处置率达到100%、废旧农膜回收率达95%以上。

(五) 倡导生态生活方式,打造环境友好城市

推广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理念,健全环境基础设施,营造优美人居环境,培育绿色低碳生活方式,形成崇尚绿色生活的社会氛围。

1. 完善城乡环境基础设施

(1) 完善垃圾处理设施

新增和提标改造生活垃圾转运设施,新建经开区生活垃圾转运站,改建梁溪北塘生活垃圾转运站、滨湖生活垃圾转运站、锡山云林生活垃圾转运站、新吴经一路生活垃圾转运站、惠山花明桥易腐垃圾转运站,生活垃圾转运规模达到9190吨/日,其中易腐垃圾规模1800吨/日。实施锡东生活垃圾焚烧发电提标扩容项目和惠联垃圾热电提标扩容项目,新增炉排炉焚烧处理能力3950吨/日。推进惠山飞灰填埋场二期建设,总库容40万方。实施无锡装修垃圾残渣消纳场项目,总库容72万方。

(2) 完善城镇污水处理设施

适时开展城镇污水处理设施能力调查和评估,优化城镇污水处理厂布局。适度超前推进城镇污水处理厂和配套管网建设,系统分析现有污水泵站提升调度能力,实行泵站标准化建设。推进永久性污泥处理处置设施建设。到2022年底,新建、扩建污水处理厂9座,新增污水处理能力24万吨/日;完成市区范围内剩余2108公里污水主管网的排查检测,新建、改造污水管网101公里;新建、改建污水泵站56座,初步实现主城区范围内厂与厂之间互联互通。

2. 建设绿色城镇和生态城区

(1) 推动绿色建筑高质发展

稳步推进新建绿色建筑,强化绿色建筑全过程监督管理,加大绿色建筑设计文件专项审查力度,确保城镇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保持100%。加快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针对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等公益事业使用的公共建筑为对象的改造项目,开展以空调、电梯、照明、非节能门窗改造为主,增加屋顶绿化、墙面绿化、外遮阳设施等综合措施的节能改造;针对既有居住建筑为对象的改造项目,因地制宜突出夏热冬冷地区居住建筑特点,着重改善建筑外窗、屋顶热工性能、东西外墙遮阳构造、屋内自然通风等关键部位和薄弱环节。大力推广可再生能源技术应用,因地制宜选择太阳能光热、太阳能光伏、土壤源热泵、污水源热泵等可再生能源及组合能源技术在建筑中的应用。

(2) 构建便捷绿色出行系统

加强轨道网、公交网、慢行交通网“三网融合”,稳步提高公共交通出行分担率。加快轨道交通建设运营,充分发挥轨道交通在城市发展中的支撑引领作用。到2022年,完成地铁4号线一期工程建设并开通运营,开工建设地铁4号线二期、5号线和6号线工程。到2025年,完成地铁锡澄城际轨道S1号线和5号线建设并开通运营,开工建设地铁3号线二期工程。大力实施“公交优先”发展战略,进一步优化公交场站布局,新辟、优化调整公交网线;持续完善公交专用道网络,合理设置并优化公交优先通行信号系统。完善城市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系统,实现慢行交通出行与公交、地铁“零距离”接驳。

(3) 打造花园城市新名片

以争创“国家生态园林城市”为目标,构建“郊野公园—综合公园—社区公园(口袋公园)”公园体系。加快推进5公顷以上公园绿地建设。各市(县)、区平均每年建设1个综合公园、2个15分钟生活圈居住区社区公园、5个10分钟生活圈居住区社区公园及若干个游园。重点推进城北中央公园、梁塘河公园、北兴塘河公园、伯渎河公园、洛社公园等综合公园建设。有序推进多类型的城乡骨干绿道建设,各市(县)、区平均每年建设1条城乡骨干示范绿道。重点推进环惠山休闲、梁塘河滨水休闲、伯渎河滨水休闲、锡西田园水乡、北兴塘河—九里河滨水休闲等绿地建设。到2025年,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15平方米,公园绿地、广场步行5分钟覆盖率达90%,人均绿道长度20米。

(4) 推进海绵城市示范建设

全域推进国家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工作,新建区域严格落实海绵城市建设要求,建成区结合城中村、老旧小区改造同步进行海绵化改造,积极开展海绵型城区、海绵型社区、海绵型单位等创建。推广低影响开发建设模式,优化绿地和水体布局,减少不透水地面面积,逐步恢复自然水文循环。控制地表径流污染,引导雨水资源化利用。到2025年,城市建成区50%以上的面积达到海绵城市建设要求。

