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生态环境局、江苏省生态环境厅、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共同组织起草了长江三角洲区域统一标准《工业园区挥发性有机物光离子化传感器(PID)网格化监测技术规范》,本规范规定了长江三角洲区域工业园区开展网格化布点,采用挥发性有机物传感器监测系统,测定环境空气及废气无组织排放挥发性有机物浓度的监测技术,包括方法原理、监测仪器性能、技术指标、质量控制和验收。本规范适用于生态环境监测部门、企业及环及环境科学研究部门等开展工业区挥发性有机物网格化监测工作。
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征求《工业园区挥发性有机物光离子化传感器(PID)网格化监测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上海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战略实施,上海市生态环境局、江苏省生态环境厅、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共同组织起草了长江三角洲区域统一标准《工业园区挥发性有机物光离子化传感器(PID)网格化监测技术规范》,请你单位研究并提出书面修改意见,于2022年4月10日前反馈我厅,无意见也请正式回复(电子文档请同时发至联系人邮箱)。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可登录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官网“意见征集”栏目检索查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