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湖北省公示2021年第四季度湖北省燃煤发电机组环保设施运行情况,详情如下:
现将2021年第四季度湖北省燃煤发电机组环保设施运行情况予以公示。如对公示数据有异议,请各燃煤发电企业在公示之日起7日内,向省生态环境厅申请复核,并提供书面申请和情况说明。如无异议或逾期未申请复核,省生态环境厅将把此情况函告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作为环保电价考核依据。
联系人:省生态环境厅大气处 杨华
省环科院 吴倩
联系电话:027-87167362、027-87643502
附表:2021年第四季度湖北省燃煤发电机组环保设施运行情况汇总表
2022年3月28日
2021年第四季度湖北省燃煤发电机组
脱硫、脱硝、除尘设施运行情况汇总表
2021年第四季度湖北省燃煤发电机组脱硫设施运行情况汇总表
2021年第四季度湖北省燃煤发电机组脱硝设施运行情况汇总表
2021年第四季度湖北省燃煤发电机组除尘设施运行情况汇总表
备注:环保装置因客观原因不正常运行累计小时数是指因发电机组启机导致脱硫设施退出、机组负荷低导致脱硝设施退出并致污染物浓度超过限值,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因故障不能及时采集和传输数据,以及其他不可抗拒的客观原因导致环保设施不正常运行等情况的累计小时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