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亳州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正式印发实施。《规划》总结了“十三五”主要工作成效,分析存在的问题及面临的机遇和挑战,明确未来五年的总体要求、基本原则、总体目标、规划指标、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等,为“十四五”期间在更高水平上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具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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亳州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2022-03-04 08:56 来源: 北极星环保网 

近日,《亳州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正式印发实施。《规划》总结了“十三五”主要工作成效,分析存在的问题及面临的机遇和挑战,明确未来五年的总体要求、基本原则、总体目标、规划指标、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等,为“十四五”期间在更高水平上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规划》指出,亳州市“十四五”期间生态环境保护的总体目标是,到2025年,实现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生态系统稳定性显著增强,人居环境进一步改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逐步形成“绿色、共享、高效、低耗”的生产生活方式,现代化美好亳州建设取得明显进展。

《规划》设置了包括环境治理、应对气候变化、环境风险防控、生态保护四大类17项指标,其中约束性指标11项,预期性指标6项。明确亳州生态环境保护重点任务,主要包括加快绿色发展转型、提升大气环境质量、改善水环境质量、保障土壤环境安全、改善农村生态环境、筑牢环境安全屏障、防范生态环境风险、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加强基础能力建设等任务。同时,提出了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并确定了重点实施的项目,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各项重点任务落细落实。

亳州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为推进“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持续改善环境质量,努力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美好亳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亳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和《安徽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制定了《亳州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规划的空间范围为亳州市行政区域,含涡阳县、蒙城县、利辛县、谯城区、亳州高新区、亳芜现代产业园区。规划基准年2020年,规划期限为2021年-2025年。该规划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五年规划,是开启新时代现代化美好亳州建设的五年规划,也是生态环境管理机构改革之后的首个五年规划。对服务全市“六一战略”,加快建设“一都一区一基地、一城一市一中心”,在更高水平上推进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持续提升生态文明建设水平,实现与经济高质量发展相匹配的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

一、“十三五”回顾

“十三五”以来,亳州市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中央、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部署,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深入实施“地净、路畅、水活、天蓝、林拥城”工程,坚持市委常委会直接领导、“11+1”工作组、市县乡村分级负责、领导干部分工负责、各职能部门各负其责的工作体制,把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作为市委、市政府重中之重的工作来抓,圆满完成污染防治攻坚战任务,生态环境质量不断改善,PM2.5等大气污染物持续降低,主要河流断面水质全面达到考核要求,土壤环境质量保持稳定;中央、省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工作扎实推进;生态环境系统机构改革基本完成,乡镇环保工作站实现全覆盖,全民环境保护意识明显提高,环境监管力度不断加大,以严格执法倒逼企业守法的成效初步显现,全市未出现一起因自身原因造成的较大以上污染事件。

(一)主要成效。

1.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如期完成。深入开展突出环境问题大起底、大排查,建立问题、任务、标准、责任“四项清单”,对标对表进行整改,对整改重点任务和薄弱环节开展专项督查。修订完善《亳州市生态环境问题整改行业分类标准》,指导各类突出生态环境问题规范整改。落实“县区整改初验、市级核查验收”的动态销号管理制度,跟踪督促整改到位,不断查漏补缺,巩固整改成效。“十三五”期间,中央环保督察及“回头看”交办的360个问题,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的931个问题均已完成整改并验收销号。

2.蓝天保卫战成效显著。“十三五”末,我市PM2.5平均浓度为47微克/立方米,比2015年下降19%,优良天比率70.2%,比2019年增长13.7个百分点,圆满完成“十三五”规划目标任务。一是坚持高位推进。将市中心城区及周边乡镇划分为9个大网格、73个中型网格、441个基础网格,市领导带头履行网格化包保责任,下沉一线。通过手机APP对空气质量实时管控,发现问题,依照《大气污染防治“九查九做”表》及时清除“病灶”。二是开展精准有效治理。抓好精细管理,变革生产方式,强化科技支撑,做到精准管控,落细落实道路冲洗保洁、柴油车深度治理、中药材初加工污染治理等具体举措。城区主干道机械化清扫率达95%以上;深度治理城区范围内柴油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1016辆;完成140家中药材加工企业的粉尘治理;强化建筑工地、道路管网施工现场、混凝土搅拌站日常监管;整治木材加工企业479家;抓好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做好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三是提升绿色发展水平。推进煤改气、煤改电工作,取缔燃煤小锅炉及燃煤设施3500余个,全市清洁能源消费占比达10%。新增新能源公交车占比达80%以上,创新研制机械化、使用燃气的新型烘炕,取代4000多个原始土炕,有效解决中药材初加工污染问题。治理“散乱污”企业1000余家,通过土地置换激励,拆除复垦砖瓦窑厂30家。

3.碧水保卫战稳中提质。水环境持续向好,“十三五”期间纳入国家考核的4个断面水质均达到要求。已建成投运城市污水处理厂11座,日处理能力达50万吨,城区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95%以上。建设乡镇污水处理设施80座,日处理能力达11万吨,乡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45%以上,在全省率先实现乡镇政府驻地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市中心城区12处黑臭水体已完成整治,县城建成区24处黑臭水体已基本完成整治。推广使用“河长通”APP开展巡河,进一步提高河长巡河效率。整治320个入河排污口并加强监管。215个在用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均设立水源地保护区。积极推进引江济淮入亳工程建设,建成投运了城南调蓄水库,封闭自备井228眼,进一步压减地下水开采量,有效抬升地下水位。完成230个农村建制村环境综合整治,2683家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建成粪污处理设施。

4.净土保卫战深入推进。完成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开展土壤污染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完成40家重点行业企业基础信息采集、7家地块采样和风险等级初步结果存疑地块复核工作。每年动态更新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单,开展监督性监测并向社会公开。完成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和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95%,完成288个耕地土壤-农产品的5种重金属协同监测,开展亳州市中药材产地土壤质量调查评估工作。推进亳州永康医疗废物处置有限公司项目扩建,日处理能力由5吨提升到15吨。

5.生态环境监管得到加强。将服务“六稳”“六保”工作贯穿环境监管全过程,办理6件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确定正面清单企业94家,对3家企业轻微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免罚。2020年环境行政处罚卷宗评查获全省第一名,2020年全省环境执法大练兵获第一名。完成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共普查污染源7454个。完成“三线一单”编制工作,在全省率先完成排污许可核发登记工作,共纳入企业7211家,其中发证562家,登记6649家,基本实现排污许可管理全覆盖。深化“放管服”改革,提高项目环评审批质量和效率。加强环境保护宣传和普法工作,在全社会营造了崇尚生态文明的浓厚氛围。

