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广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发布《广州市大中型生活垃圾转运站暨主城区环卫停车场布局规划(2020-2035)(征求意见稿)》,规划提出,至2025年每区至少建成1座区级大中型垃圾转运站。
广州市大中型生活垃圾转运站暨主城区环卫停车场布局规划(2020-2035)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概述
第 1 条重要意义
(1)解决广州市生活垃圾压缩转运能力不足的问题。构建以大中型转运站为枢纽的新型转运模式,将极大提升广州市生活垃圾压缩转运能力。
(2)优化主次干道和内街巷的城市环境。推进大中型生活垃圾转运站建设,缓解全市各区生活垃圾压缩中转的压力,同时将取消和拆除路边大量的生活垃圾收集站(点),城市主次干道和大街小巷环境将变得更加干净整洁、更加美观有序。
(3)减少邻避效应问题发生。按高标准建设大中型生活垃圾转运站,如采用地下密闭式(地面恢复公园绿地)、负压除臭等环保综合措施,并采用错峰运行模式,因垃圾收运导致的交通堵塞和邻避问题将极大减少。
(4)改善市民群众的生活环境。推进大中型生活垃圾转运站建设, 一方面将减少垃圾运输车辆在路边吊装作业引发交通堵塞、臭气噪音扰民问题发生;另一方面关停一批位于居住区内转运能力弱、群众投诉多的垃圾转运站,从根本上改善市民群众的居住环境。
(5)促进环卫工作发展。大中型转运站建成后,其服务覆盖范围内的现状小型垃圾转运站可根据实际情况改建为环卫工具房、环卫驿站等环卫设施,优化收运设施布局,既满足大规模远距离运输的需求,又符合循环经济及环保理念,还有利于环卫收运系统的长远发展。
第 2 条规划对象及规划范围
(1)大中型生活垃圾转运站
规划范围为广州市市域,包括越秀区、荔湾区、海珠区、天河区、白云区、黄埔区、花都区、番禺区、南沙区、从化区、增城区,总面积 7434.4 平方公里。
(2)环卫停车场
规划范围为广州市主城区(中心城区),包括越秀区、荔湾区、天河区、海珠区四区,白云区北二环高速公路以南地区、黄埔区新龙镇以南地区及番禺区广明高速以北地区,面积约 1110 平方公里。
第 3 条规划期限
规划年限:2020~2035 年,其中,近期为 2020~2025 年,远期为2025~2035 年。
第 4 条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紧围绕广州实现老城市新活力、“四个出新出彩”,勇当“全省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走在全国前列、创造新的辉煌排头兵”的战略定位,坚持守正和创新相统一,牢牢树立法治思维、系统观念和全周期管理意识,以城市运行问题为导向,狠抓短板和弱项,在科学化、精细化、智能化上下功夫,以更大魄力更实作风推进城市管理高质量发展。
第 5 条规划目标
推进《广州市生活垃圾收运处理系统战略规划(2018-2035)》中以大中型多功能转运站为核心的生活垃圾收运系统以及环卫停车场的实施,实现垃圾转运站、环卫停车场、再生资源中心、环卫驿站、公厕等各类设施的共享共建,集约用地,助力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收运系统升级。到 2035 年,城市生活垃圾治理能力继续加强,分类收运系统实现现代化,优化干净整洁平安有序城乡环境,城市管理更加科学化、精细化、智能化,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走在全国前列。
第 6 条规划原则
(1)科学性、先进性和可操作性相结合。体现环境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统一性,保证规划既有较强的科学性、先进性,又有较好的现实性和可操作性。
(2)全面推进,重点突破。集中力量率先突破,规划近期建成若干示范性大中型转运站及环卫停车场,形成经验,以点带面快速推广。
(3)城乡统筹,合理布局。通过区域联动、集约用地、设施共享等形式,合理确定收运设施建设规模,积极推进大中型转运站及环卫停车场的规划和建设。
(4)适当超前,保持弹性。各种环卫设施的服务能力应与该区域的规划需求相当或略有富余,在满足需求的同时保持一定弹性。
