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0日,河南省安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安阳县城镇生活污水治理建设项目(特许经营)-公开招标公告发布,项目预算金额为21618.48万元。
本项目采用A/A/O+MBR工艺建设日处理生活污水1000吨的污水处理厂8座,处理后的水质得到国家一级A标准,采用 HDPE双壁波纹管、混凝土管铺设污水管网、雨水管网242.6公里,并配套建设相关附属设施,施工设计、图纸预算、财政评审已经完成,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特许经营单位负责本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生活污水、雨水管网铺设和污水处理厂及配套附属设施建设并投入使用,竣工验收质量合格,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合同履行期限:建设期 +运营、维护期20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安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安阳县城镇生活污水治理建设项目(特许经营)-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安阳县城镇生活污水治理建设项目(特许经营)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在安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完成用户注册后、凭企业数字证书点击“投标用户入口”登录“政府采购”系统,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其它资料。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3月3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安县公开采购-2022-4
2、项目名称:安阳县城镇生活污水治理建设项目(特许经营)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216,184,800.00元
最高限价:216184800元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本项目采用A/A/0+MBR工艺建设日处理生活污水1000吨的污水处理厂8座,处理后的水质得到国家一级A标准,采用 HDPE双壁波纹管、混凝土管铺设污水管网、雨水管网242.6公里,并配套建设相关附属设施,施工设计、图纸预算、财政评审已经完成,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特许经营单位负责本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生活污水、雨水管网铺设和污水处理厂及配套附属设施建设并投入使用,竣工验收质量合格,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6、合同履行期限:建设期 +运营、维护期20年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26号第八条:主管部门应当依照下列程序选择投资者或者经营者“(二)根据招标条件,对特许经营权的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和方案预审,推荐出符合条件的投标候选人”规定,招标人采取资格审查和方案预审,通过资格审查和方案预审符合条件的投标候选人凭县住建局证明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它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0年或2021年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提供近6个月连续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提供近6个月连续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声明文件。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投标人书面声明;投标人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声明函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声明函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6)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人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声明函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提供虚假材料的给予处罚。
(7)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期前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需提供网站查询结果截图并提供声明函。
3、特殊要求:根据《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26号第八条:主管部门应当依照下列程序选择投资者或者经营者“(二)根据招标条件,对特许经营权的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和方案预审,推荐出符合条件的投标候选人”规定,招标人采取资格审查和方案预审,通过资格审查和方案预审符合条件的投标候选人凭县住建局证明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4、文中“近”、“前”指距投标截止时间。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2年03月11日 至 2022年03月17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1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在安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anyang.gov.cn/#/Home?areaCode=006&areaCity=shifan)完成用户注册后、凭企业数字证书点击“投标用户入口”登录“政府采购”系统,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其它资料。
3.方式:网上下载
4.售价:0元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2年03月3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安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上上传递交,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安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点击【投标用户入口】“政府采购”进行登录,选择所投项目,上传加密后的电子投标文件。如对已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投标人可以重新上传。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并“确认并签名”,逾期上传视为网上投标无效。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2年03月3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管理员网上操作地点)安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厅(安阳市文明大道东段—安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院内),投标人需在开标前打开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登录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用户入口】并进入本项目相匹配的网上开标室,并由投标人在规定时间远程解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安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http://ggzy.anyang.gov.cn/#/Home?areaCode=006&areaCity=shifan)”网站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7、费用结算:
(1)建设费用:项目竣工验收后,以施工结算经财政评审价为准,使用政府专项债劵、银行贷款、上级奖补等资金支付。竣工验收后4年结清,并在支付前,乙方应先行提供相应的合法有效的财税发票。
(2)运营、维护费用:按设计的污水处理量每吨1.29元计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按季度拨付。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安阳市文明大道东段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方式:1356901131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水发卓恒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安阳市东工路与德隆街交叉口向西二百米路南
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方式:1853051839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方式:185305183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