6.生态环境保护体系逐步健全。完成生态环境机构垂直管理制度改革任务,组建了亳州市生态环境局,完成县区分局人员编制上收和经费保障。在全省率先组建了乡镇环保工作站,2019年全省推进乡镇环保站建设现场会在我市召开。试点开展环境监督长制工作,建立了三级环境专项监督长体系,成为解决群众身边生态环境问题有力抓手。制定了市直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明确工作职责,压实工作责任,形成工作合力。

(二)存在的问题。

1.绿色低碳发展水平待提升。生态环境质量改善与绿色产业发展不充分的矛盾一直存在。当前,城镇化持续推进,城市人口总量持续增加,产业经济仍保持较快发展,资源消耗总量、污染物排放总量仍处于较高水平,通过末端治理进行减排的潜力已十分有限,绿色低碳发展转型进程有待加快。建材、农副产品加工等行业环境污染负荷仍占一定比重,煤炭在能源消费中占据主体地位的特征短期难以发生根本性变化,实现碳达峰目标压力较大,公路和柴油货车为主的运输模式给区域大气环境带来较大影响。总体看,结构性环境问题亟待破解,绿色低碳发展步伐还需进一步加快,农业、林业生产的生态化步伐有待推进,经济社会发展与资源环境承载力矛盾日益凸显,特别是煤炭消费总量进一步控制,面临用能用煤总量控制与下降空间不足的双重挑战,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加大的情况下,统筹发展和保护的难度不断增加。

2.环境质量改善成效不稳固。“十三五”期间,全市空气质量虽然整体趋于改善,完成目标任务,但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距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仍有差距,浓度依然偏高,臭氧污染问题日益凸显,治理难度较大。受秋冬季静稳天气和输入性污染等多重因素影响,空气质量改善的成效不稳固,极易反弹反复,形势依然严峻。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任务艰巨,国家考核断面水质达标率仍不稳定,受河南上游来水水质影响,有的河段和时段超标现象依然存在,提高主要河流地表水水质优良比例压力依然较大。城镇污水收集管网存在短板,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压力较大,土壤环境污染管控任重道远,农业农村污染历史积累问题较多,农村环境基础设施短板突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任务艰巨,畜禽粪便、垃圾处理、水产养殖等造成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问题较为突出,农药、化肥和农业秸秆综合利用率有待提高。

3.生态环境风险隐患需关注。部分工业园区规划建设不尽合理,企业生产区域与居民住宅、商业区混杂带来的污染纠纷问题较难化解。外地非法倾倒危废案件在我市时有发生,风险隐患比较突出。新污染物不容忽视,防范体系亟待完善。生物多样性保护力度不够,外来生物入侵危害性认识不足,对全市生态系统安全构成一定威胁。农村饮用水水源地建设不够规范,管理压力较大,存在饮水安全隐患。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存在问题多、分布广、易反弹的特点,个别问题解决不够彻底和全面。

4.治理体系治理能力待加强。面临生态环境治理需求与治理体系不完善、治理能力不足的矛盾。生态文明体制改革距离落地见效仍有差距,一些地方责任落实、压力传导不到位,部分领导干部生态环保认识有偏差,不能妥善处理发展与保护的关系。生态环境领域统筹协调机制仍需完善,责任考核体系有待健全,环境问题发现查处机制、生态补偿机制还需调整。各部门齐抓共管的常态化、集成化创新机制及其合力尚未真正形成,全社会共建共享的氛围还不够浓厚,公众参与机制不够完善。生态环境治理更多依靠行政手段,市场手段、经济手段、技术手段相对滞后,环境资源市场配置效率有待提高。环境风险管控和应急能力建设还比较薄弱。农村环境整治缺乏统筹性、系统性、协同性。环境基础能力保障仍有不足。环保执法队伍建设、监管能力、监测能力、管理手段亟需提升,现代信息技术应用有待加强。

(三)面临机遇和挑战。

“十四五”期间,国家持续加大生态文明建设的工作力度不会变,以生态环境保护促进高质量发展的工作基调不会变,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工作方向不会变,将更加注重减污降碳协同治理,更加注重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

“十四五”期间,我市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全面实施“六一战略”,碳达峰、碳中和纳入生态文明建设整体布局,为建设亳州绿色美好家园带来新契机。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共建“一带一路”、中部崛起发展、淮河生态经济带建设等系列发展战略在我市叠加,政策红利加速释放,区域生态环境共保联治的推进,为我市生态环境保护带来新动力。大力发展新能源和节能环保产业的战略布局,为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和系统性解决生态环境问题提供新路径。

“十四五”期间,我市生态环境保护形势依然严峻,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面临多重挑战。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仍未消除,经济复苏过程中部分污染物排放量大的行业回暖较快,统筹发展和保护的难度增加。国家对温室气体减排、生物多样性保护等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尚需进一步提升。我市污染物排放总量基数不大,污染物排放压减空间不断收窄,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压力较大,距离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期盼还有差距。

综合研判,“十四五”及今后一个时期,我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面临的机遇与挑战并存,全面推进生态环境持续改善依然任重道远,必须保持战略定力,强化系统观念,坚持底线思维,充分把握新机遇新形势,妥善应对各种风险和挑战,全力推动绿色低碳发展,持续改善生态环境,努力开创生态环境保护新局面。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紧扣推动高质量发展、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减污降碳总要求,注重系统治理、源头治理和综合治理,突出精准、科学、依法治污,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统筹推进“提气降碳强生态,增水固土防风险”,积极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加快经济社会发展绿色转型,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美好亳州提供坚实的生态环境支撑。

(二)基本原则。

1.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把新发展理念贯穿到新阶段现代化美好亳州建设全过程、各领域,更加突出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以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为引领,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推动发展方式转变,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相协调,以高水平保护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生产生活方式。

2.质量核心,强化协同。坚持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强化生态环境统筹保护和协同治理,生态保护修复与环境治理相统筹,预防和治理结合,减污和降碳并重,推动生态环境源头治理、系统治理、整体治理,实现改善环境质量从注重末端治理向更加注重源头预防有效传导。

3.稳中求进,重点突破。实现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由量变到质变,要保持力度、延伸深度、拓宽广度,集中力量攻克老百姓身边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推动污染防治在重点区域、重要领域、关键指标上实现新突破。

4.全民行动,共治共享。落实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企业主体责任,动员社会组织和公众积极参与生态环境保护,激励与约束并举,政府与市场“两手发力”,形成政府、企业、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现代化环境治理体系,汇聚现代化美好亳州建设的社会合力,实现环境改善成果全民共享,提升人民群众的环境获得感。

