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大气网获悉,日前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发布了关于通报重庆碳市场2019和2020年度部分未按规定履约排放单位名单的函,详情如下:
有关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委、市财政局、市住房城乡建委、市市场监管局、市金融监管局、市能源局、人民银行重庆营管部:
按照《重庆市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要求,我局组织对2019和2020年度纳入重庆地方碳市场管理的排放单位开展了碳排放配额分配、履约等有关工作,采取了组织政府配额有偿发放、开展“碳惠通”减排量交易等措施,拓宽履约渠道,降低履约成本。经多次督促帮扶,仍有部分排放单位未按规定履约,现对11家未按规定履约的排放单位予以公开通报(名单附后)。
为促进我市碳市场正常运行和公平秩序,请相关区县政府及市级部门会同我局严格执行《重庆市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对未按规定履约的排放单位,自通报之日起3年内不批准节能环保及应对气候变化等方面的财政补助资金,3年内不允许参与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组织的节能环保及应对气候变化等方面的评先评优活动,属本市国有企业的,将其违规行为纳入国有企业领导班子绩效考核评价体系。
附件:重庆碳市场2019和2020年度部分未按规定履约排放单位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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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关于通报重庆碳市场2019和2020年度部分未按规定履约排放单位名单的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