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发布《燃煤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地方标准,该文件适用于现有燃煤电厂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以及燃煤电厂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工程设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排污许可及其投产后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其中有组织排放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限值分别为10/35/50mg/m3。详情如下:
北极星电力网昨天
新疆伊宁市人民政府06月17日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06月12日
江苏省政府06月12日
汕尾市人民政府06月11日
平顶山市政府06月05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05月28日
上海经信委05月23日
广西钢铁集团有限公司04月24日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04月21日
生态环境部03月28日
储能科学与技术18小时前
中电联昨天
南网50Hz前天
中国电力报06月25日
国家能源集团06月25日
嘉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06月24日
中国新闻网06月24日
华润集团06月24日
中电联06月24日
北极星输配电网06月20日
电网头条16分钟前
国家电网公司43分钟前
江苏省盐城供电公司1小时前
江苏能建监管办15小时前
江苏能源监管办15小时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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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人民政府15小时前
江苏电力交易中心18小时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