(三)总体目标。

展望2035年,碳排放达峰后稳中有降,生态环境质量根本好转,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显著提升,生态安全得到有效保障,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面实现,人与自然更加和谐共生的现代化美好亳州建设目标基本实现。

到2025年,实现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生态系统稳定性显著增强,人居环境进一步改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逐步形成“绿色、共享、高效、低耗”的生产生活方式,现代化美好亳州建设取得明显进展。

——绿色发展更加深入。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产业结构布局持续优化,绿色发展内生动力进一步增强,绿色优质安全农产品供应能力进一步提高,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进一步拓宽,能源资源配置更加合理、利用效率显著提高,应对气候变化能力明显增强,绿色生活方式基本形成,全民生态文明意识稳步提升。

——生态环境更加优美。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全市细颗粒物(PM2.5)浓度和臭氧(O3)浓度持续降低,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优良天数比例进一步提升;水环境质量进一步巩固提升,地表水国家考核断面达到或优于III类水质比例达到考核要求,基本消除城市黑臭水体,土壤环境质量保持稳定,生态环境公众满意度持续提升。

——环境安全得到保障。山水林田湖草系统保护修复全面推进,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全面提升,生物多样性保护成效更加巩固,生物安全与生态风险防范水平显著提高,自然生态系统基本实现良性循环,优质生态产品供给能力全面提高。

——环境治理效能显著提升。生态文明制度改革深入推进,生态环境共保联治机制不断强化,生态环境治理能力突出短板加快补齐,生态环境监管数字化、智能化步伐加快,生态环境治理效能显著提升。

(四)规划指标。

为实现生态环境质量继续改善,我市“十四五”指标体系包括环境治理、应对气候变化、环境风险防控、生态保护四大类17项指标。其中约束性指标11项,预期性指标6项。

三、重点任务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引领,抓住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机遇,认真做好绿色承接产业转移,毫不放松推进环境治理,巩固污染防治攻坚成果,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以更高标准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扎实推进环境问题整改,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让绿色成为高质量发展的鲜明底色,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

(一)加快绿色发展转型,全面推动高质量发展。

坚持绿色发展理念,充分发挥生态环境保护倒逼、引导和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作用,持续推动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交通运输结构和农业结构调整,广泛培育绿色低碳生活方式,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低碳转型,推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1.大力推进产业结构优化调整。加快构建绿色制造体系,支持企业开展绿色设计、开发绿色产品、建设绿色工厂、打造绿色供应链,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兴技术与制造业深度结合,全面推动绿色制造水平提升。强化开发区和产业集群升级改造,在重点行业施行“一行一策”,全面提升发展质量和环境治理水平。严格实施“双超双有”企业强制清洁生产审核,以清洁生产一级水平为标杆,加快传统产业全流程清洁化、循环化、低碳化技术改造,加强“散乱污”企业整治,加快淘汰落后的工艺和设备,持续推动中药、白酒、煤炭、农副产品加工等主导产业绿色转型升级。推进不具备整治条件的化工企业关闭或搬迁至合规化工园区,并加强化工园区管理。严把项目准入关,做好绿色承接产业转移。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发展壮大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装备制造、新材料、绿色低碳等产业,打造一批战略性新兴产业增长新引擎。

2.推进能源结构优化调整。以碳达峰、碳中和为目标,强化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严格控制能耗强度,有效控制能源消费增量,推进能源供给清洁、消费节约高效。优化热力供应布局,扩大集中供热能力和供热管网覆盖范围。强化天然气供应保障,提升天然气消费比重。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发挥市场配置资源作用,引导能源要素合理流动和高效配置。严格控制煤炭消费总量,新、改、扩建用煤项目严格实施煤炭等量或减量替代。到2025年,完成国家和省对全市煤炭消费总量控制要求。不断降低煤炭、电力等行业综合能耗,进一步提高工业能源利用效率和清洁化水平。系统提升清洁低碳能源使用比例,积极扩大天然气利用,推进发展风电和太阳能发电,有序发展生物质能和其他新能源,壮大清洁能源产业,推进可再生能源规模化发展。

3.积极推进运输结构优化调整。完善铁路和水路基础设施建设,加强货运运输结构调整力度,针对煤炭、粮食、建材等大宗物料及工业产品等运输,深挖运输结构调整潜力,谋划货运运输“公转铁”和“公转水”重大工程。努力实现大宗物资运输以铁路和水路为主。优化中心城区快速路网规划布局,构建以常规公交为主体、共享交通为特色的绿色出行体系,推动慢行系统和无障碍设施全覆盖。增加集装箱多式联运比重,开展绿色物流体系建设,鼓励邮政快递企业、城市配送企业创新实施统一配送、集中配送、共同配送、夜间配送等集约化运输组织模式。优先发展公共交通,加快公交、环卫、邮政、出租、通勤、轻型物流配送车辆及政府机关的新能源或清洁能源车辆的应用,2023年底前新能源公交车占比达80%以上。加快加气站、充电站(桩)等配套设施建设,满足新能源和清洁能源汽车发展需求。

4.深入推进农业结构优化调整。大力推广新型生态化种养模式和生态循环农业技术集成应用,推广病虫害绿色防控、节水灌溉等现代农业技术,积极开展循环农业示范创建。完善农业资源利用循环体系,加快废弃农膜、农药包装物等农业废弃物回收体系建设,以秸秆还田和能源化利用为重点,推进秸秆综合利用,推进“无废农业”建设。鼓励有机肥替代普通化肥,实施测土配方施肥,改造提升畜禽养殖场粪污资源化利用设施,鼓励沼液还田,提升土壤肥力。控制农业源氨排放。推动养殖业减量用药,规范兽药、饲料添加剂使用,推进养殖过程清洁化。优化种养业布局,推进农产品生产、加工、储存、运输、销售全产业链绿色化标准化发展。

5.加快发展新能源和节能环保产业。围绕风力发电、光伏发电、生物质能源、垃圾发电等生态环保核心业态、关联业态,做好“双招双引”,加大新能源和节能环保产业招商力度,加快推进生态环保产业发展,培育龙头骨干企业和典型示范企业。着力提高节能、环保、资源循环利用等绿色产业技术装备水平,加大工业、建筑、交通等重点领域节能环保技术装备应用力度。大力推进废物智能处置系统、生态环境立体监测网络、智慧环保监管系统等新型生态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扩大有效投资。培育发展节能和环境服务业,进一步支持生态环境修复、绿色认证、环境物联网等新兴环保服务业发展,推动先进环保技术及服务应用示范。