3. 全面推进美丽乡村建设

(1) 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质量

全域推进镇村生活垃圾分类,积极引导农村生活垃圾就地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全面建立“户分类投放、村分拣收集、镇回收清运、有机垃圾生态处理”的农村分类收集处理体系。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提质增效行动,并与农村厕所粪污治理无缝衔接,全面构建“源头管控到位、设施养护精细、污水处理优质、建管机制健全”的农村污水治理新格局。开展农村生态河道综合整治,全面消除农村黑臭水体。到2022年,全市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置体系覆盖率达100%。到2025年,全市自然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95%。

(2) 深化特色田园乡村建设

推动特色田园乡村建设“试点深化”和“面上创建”并举,高水平建设具有乡土风情、富有江南特色、承载乡愁记忆、展现现代文明的未来农村现实模样。科学谋划美丽乡村整体性推进和特色化布局,全域提升村庄品质。到2025年,建成120个市级特色田园乡村,创建100个省特色田园乡村,建设6条美丽乡村示范带。

4. 培育绿色低碳生活方式

(1) 开展绿色创建活动

推进节约型机关、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商场等创建活动,广泛宣传推广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理念和生活方式,建立完善绿色生活的相关政策和管理制度。鼓励开设绿色批发市场、绿色商场、节能节水超市等,完善销售网络,畅通绿色产品流通渠道。

(2) 促进绿色产品消费

完善政府绿色采购制度,对获得节能产品、环境标志认证证书的产品予以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到2025年,政府绿色采购比例达到98%。国有企业率先执行企业绿色采购指南,鼓励其他企业自主开展绿色采购。积极发挥绿色消费引领作用,大力推广节能环保低碳产品。推动快递行业绿色包装,推广使用绿色包装材料、循环中转袋,在快递营业网点设置专门的快递包装回收区。严格限制一次性用品的生产、销售和使用,推广可降解塑料袋或重复利用的布袋或纸袋。

(3) 倡导绿色低碳生活

制定出台无锡市生态文明公约,深入开展反过度包装、反粮食浪费、反过度消费行动,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方式。加大垃圾分类推进力度,推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率先实现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全覆盖;推广“定时定点”投放模式,逐步提高居民小区垃圾分类覆盖面,鼓励运用“红黑榜”、“时尚户”、“示范户”等机制,将居民分类意识转化为自觉行动。到2025年,全市生活垃圾分类实现全覆盖。

(六) 构建生态文化体系,营造全民参与氛围

推动生态文明建设与文化建设有机融合,建设生态文化载体,广泛开展生态文明宣传与教育,弘扬传统文化,强化公众参与,提升生态文化软实力。

1. 培育无锡特色生态文化

(1) 加强生态文化创新

加强理论研究,分析形势,总结经验,提升层次,推出一系列生态文化体系建设相关研究成果。鼓励举办生态文明讲坛和各种形式的学术研讨会,推动具有无锡特色的生态文化理论创新。发挥文艺作品在生态文化中的传播作用,通过政策倾斜和资金扶持,鼓励文学、影视、戏剧、绘画、雕塑等多种艺术形式创作,将生态哲学、生态美学、生态伦理等现代生态文化理念渗透到文艺作品中,推出一批能体现无锡特色和生态文明理念的优秀文艺作品。

(2) 培育生态文化新载体

保护发掘无锡吴文化、运河文化、工商文化等生态文化资源,以江南水乡、古运河、古街区、古村落及森林公园、斗山生态碑、湿地文化历史遗存等生态旅游资源为依托,积极培育地域特色的生态文化产业,打造生态文化宣传教育示范区,完善生态文化基础设施。持续推动历史文化名城群、五大历史文化街区、十大古村镇和古运河文化遗产等生态文化建设,结合无锡市生态文明建设的最新成果,探索建设生态博物馆,展示地方特色生态文化,传播生态文明内涵和价值。

2. 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

(1) 提高生态文明传播能力

充分发挥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的互补优势,加强对全市生态文明建设工作、专项行动、典型经验的宣传报道。依托传统媒体覆盖面广、权威性大、主旋律正的特点,运用专版、专栏、专题的形式,宣传生态文明建设工作,播放生态文明主题公益广告。着力加强对网络新媒体的应用,做深做细新闻媒体宣传,挖掘生态文明建设鲜活素材,制作生动活泼、易于传播的新媒体产品,强化政务官方网站、政务微博、“无锡生态环境”微信公众号、移动客户端“四位一体”的环境信息服务体系搭建,极尽发挥各类媒体引导作用,提高生态文明理念和知识的传播能力和效率。

(2) 强化党政干部生态文明教育

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授课方式,确保党政领导干部参加生态文明培训的人数持续保持100%。定期开展生态文明相关交流会,促进绿色思想的传播。开展多层级生态文明学习、调研、研讨活动,赴生态文明建设先进区学习经验,提升无锡市生态文明建设工作水平。