第二章大中型生活垃圾转运站布局规划
第 1 条收运需求
2035 年各类垃圾清运规模为:低值可回收物 3558 吨/日、厨余垃圾 5510 吨/日、其他垃圾 25328 吨/日。
广州市2035年生活垃圾清运规模预测(单位:吨/日)
第 2 条各区大中型垃圾转运站布局规划
1. 越秀区
规划设置 1 座大型生活垃圾转运站,规模 1000 吨/日。
2. 海珠区
规划设置 2 座大型生活垃圾转运站,以广州大道为界,东西各设置1 座,规模分别为 1500 吨/日、1000 吨/日。
3. 荔湾区
规划设置 2 座大型生活垃圾转运站,转运站规模均为 800 吨/日。
4. 天河区
规划设置 2座大型生活垃圾转运站及 1 座中型生活垃圾转运站。大型生活转运站规模为1000 吨/日、1500 吨/日,中型生活垃圾转运站规模为 180 吨/日。
5. 白云区
规划设置 1座大型生活垃圾转运站及 1 座中型生活垃圾转运站。大型生活转运站规模为 550 吨/日,中型生活垃圾转运站规模为250 吨/日。
6. 黄埔区
规划设置 1座大型生活垃圾转运站及 2 座中型生活垃圾转运站。大型生活转运站规模为1000 吨/日,中型生活垃圾转运站规模为 320 吨/日、180 吨/日。
7. 花都区
规划设置 4 座大型生活垃圾转运站:保留新华马鞍山现状生活垃圾转运站(提升至 1000 吨/日);于狮岭布设 1 座大型生活垃圾转运站,规模为 1000 吨/日;另外在花东、花山各增设 1 座大型生活垃圾转运站,规模均为800 吨/日。
8. 番禺区
规划设置 1座大型生活垃圾转运站及 4 座中型生活垃圾转运站,大型生活转运站规模为800 吨/日,中型生活垃圾转运站规模为300 吨/日、150 吨/日、400 吨/日、200 吨/日。
9. 南沙区
规划设置 2座大型生活垃圾转运站及 6 座中型生活垃圾转运站,大型生活转运站规模为590 吨/日、550 吨/日,中型生活垃圾转运站规模为 400 吨/日、280 吨/日、250 吨/日、250 吨/日、240 吨/日、210 吨/日。
10. 从化区
规划在从化城区街口以北设置 1 座中型生活垃圾转运站,规模为300 吨/日。
11. 增城区
规划设置 2 座大型生活垃圾转运站,石滩大型生活垃圾转运站规模为700 吨/日,永宁大型生活垃圾转运站规模为 800 吨/日。
第三章主城区环卫停车场布局规划
第 1 条 停车面积需求
根据主城区各区自建停车场面积,至 2035 年,广州市主城区环卫停车场预计新增需求276316 平方米。
主城区环卫停车场用地需求
第 2 条 主城区环卫停车场总体布局
1. 越秀区
规划新增 2 座环卫停车场,分别位于白云区(原萧岗停车场迁建)和越秀区,并将越秀区位于天河区的尤鱼岗停车场改建为地下停车场,充分利用地面与地下空间,环卫车辆停放总面积预计达2.5 万平方米。
2. 海珠区
规划新增 1 座大型环卫停车场及改造 1 座现状环卫停车场,考虑与大型生活垃圾转运站合建,环卫车辆停放总面积达4.5 万平方米。
3. 荔湾区
规划新增 2 座环卫停车场,考虑与大型生活垃圾转运站、绿地合建,环卫车辆停放总面积达1.2 万平方米。
4. 天河区
规划新增 4 座环卫停车场,考虑与大型生活垃圾转运站、桥底绿地合建,环卫车辆停放总面积达5 万平方米。
5. 白云区(主城区范围)
主城区范围规划新增 6 座环卫停车场,其中 2 座考虑与大中型生活垃圾转运站合建,环卫车辆停放总面积达6.3 万平方米。
6. 黄埔区(主城区范围)
主城区范围规划新增 2 座环卫停车场,其中 1 座考虑与大型生活垃圾转运站合建,环卫车辆停放总面积达6.5 万平方米。
7. 番禺区(主城区范围)
规划新增 4 座环卫停车场,其中 3 座与大中型生活垃圾转运站合建,环卫停车总面积达4.8 万平方米。
第四章设施用地控制规划
第 1 条 用地标准
广州市大中型生活垃圾转运站的用地指标与转运站的规模相适应,以满足垃圾中转、远期发展,功能配置的需求。
转运站用地指标表
第 2 条 各区大中型生活垃圾转运站、环卫停车场用地筛选
通过控制性详细规划、土地利用规划、权属和现状的对比分析,最终选定意向用地44 处,其中大中型生活垃圾转运站用地33 处(11 处与停车场合建),环卫停车场 22 处(11 处与转运站合建)。
各区意向用地汇总表
第五章近期建设规划
第 1 条 近期建设年限
近期年限为 2021~2025 年。
第 2 条 近期建设目标
合理安排建设时序,积极推进大中型生活垃圾转运站和环卫停车场建设,至2025 年每区至少建成 1 座区级大中型垃圾转运站。