6.践行绿色低碳生产生活。优化完善绿色生活设施。推进城市社区基础设施绿色化,推广节能照明、节水器具,推进生活垃圾分类设施全覆盖,加强社区垃圾分类宣传与督导。深化绿色公交建设,完善公共交通换乘系统。完善自行车道、步道系统建设,鼓励群众低碳出行。引导全民绿色消费。加大绿色产品推广应用力度,鼓励引导节能、环保、低碳绿色产品消费。推行“光盘行动”,倡导节约粮食、抵制餐饮浪费,禁止滥食野生动物。鼓励宾馆、酒店、景区推行绿色旅游、绿色消费措施,严格限制一次性生活用品使用。建立健全塑料制品长效管理机制,逐步禁止生产和销售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创新推动快递、外卖包装“减塑”,切实减少白色污染。

专栏1结构调整与绿色发展重大工程

1.重点行业绿色转型升级与综合整治提升工程。推动中药、白酒、煤炭、农副产品加工等传统行业改造升级工程,推进企业清洁化改造,推进不具备整治条件的化工企业关闭或搬迁至合规化工园区,并加强化工园区管理。

2.培育和发展节能环保产业工程。围绕风力发电、光伏发电、生物质能源、垃圾发电、医疗废物处理等生态环保核心业态、关联业态,加快推进生态环保产业发展。

(二)做好协同防控工作,巩固提升大气质量。

落实长三角区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坚持源头防治、综合施策,深入推进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以PM2.5和臭氧协同控制为主线,抓好NOX和挥发性有机物协同减排,加快补齐臭氧治理短板,强化多污染物协同治理,力争消除重污染天气,使“蓝天白云、繁星闪烁”成为常态。

1.推动大气污染精准科学防控。深入推进PM2.5和臭氧污染协同控制。制定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攻坚实施方案,确保全市NOX和VOCs排放量持续下降。统筹考虑PM2.5和臭氧污染区域传输规律和季节性特征,加强重点区域、重点时段、重点领域、重点行业治理,强化分区分时分类差异化精细化协同管控。

优化污染天气应对机制。加强环境空气质量预测预报能力建设,建立大气环境质量监测与污染源监控联动机制,实现污染成因快速识别及污染源精准管控。健全污染天气预警应急启动、响应和解除机制,加强与周边地市的联防联控。

提升大气污染科学治理能力。完善现代化环境监测体系,建立“天地人”一体化大气观测网,加快重点污染源监测体系建设。推进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编制与更新工作常态化,建立重点污染源动态排放清单。开展臭氧形成机理研究和源解析,推进臭氧和PM2.5协同治理科技攻关。开展重点任务、重点项目实施情况和污染防治成效跟踪评估,动态调整优化大气污染防治方案。

2.加强工业污染源治理。严格控制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污染排放。深入推进重点行业VOCs治理,严格管理新、改、扩建生产和使用高VOCs原辅材料的项目,优先推行生产和使用环节低VOCs原辅材料的源头替代。强化工业VOCs治理,大力推进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等重点行业源头减排,推动园区涉VOCs重点企业污染防治设施升级改造。推进化工、包装印刷、工业涂装重点行业企业VOCs排放在线监测建设,落实“源头-过程-末端-运维”全过程管控。强化企业治污指导帮扶和执法监督。推进工业园区、企业集群因地制宜建设涉VOCs“绿岛”项目,推动统筹建设集中涂装中心,活性炭使用量大的区域建设活性炭集中处理中心,有机溶剂使用量大的区域建设溶剂回收中心。优化涉VOCs工业行业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程序,完善VOCs总量控制制度及排放清单动态更新机制。全面推进使用低VOCs含量的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等,加强汽修、干洗行业VOCs综合治理,加大餐饮油烟污染治理力度。

落实重点行业NOX等污染物深度治理。推进玻璃、建材等行业污染深度治理。强化燃煤机组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监管,确保按照超低排放运行。针对砖瓦、水泥、建材等行业严格控制物料储存、输送及生产工艺过程无组织排放,重点涉气排放企业逐步取消烟气旁路,因安全生产无法取消的,安装在线监控系统。

严格控制煤炭消费总量。禁止建设企业自备燃煤设施,加快推进清洁能源替代,加快现有燃煤设施天然气替代步伐。推进天然气亳州—池州干线谯城—太和段等天然气供气项目建设;推进天然气储气项目建设;严格节能审查制度,开展煤电节能行动,推动用能绿色化发展。

强化电厂和工业锅炉排放治理。持续推动天然气锅炉实施低氮燃烧改造,进一步提升电厂污染治理水平,完成生物质电厂超低排放改造,严密监控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削减非电力用煤,开展燃煤锅炉整治,加快淘汰使用高污染燃料的工业锅炉。加大散煤清理力度,大力推进中药材加工、农副产品烘干、畜牧业生产设施等领域的散煤治理。

3.深化移动源污染防控。加强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尾气排放管理。严格执行汽柴油质量标准,加强油品监管执法,加强车用油品、车用尿素、船用燃料油的监管。严厉打击黑加油站和非法流动加油车。强化源头管控,确保新车、新机械环保达标;加快发展新能源车辆,推广使用新能源和清洁能源非道路移动机械。加大老旧机动车、工程机械尾气治理改造和限期淘汰力度,基本消除柴油货车和工程机械冒黑烟现象。加强船舶污染治理,推动船舶尾气治理,限制高排放船舶使用。完善港口码头岸电设施,提高岸电使用率。

4.强化面源污染防控。持续强化扬尘污染治理。全面推行绿色施工,将绿色施工纳入企业资质评价、信用评价。落实工地扬尘“六个100%”防治措施,建设用地面积大于5000平方米的建筑工地、混凝土搅拌站、砂石建材堆场安装大气环境在线监测装置和视频监控系统。提高城市道路保洁标准和机扫比例,推进低尘机械化湿法清扫作业,加大城市出入口、城乡结合部等重要路段冲洗保洁力度,渣土车实施覆盖与全密闭运输,强化绿化用地扬尘治理。完成城市裸露地面、物料堆场抑尘设施建设,推进干散货码头的物料输送系统封闭改造。

加强生活及其他面源污染控制。强化餐饮污染排放监管,督促餐饮单位每季度对油烟净化设施进行维护保养,加强餐饮服务场所检测与督查。全面禁止秸秆、垃圾等露天燃烧,纳入网格管理。

