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环卫网获悉,4月21日,扬子新材发布公告称,公司拟终止与滨南股份的股权合作事项。 若本次股权合作事项终止,公司控股子公司将不再持有滨南股份51%股份,不再是滨南股份控股股东。
4 月20日,公司收到滨南股份转让方出具的《沟通函》,由于公司 至今尚有9,281.64万元股份转让款未付清,逾期付款情形已触发《股份转让协议》 中第 9.2 条协议解除约定。根据《股份转让协议》中第9.2条协议解除约定,“9.2在本协议项下全部款项的支付及划转释放条件均已经满足的前提下,除因不可归责于受让方的原因,受让方应于2021年9月30日前按本协议的约定支付全部转让价款,如届时受让方未全部进行支付的,受让方应于上述期限届满之日起3日内向转让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标准按照交易总价的10%计算,且经转让方全体达成一致后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对方提出拟终止本次股权合作, 希望在《股权转让协议》基础上进行友好磋商协议解除。
本次股权合作事项终止,公司控股子公司将不再持有滨南股份 51%股份,不再是滨南股份控股股东,滨南股份将不纳入公司2021年度合并报表范围;一定程度上会缓解公司的资金压力、改善流动性;公司将不再把城市服务作为主营业务方向,未来将在国家支持与鼓励的行业中寻找新的增长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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