第 2 条 近期建设任务
近期建设设施共 18 座,其中转运站 11 座,环卫停车场 2 座,转运站与停车场合建5 座。
近期建设设施一览表
1. 越秀区
越秀区规划近期建设 1 座大型生活垃圾转运站(规模 1000吨/日),位于环市中路与解放北路交叉口东北侧,建筑形式采用地下式,建成后地面恢复为开放式的公园绿地。
2. 海珠区
海珠区规划近期新建 1 座大型生活垃圾转运站(规模 1500吨/日),与环卫停车场(停车面积 2.5 万平方米)合建,位于海珠东部,宜地上地下一体考虑。
3. 荔湾区
荔湾区规划近期新建 1 座大型生活垃圾转运站(规模 800 吨/日),与环卫停车场(停车面积 0.4 万平方米)合建,位于鹤洞大桥与芳村大道东交界东南角。
4. 天河区
天河区规划近期建设 1 座中型生活垃圾转运站(规模 180 吨/日),位于金融城东区;1 座环卫停车场(停车面积 2 万平方米),位于吉山蟾蜍石。
5. 白云区
白云区规划近期新建 1 座大型生活垃圾转运站(规模 550 吨/日),与环卫停车场(停车面积 1 万平方米)合建,位于江高镇;为满足萧岗环卫停车场迁建后车辆停放需求,近期于嘉禾望岗地区建设 1 座地下式环卫停车场。
6. 黄埔区
黄埔区规划近期新建 1 座大型生活垃圾转运站(规模 1000吨/日),与环卫停车场(停车面积 3.5 万平方米)合建,位于东勤路餐厨垃圾处理厂南侧。
7. 花都区
花都区规划近期建设 3 座转运站:1 座大型 I 类生活垃圾转运站(规模1000 吨/日)、2 座大型Ⅱ类生活垃圾转运站(近期规模均 300 吨/日),分别位于狮岭镇、花山镇和花东镇。
8. 番禺区
番禺区规划近期建设 1 座中型生活垃圾转运站(规模 300 吨/日),位于大学城南五路与南沙港快速路交叉口东侧,结合 0.8万平方米环卫停车场建设。
9. 南沙区
南沙区规划近期建设 1 座大型生活垃圾转运站(规模为 590吨/日)及 3 座中型生活垃圾转运站(规模为 250 吨/日、240 吨/日、210 吨/日),分别位于大岗镇、榄核镇、东涌镇、南沙街。
10. 从化区
从化区共规划 1 座中型转运站,位于城郊街道和江浦街道交界处,纳入近期建设规划,规模为300 吨/日。
11. 增城区
增城区规划近期建设 1 座大型生活垃圾转运站(近期规模250 吨/日),位于石滩镇沙头村。
第六章规划保障措施与建议
第 1 条 完善工作体制机制
建立政府协调机制。各级政府应把规划的落实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协调相关部门,推进本规划的实施。落实责任推进制。各职能部门要做到各负其责、相互配合;各区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将环卫设施建设纳入工作考核范围。建立规划动态跟踪机制。进一步深化近期建设项目,建立近期建设的项目库。
第 2 条 加强规划衔接对接
本项目在审批通过后,积极对接规划管理部门,将成果数据转化并纳入规划管控平台以确保本项目大中型转运站及环卫停车场用地控制能在法定规划阶段有效落实。
第 3 条 有序安排实施计划
按轻重缓急、有计划地进行新站建设与老站改造。对于新增垃圾转运站的建设,主要采取“条件成熟一个建设一个”的建设策略。
第 4 条 坚持集约高标建设
在垃圾转运站及环卫停车场建设形式方面,采用集约节约用地的建设方式,可建成地下式或地上地下一体式。当采用地下式时,宜与公园绿地统筹考虑,地面恢复公园绿地景观场地供市民使用。新建或改造的垃圾转运站坚持高标准建设,严格控制环境污染。在投资合理的条件下,优先采用先进成熟的技术设备。
第 5 条 积极发挥示范效应
优先解决矛盾突出地区垃圾收运设施建设问题,重点建设几个环保示范型垃圾转运站,从实际效果上改变以往垃圾收运设施“脏、乱、臭”的不良形象。加强宣传,号召全社会来理解和支持垃圾收运设施的建设。
第 6 条 加强经费投入保障
垃圾收运设施的建设和运营需要大量的投资和经费支持,而垃圾收运设施作为环卫设施,其创造的价值主要以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为表现形式,具有较强的公益性。应确保政府对垃圾收运设施建设的政策倾斜和资金投入,同时拓宽融资渠道,多方保证垃圾收运设施建设和运营的资金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