5.加强其他污染治理。积极开展消耗臭氧层物质(ODS)管理工作,健全ODS申报登记、核查和监管制度,加大执法检查力度,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加强恶臭、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防控,提升臭气异味治理水平。加强声环境功能区管理,提升城市噪声敏感区域管控水平,强化夜间施工管理,完善降噪措施。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加强城市照明规划、设计、建设、运营的全过程管控,落实光污染防控要求。

6.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制定碳达峰工作方案,有效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努力降低煤炭使用增量及占比,推广使用非化石能源。大力发展城市公交、自行车和步行等绿色出行方式,提高绿色出行比例。推动公众践行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推行绿色消费,推进绿色建设。创新推动低碳试点示范。研究建立“互联网+大数据”系统,引导小微企业、社区家庭和个人积极践行绿色低碳行为。加强森林、农田林网、湿地公园等建设,提升生态系统碳汇能力,鼓励基础较好的城区开展碳达峰、碳中和和碳汇试点。发展风能太阳能资源监测、评估业务,做好可再生能源发展和利用规划工作,为碳达峰、碳中和提供支撑。

提升城市适应气候变化能力。加大对现有基础设施的维护或改造,提升电力、交通、通讯等关键系统的气候防护能力,加强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加强气象风险预警管控和应急联动,建设支撑适应气候变化的信息共享平台。通过保护、恢复和改善土地、河流湿地、绿地等措施,提升自然生态系统的气候韧性和生物多样性,增强生态系统固碳功能,提升各类自然资源碳汇水平。依托亳州机场项目建设,开展飞机增雨平台建设,加强地面人影作业点标准化建设,提升人工增雨改善修复生态作业能力,积极参与长三角区域空中云水资源科学开发利用。

专栏2重点行业大气污染治理工程

1.VOCs深度治理工程。实施含VOCs产品源头替代工程。到2025年,溶剂型工业涂料、溶剂型油墨使用比例分别下降20%、15%,溶剂型胶粘剂使用量下降20%。规模工业涂装行业电泳、喷涂、干燥等环节,包装印刷行业烘干环节,建设适宜高效VOCs治理设备。到2025年,工业涂装、包装印刷VOCs综合去除率不低于60%。

2.NOX深度治理工程。推进玻璃等行业污染深度治理,到2025年,实现全市玻璃行业超低排放。强化燃煤机组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监管,确保按照超低排放运行。

(三)强化三水协同共治,持续提升水体环境质量。

以水生态环境改善为核心,统筹水资源利用、水生态保护和水环境治理,污染减排与生态扩容两手发力,持续改善水环境质量,努力实现“有河有水、有草有鱼、人水和谐”。

1.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持续加强集中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以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为重点,推进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加快推进引江济淮入亳引水工程建设,完成谯城涡北水厂、古井水厂等地表水厂及配套管网建设,加强茨淮新河、西淝河等清水廊道水质保护,加强水质监测能力建设,建立供水网络上下游水质数据互联互通机制,增加城南地表水库采样点与监测频次。持续开展饮用水源地环境状况评估,稳步推进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内面源治理。严格保护和合理利用地下水。以突出环境问题排查和整治为抓手,推进“千吨万人”及其他乡镇级饮用水源地监测和水质提升工程,加强供水安全保障。开展亳州市饮用水源水质环境基准研究,全面摸底调查水质变化成因。建立饮用水源地突发污染事故预报预警机制,完善饮用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增强水源地风险应急响应及处置能力。到2025年,城市基本实现集中式饮用地表水水源全覆盖,水质达标率稳步提升。

2.深化水环境治理。狠抓企业污染防治。加强农副食品加工、中药、酿造、养殖等行业水污染防治,加大现有工业园区整治力度,全面推进工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污水管网排查整治,并加强运行管理。强化排水许可管理与日常巡查,实现源头污染削减与长效治理管理。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全面摸清入河排污口底数,实施规范化管理,形成权责清晰、监控到位、管理规范的入河排污口监管体系。

强化生活污水治理。加强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行管理,构建“源头减排-过程控制-末端治理”的系统治污体系,完善排水系统,调查雨污分流管网覆盖盲区情况,持续推进管网修复与改造,解决雨污分流不彻底问题,实现管网正常运行。推进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开展“一厂一策”系统化整治,解决污水处理能力片区不均衡问题,精准开展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工程。合理建设再生水利用基础设施,推进城镇污泥无害化处理工作。到2025年,城市污泥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0%,再生水利用率达到25%。

深化河流综合治理。落实河长制度,强化河流监管,重点做好涡河、茨淮新河、西淝河、芡河、北淝河等主要河流保护,建立上下游联防联控机制,健全部门协同、全民参与工作机制,实施河流全流域、全要素、全联动管理。强化河流水质目标管理与跨界断面监测预警。加强入河污染精准溯源治理,提高水质数据分析能力,提升水质数据的智慧管理与分析应用水平,增强综合评估、精准预测、污染溯源、靶向追踪能力,加强上下游数据共享,信息互通,联防联治。到2025年,主要河流国控断面水质改善达到考核目标。

3.大力推动水生态修复。强化河流生态流量保障。探索建立以水质改善为基础、统筹开发建设需求的水生态流量保障机制。对涡河等跨境河流,强化生态流量保障,因地制宜实施生态补水,加强水质监测,合理调度流量,结合利用人工或天然湿地提升自然净化能力,提高补水质量。

推进河流湿地环境修复。加强河流整治,恢复河流岸线自然状态,系统打造水生态廊道。巩固提升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成果,努力实现长治久清。构建城市建成区河流和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等水生态修复技术体系。因地制宜恢复水生植被,探索恢复土著鱼类和水生植物,打造“有河有水、有草有鱼、人水和谐”的生态型河流。到2025年县城建成区基本消除黑臭水体。

专栏3水生态环境提升重大工程

1.城镇污水管网及处理设施建设提标改造工程。实施城镇污水处理及配套管网建设、城镇污水污泥处理处置设施建设与提标、污水资源化利用、地表水达标和消劣、排污口排查整治工程。到2025年,新增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能力10万吨/日。

2.黑臭水体消劣工程。巩固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成果,开展县城建成区黑臭水体综合整治,基本消除县城建成区黑臭水体。消除国控劣Ⅴ类断面。

3.水生态修复工程。以引江济淮入亳清水廊道保护为重点,开展水系生态修复,加强水生植被恢复、自然湿地恢复和污染源整治,沿岸截污、清淤疏浚等工作。

4.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和水源替代工程。加快引江济淮入亳工程建设,做好清水廊道污染防治及城南水库保护工作,逐步关闭市城区自备水井,提高地表水供水量。


