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5日,中国环保产业协会发布了关于征求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标准《污水处理厂(站)低碳运行评价标准》意见的函。本标准规定了污水处理厂(站)低碳运行评价的术语和定义、评价基本条件、评价指标体系、碳排放强度、低碳行为鼓励、低碳评价规则和评价流程。本标准适用于污水处理厂(站)低碳运行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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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标准《污水处理厂(站)低碳运行评价标准》意见的函

2022-01-28 09:08 来源: 中国环保产业协会 

1月25日,中国环保产业协会发布了关于征求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标准《污水处理厂(站)低碳运行评价标准》意见的函。

本标准规定了污水处理厂(站)低碳运行评价的术语和定义、评价基本条件、评价指标体系、碳排放强度、低碳行为鼓励、低碳评价规则和评价流程。

本标准适用于污水处理厂(站)低碳运行水平的评价。

关于征求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标准《污水处理厂(站)低碳运行评价标准》意见的函


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和指导污水处理厂(站)实现低碳运行,我会下达编制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标准《污水处理厂(站)低碳运行评价标准》。目前,标准编制单位已完成标准的征求意见稿。根据《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标准管理办法》的规定,现将该标准征求意见稿和有关材料印送给你们,请研究并提出书面意见,于2022年2月28日前反馈我会。

联系人:

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技术部刘睿倩

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城镇污水治理分会江梅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扣钟北里甲4楼200

邮政编码:100037

电话:(010)51555002 转802,88386255

传真:(010)51555002

邮箱:standard@caepi.org.cn

附件:1.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2.《污水处理厂(站)低碳运行评价标准(征求意见稿)》

3.《污水处理厂(站)低碳运行评价标准(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

2022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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