(3) 提升学校生态文明教育水平

继续将生态文明教育纳入到中小学课程计划,开展生态文明和环境保护知识渗透教育。在学校组织开展生态环保讲座,充分利用校报、广播室、宣传橱窗等阵地,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加强学校与社会各类环境教育基地之间的联系,积极推动生态文明教育校外实践活动。制定无锡市教师生态文明培训方案,提升教师队伍对生态文明的认知。

(4) 引导企业树立生态文明理念

定期组织企业进行生态环境教育培训,提高企业社会责任感和生态责任感。开展企业绿色技术培训,提高企业环保从业人员绿色生产的意识和技能。定期组织开展“环境友好企业”“生态文明模范企业”等评选活动,调动企业对生态文明建设的主观能动性。

(5) 推进社区生态文明宣传

整合线上、线下资源,搭建全方位宣传平台,构建社区宣传“微阵地”。编写社区环境教育读本和远程网络教育课程,通过通俗易懂的小故事、漫画等形式,宣传生态文明建设的相关知识。建立生态文明社区宣传广告牌,定期发布环境保护公益广告。结合“4.22”世界地球日、“5.22”国际生物多样性日、“6.5”世界环境日等重要纪念节日,开展各类主题活动。

3. 强化生态文明共建共享

(1) 深入推进公众参与

畅通公众参与渠道。充分发挥“12345”市民投诉热线和“12369”环保举报热线作用,畅通环保监督渠道。在锡山区和江阴市等地区实施的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工作基础上,积极开展其他市(县)、区的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制度,配套制定相应的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推进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加大对各类破坏生态环境行为进行曝光力度,持续办好“污染防治在攻坚•263在行动”电视曝光专栏,始终保持浓厚的治污攻坚舆论氛围。

发挥各类社会群团组织积极作用。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积极作用,动员广大职工、青年、妇女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建设中去。发挥行业协会、商会桥梁纽带作用,畅通不同利益群体与相关责任主体的沟通渠道,促进行业自律。发挥公共机构带头引导作用,带头节约能源资源,带头采购绿色产品,带头推行绿色办公。支持并发展环保公益慈善事业,联合慈善部门、社会组织推动设立环保公益基金。加强对环保NGO组织的管理和指导,支持鼓励环保志愿者开展各类活动。设立生态文明建设公众论坛,鼓励、引导环保志愿者扎实有效推进环境保护和生态公益活动。

(2) 深化生态文明示范创建

巩固宜兴市、锡山区、惠山区和滨湖区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区创建成果,推进江阴市、梁溪区、新吴区争创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在全市范围内持续开展生态文明建设示范镇(街道)、村(社区)创建,到2022年底,90%以上镇(街道)建成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镇(街道)。积极组织创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探索“绿水青山”转化为“金山银山”的有效路径。

四、重点工程

围绕规划目标和任务,提出五大类63项重点工程。其中:生态安全类重点工程30项、生态空间类重点工程6项、生态经济类重点工程9项、生态生活类重点工程16项、生态文化类重点工程2项(重点工程具体建设内容、实施年限、责任单位等见表3)。

五、保障措施

(一) 加强组织领导

充分发挥市委、市政府牵头总负责、统筹协调作用,积极推进全市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市生态文明建设领导小组统筹实施生态文明建设规划,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工程。市生态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做好组织协调、任务分解、督促检查、评估考核工作。市各有关部门、各市(县)区切实履行职责,建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形成市区上下联动、部门协同推进、全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

(二) 加大资金投入

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各级政府要将生态文明建设列为公共财政支出的重点,加大投入。鼓励社会资金投入,完善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多元投入机制,鼓励和支持社会资金、企业资金投入生态文明建设领域。严格资金管理,完善生态文明建设相关资金管理政策,建立有效的资金监管制度,加强对资金使用的监管,使资金真正落到实处。

(三) 强化科技支撑

加强对生态文明建设相关领域业务骨干的专业知识培训,提高其业务素质和创新能力。制定优惠政策,吸引国内外的先进科技和管理人才为无锡市生态文明建设服务,使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规范化、程序化和标准化。依托高校与科研院所,组织实施可持续发展的重大科技和工程项目,构建生态文明的科技支撑体系,建立专家智囊团,指导生态文明建设的全过程。

(四) 加强监督考核

市生态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对规划的主要任务和重点工程要开展督查,定期通报工作进度,及时解决生态文明建设中出现的问题,每年对规划实施情况要进行考核评估。加强考核结果的运用,对生态文明建设成绩突出的部门、市(县)区、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对考核结果未通过的部门、市(县)区进行通报并追究责任,树立“干好干坏不一样”的鲜明导向。

表3 无锡市生态文明建设规划重点工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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