(四)实施环境分类防治,保障土壤环境质量安全。

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防控结合,协同推进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系统防治,保障土壤和地下水环境安全。

1.加强重点污染源监管。动态更新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落实新改扩建项目土壤环境影响评价、污染隐患排查、自行监测、设备拆除污染防治等制度。强化重金属污染防控,持续推进涉镍等重点行业企业污染源排查与整治,建立污染源排查整治清单。严格执行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标准和总量控制要求,严控土壤和地下水新增污染。严厉打击异地危险废物非法入境处置违法犯罪行为,开展农用地土壤污染分类管控,实施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

2.健全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监管机制。实施建设用地分用途管理,健全建设用地国土空间规划、出让、用途变更、转让、收回、续期等全生命周期的多部门联合监管机制,在土地流转政策中落实土壤环境保护相关要求。探索土壤污染源头预防、风险管控、安全利用、治理修复、强化监管等综合防治模式。依法督促关闭搬迁工业企业腾退土地开展土壤污染调查评估,对纳入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的地块,在完成风险管控或治理修复前不得开工建设与风险管控、治理修复无关的项目。

3.加强农用地分类管理。完善农用地土壤环境分类制度,健全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动态更新机制。加强农用地重点地块监测,健全耕地土壤污染预防、安全利用、风险管控制度。加强耕地和药材种植用地环境保护,严防土壤污染。建立农业投入品废弃药瓶、药袋等废弃物有偿回收处置网络体系,加强农用地白色污染治理。

4.保障地下水环境安全。严格保护和合理利用地下水,加强地下水降落漏斗治理。强化地下水污染源监管,持续推进工业聚集区、加油站、垃圾填埋场及周边地下水基础环境状况调查,加强地下水重点污染源监管力度,切实保障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环境安全。加强地表水与地下水污染、土壤与地下水污染协同防治,确保实现国家和省下达的水质目标。推进地下水污染防治分区划分,确定分区防治措施。开展非地质背景导致未达标或Ⅴ类的国家地下水质量考核点位污染溯源调查,制定地下水质量达标方案或改善方案。

专栏4土壤和地下水领域重大工程

1.建设用地地块管控和修复工程。实施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以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地块为重点,实施重点地块土壤修复工程。

2.受污染耕地治理与修复工程。加强耕地土壤污染防治,以重金属污染防治为重点,加强受污染耕地修复。

3.开展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以重污染工业企业、加油站、垃圾填埋场、工业集聚区、再生水农用区为重点,开展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

(五)推进农村环境整治,持续改善农村生态环境。

深化农村农业环境综合整治,持续推进乡村生态环境改善,助力乡村生态振兴。

1.加强种植业面源污染防治。继续推动化肥农药施用减量增效,深入推进测土配方施肥和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与全程绿色防控。加强农业投入品规范化管理,健全投入品追溯系统,完善废旧农膜、农药、肥料包装废弃物等回收利用制度,保护农业生态环境,促进农业绿色发展。切实加强秸秆禁烧管控,加快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加强生物质发电项目的建设和运行管理,切实提高秸秆利用率。强化农田退水生态治理及监管,提高化肥农药利用率,控磷降氮,严防种植业面源污染。到2025年,实现主要农作物化肥农药使用量负增长,化肥、农药利用率均达43%以上,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95%以上,农膜回收率达到85%。

2.强化养殖业污染防治。结合区域国土空间规划、动物检疫、公共卫生、环境保护等实际情况,分类指导,科学划定养殖业适养、限养、禁养区域,对非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企业依法依规进行整改,规范畜禽养殖管理,防止养殖污染。发展生态养殖模式,实现粪污物无害化、资源化利用。到2025年,所有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装备全配套,畜禽养殖粪污综合利用率达85%。

3.加快推进农村生态环境整治。以县为单元,加快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统筹实施污水管网修复完善与终端设施的改造提升工程,切实提高乡镇政府驻地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效率和服务范围。定期开展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情况排查评估,针对问题实施分类改造。强化系统施治,科学选取污水处理与资源化利用技术模式,合理优化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路径,加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与改厕治理衔接,积极推进粪污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因地制宜治理黑臭水体,因河因塘施策,分区分类,标本兼治,通过试点有序推进农村黑臭水体治理。积极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到2025年,全市乡镇政府驻地生活污水处理率达80%,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30%,纳入国家监管清单的农村黑臭水体整治率达40%左右,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理和利用体系逐步建成。

专栏5农业农村污染治理重大工程

1.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程。实施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示范工程、农村污水收集处理及标准化运维工程。

2.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建设农村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新增完成环境整治的行政村100个。

3.农村黑臭水体及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实施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改造提升工程,推进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实施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和水生态环境保护工程。

(六)坚持系统治理保护,筑牢生态环境安全屏障。

坚持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加强重点生态空间保护监管,加大生物多样性保护力度,深化生态文明示范创建,科学构建生态安全格局,丰富优质生态产品供给,守住自然生态的安全边界。

1.加强重要生态系统保护修复。扎实做好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和长江经济带警示片披露问题整改,以更大力度提升生态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修复水平。做好涡阳县道源湿地公园、蒙城县北淝河湿地公园、利辛县阚泽湿地公园、西淝河湿地公园生态修复项目实施工作,做好采煤塌陷区生态治理,科学构建生态安全格局。全面推行“林长制”,高水平推进国土绿化美化,做好植树造林工作,强化生态公益林建设和天然林保护,提高森林覆盖率,加快构筑绿化生态防护减灾带。以创建国家园林城市为载体,严格实施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和绿线管制制度,加强城市生态保护与修复。深化涡河、西淝河等主要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有效控制人为水土流失,减少水土流失面积。全面加强矿山生态环境整治、修复和绿化。

2.加大生物多样性保护力度。构建生态廊道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网络,重点加大对保护物种栖息地的保护力度。加强林业农业病虫害监测和防控,严防外来物种入侵,强化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提升生物安全风险防控能力。强化生物多样性保护宣传工作,严厉打击非法猎杀和贩卖野生动植物等违法行为,营造全民共建共享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浓厚氛围。

3.加强自然资源保护管理。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开展重要生态空间自然资源确权登记,清晰界定各类自然资源资产产权主体。创新城市用地、永久基本农田等自然资源保护利用新模式,推行耕地分类分级管理,推动农用地复合利用,发展多功能复合的现代农业。探索生态资源价值实现机制。探索实施生态系统生产总值核算制度,建立生态环境资源考核补偿机制和考核体系,探索水资源等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

