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生态环境局公布湛江市2021年度涉挥发性有机物企业分级评定结果,3家企业为A级企业,9家企业为B级企业,5家企业为C级企业,要求B、C级企业要积极开展升级治理,尽早向A级企业转型升级。详情如下:
湛江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湛江市2021年度涉挥发性有机物企业分级评定结果的公示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防治,切实遏制我市臭氧污染上升势头,推进全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我局根据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开展涉挥发性有机物企业分级管理工作的通知》(粤环办函〔2021〕79号)要求,组织开展了我市涉挥发性有机物企业分级评定工作,现就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经我局委托第三方技术单位,通过资料审查和现场核查等方式,对赤坎区、霞山区、经开区、坡头区、麻章区、吴川市内共17家涉挥发性有机物重点监管企业进行分级评定,认定湛江卷烟包装材料印刷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为A级企业,认定中科(广东)炼化有限公司(霞山区湖光路15号生产经营区)等9家企业为B级企业,认定湛江市霞山鑫宇化工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为C级企业,具体清单详见附件。A级企业要起到示范带头作用,扎实做好日常环境管理工作;B、C级企业要积极开展升级治理,尽早向A级企业转型升级。
二、本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于2022年4月1日18:00前反馈至市生态环境局(联系人:古小姐,联系电话:0759-3381518),过期不予受理。
附件:湛江市2021年度涉挥发性有机物企业分级评定情况表
湛江市生态环境局
2022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