4.提升生态文明示范创建水平。大力推进生态文明示范创建,不断扩大示范创建影响力和知名度,形成品牌效应。积极推进县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创建,以点带面,选择培育一批“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转化示范点。不断拓展“绿色细胞”创建形式和方式,积极开展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绿色医院、绿色社区、绿色商场等创建行动,深化海绵城市、节水型城市、园林城市、文明城市、森林城市、卫生城市、生态文明教育示范基地建设,高标准推进美丽乡村、美丽城镇、美丽城市建设。

专栏6生态保护修复重点工程

推进采煤塌陷区综合治理,实施涡阳县道源湿地公园、蒙城县北淝河湿地公园、利辛县阚泽湿地公园、西淝河湿地公园生态修复项目,加快亳州湿地水环境生态功能区建设。全面推行林长制,提升森林绿化覆盖率。

(七)强化闭环智慧管控,有效防范生态环境风险。

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推进固体废物处置和利用,建立健全环境风险防范体系,提高环境风险防控和环境应急处置能力,切实维护生态环境安全,保障健康安全的人居环境。

1.推进固体废物处置和利用。加快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和源头减量,提高生活垃圾处理处置能力,完善生活废弃物、废旧塑料等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机制及监管体系,构建铅蓄电池等废弃产品逆向回收利用体系。推进生活垃圾处置项目及飞灰无害化处置设施配套建设,实现原生垃圾零填埋。推进厨余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全面提高全市厨余垃圾资源利用能力。推进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设施建设,鼓励拆除工程建筑废弃物资源化综合利用,推广绿色建筑、绿色施工,最大限度的节约资源和减少环境的负面影响。加快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泥干化处理设施建设,推进污泥减量化和无害化、资源化处理。完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利用处置体系,提升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规范化管理水平,全面提高生活垃圾焚烧厂、燃煤电厂炉渣资源化利用率。

强化危险废物环境监管。着力提升危险废物环境监管能力和水平,完善危险废物重点监管单位清单,持续推进规范化管理,提升信息化监管能力和水平,探索数字化、智能化技术,对危险废物的产生、贮存、运输、处置全过程信息化管理。持续开展专项整治,排查危险废物环境风险隐患,严厉打击危险废物违法犯罪行为。推进危险废物处理项目建设。加强新污染物环境风险防控工作。

加强医疗废物应急处理能力建设。推动县区完善医疗废物收集转运处置体系,实现乡镇、村医疗废物应收尽收,及时规范高效处置。推进医疗废物处置中心扩容和老旧设施更新,提升医疗废物安全处置能力和污染防治水平。持续做好全市医疗废物废水、废气监管,严厉打击医疗废物非法买卖等行为,全面提高全市医疗废物应急处理能力。制定医疗废物处置应急方案,加强突发事件或疫情下医疗废物应急处置风险防控。

强化涉重金属污染管控。推进涉重金属行业企业重金属减排,动态更新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全口径清单。严控重点重金属环境准入,对新、改、扩建涉重金属行业建设项目实施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排放“减量置换”或“等量替换”。

加强核与辐射监管及应急管控。强化核与辐射源头监管,实施放射源、射线装置及电磁辐射设备的申报登记和许可管理,加强废旧、闲置放射源的收贮监督,从源头控制和防范安全隐患。

2.强化环境风险应急管理。持续完善环境风险防范体系。强化企事业单位环境风险防范主体责任,建立风险分级分类管控体系,制定相关工作指南,推动重点行业、企业环境风险评估和等级划分,提高企业安全风险防控水平。

建立健全环境应急管理体系。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多层次预案体系,健全生态环境风险动态评价和管理机制。定期开展企事业单位环境风险隐患排查专项整治。强化政府、企业预案管理,规范落实环境应急演练和培训。

全面加强环境应急能力建设。推动环境应急和物资储备库建设,全面提高环境风险防控能力和环境应急处置能力。建立应急处置资源清单,推进先进设备及技术在环境应急事件中的使用,提升环境应急能力。

专栏7环境风险防控重点工程

1.“无废城市”建设工程。推进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处置规范化、资源化、无害化,推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理工程,推进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

2.危废医废收集处理补短板工程。推进县区危废收集、贮存、处置项目建设,对医疗废物处理设施进行升级扩容改造,完善医疗废物收集转运处理体系。

(八)深化改革创新举措,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

以深化生态环境管理体制改革为抓手,加强基层队伍建设,健全环境治理责任体系,创新生态环境治理模式与方法,加快构建现代化生态环境治理体系。

1.建立更严密科学的管理机构队伍。结合生态环境管理改革,进一步优化乡镇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站建设,深化环境监督长试点工作,探索职能赋权、队伍建设、工作激励、制度约束等工作,加强管理,探索创新协作区建设试点,理顺基层工作体制。

2.构建更严明的环境责任体系。落实党委政府领导责任。深化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管发展、管生产、管行业必须管环保”要求,完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清单,进一步明确相关部门职责,构建科学系统、严格清晰、职责明确的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体系,加强职责落实。压实乡镇街道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完善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监督长制度,形成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合力。构建绿色发展导向的生态文明建设考核指标体系及考核办法,强化正向激励,量化刚性问责。

压实企业环保主体责任。加强企业环境治理责任制度建设,建立企业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制度,严格落实污染治理、损害赔偿和生态修复责任。落实排污企业监测主体责任。强化企业环境治理信息公开。

3.塑造更高效的市场治理体系。规范环境治理市场秩序。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平等对待各类市场主体,引导各类资本参与环境治理与服务投资、建设、运行。规范市场秩序,减少恶意竞争,防止恶意低价中标,加快形成公开透明、规范有序的环境治理市场环境。构建支持绿色信贷的政策体系,形成支持绿色信贷等绿色发展业务的激励机制和抑制高污染、高耗能和产能过剩行业贷款的约束机制,稳步推进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制度,完善绿色保险增信机制。创新绿色金融服务。鼓励各类金融机构创新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

4.建立更完善的监管制度体系。健全监督管理体系。强化包括监测评估、监督执法、督查问责的监管体系建设,统筹地上地下、岸上水里等多方面,建立市、县区、乡镇街道多级闭环管理系统。打通总量控制、生态环境统计、生态环境监测、生态环境执法等监管链条,构建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管制度体系。

完善环境信用体系。建立环境信用管理信息化平台,健全环境信用信息交换和共享机制。规范信用评价、修复和管理等工作机制,拓宽环保信用评价结果应用领域。完善上市公司和发债企业强制性环境信息披露制度,探索扩展环境信息强制披露主体范围和内容。

(九)加强基础能力建设,夯实生态环境保护支撑。

聚焦科学治污、精准治污、依法治污,构建最严格全覆盖的执法监管体系,健全现代化生态环境监测体系,加强生态环境智慧管控平台建设,加强生态环境人才队伍建设,全面提升现代化生态环境治理能力。

1.实施最严格的执法监管体系。提升生态环境综合执法水平。扎实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厘清生态环境监测垂改后相关监测工作职责,加快补齐农村环境、应对气候变化、生态监管等领域执法能力短板。开展常态化生态环境综合执法人员业务培训,建立生态环境执法、监测机构联合行动、联合培训等机制。健全生态环境网格化监管执法体系,加强基层执法队伍建设,推动环境监管重心下沉、关口前移。

创新生态环境执法监管模式。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为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的监管机制。实施企业分级分类监管,推动差异化执法监管。创新执法方式,充分运用在线监控、卫星遥感、无人机等科技手段,大力推进非现场执法,巩固提升非现场监管执法效果。推动信息技术手段与环境执法工作的高度融合,研究制定“互联网+执法”的生态环境执法检查规范。构建市区一体的指挥调度和综合执法体系,强力开展专项执法行动。加强部门联动和协调配合,完善跨区域跨流域联合与交叉执法机制。

规范生态环境执法行为。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制度。深化“局队合一”运行,强化综合行政执法职能,建立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制度,加强执法与监测融合。优化执法监管平台,构建全市执法数据传输交换支撑体系,实现执法全流程、全要素留痕,不断提升行政执法的能力和水平。

2.建立现代化的环境监测体系。健全全要素的生态环境监测体系。深化“天地人”一体化大气观测监测网络,强化大气污染监测和预警预报能力,优化升级生态气象环境监测站网,探索开展温室气体监测,逐步纳入生态环境监测体系统筹实施。加强主要河流断面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开展水生态环境质量监测与评价试点。优化完善大气和水质监测网络,健全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加快构建完善城市噪声自动监测网络。深化污染源监测监控一体化建设。

建立全覆盖智慧化的监测预警网络。建设覆盖环境质量、污染源和生态状况的监测网络,全面提高监测自动化、标准化、信息化水平。充分利用物联网、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技术,持续完善生态环境大数据平台,全面提升全市生态环境监测数据有效集成和互联共享。

加强环境监测试验分析能力建设。完善生态环境科技成果转化和应用,针对有毒有害物质、放射性和新污染物等典型环境问题开展调查性与研究性监测。开展城市光化学和颗粒物组分监测分析和温室气体监测评估应用技术研发。依托城市大数据中心,对接城市运营管理中心,加强生态环境监测数据整合集成和环境质量综合分析,提高数据分析效率和准确率,深化重污染天气预警关键技术研究,提升监测分析预报预警的及时性、前瞻性和精准性。

3.构建智慧化的环境管理体系。持续推进智慧环保系统建设。升级智慧环保平台,提升平台的系统综合性及使用便捷性。融合人工智能、物联网、大数据等前沿技术,完善包含水环境、大气环境、声环境等信息的管理网络,实现全市生态环境状况、污染物排放、环境风险等要素的实时监控、态势预警和信息共享。构建市区一体化指挥调度、网格化生态环境监管、污染源全流程管理、生态环境大数据应用等体系,切实提升环境智慧化监管能力。

加快推动大数据分析应用。制定生态环境数据管理相关制度,提升数据规范化、标准化管理能力。探索构建生态环境多源数据融合体系。挖掘生态环境大数据应用场景,推出一批生态环境大数据应用成果。开展生态环境质量、污染源、污染物、资源环境承载力等数据的关联分析,建立污染源管理和污染物减排决策支持系统。

4.打造能力过硬的专业队伍。引进集聚专业人才,支持亳州高校和企业科研机构以灵活多样的形式引进生态环境领域技术人才,完善相应的激励机制,吸引更多的环境保护人才来亳州工作、为发展服务。

发挥环保专家智力支撑。强化企业与行业生态环境保护领域专业人才建设以及专业人才储备与培养,全面提升行业环保管理水平。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等组织作用,建立生态环境保护领域专业人才库,开展形式多样的生态环境人才交流、培养、学习活动。鼓励专业人士参与生态环保公益活动。

强化环保管理队伍建设。全面加强基层环保机构建设,符合条件的基层环保站可以单独成立党支部,提升生态环境队伍组织力。充分发挥市、县区两级生态环境部门协同合作、紧密衔接的优势,打造能力过硬的管理队伍。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干部交流力度,加强人员培训和能力建设,提高环保管理队伍的业务本领和标准化、专业化建设水平。

5.强化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健全公众监督、举报反馈、环保设施公众开放等机制,鼓励和引导社会环保组织和公众参与环境污染监督治理,探索建立新闻媒体与环保督察、执法、排查、暗访联动模式。通过开展环保知识竞赛、志愿者环保公益行动等,动员各方力量参与环境治理。

四、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一)完善规划实施机制。

本规划是“十四五”期间生态环境保护总体规划,各县区人民政府要将本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措施和重点工程项目纳入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并实施生态环境保护年度目标和重点任务。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制定落实计划,强化部门协作,推进任务落实。各地区和部门编制相关规划时,要与本规划做好衔接。

(二)强化重大项目支撑。

强化项目支撑,以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推动规划目标指标落实为核心,组织实施好一批关系全局和长远发展的重大项目。抓好重大项目建设用地保障,优先保障生态环境保护重大基础设施的用地需求。集中财力保障政府投资重大项目的资金需求,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投资重大项目。建立重大项目清单化工作推进机制,强化项目监管,完善后评价制度,提高政府投资管理水平和投资效益。

(三)落实环保资金投入。

各级政府年度预算应充分考虑生态环境保护需求,优化资金支出结构,统筹保障环境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修复等领域,积极发挥市场作用,调动和引导社会资金大力投入生态环境建设。强化财税政策引导,引导资金流入节约资源技术开发和生态环境保护产业,为符合条件的项目提供融资服务。鼓励金融机构对民间资本参与的生态环保项目提供融资支持。

(四)加强实施评估考核。

建立统筹有力、协调得当、运转高效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机制,推动规划有效实施。加强对规划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跟踪分析和评估考核,在2023年和2025年,分别对规划执行情况进行中期评估和终期评估,保障规划工作和项目落地。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引导全社会共同参与,确保规划目标和任务顺利完成。

“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重点项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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