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9日,广西来宾市工业园区(河南片区)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发布,项目包括河南污水处理厂一期改造工程、河南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河南(原河西)污水处理厂厂外污水提升泵站二期工程、现状污水厂(河南污水处理厂、凤凰污水处理厂、迁江污水处理厂)的仪表、设备维护及改造。项目估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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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来宾市工业园区(河南片区)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2022-05-01 09:21 来源: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4月29日,广西来宾市工业园区(河南片区)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发布,项目包括河南污水处理厂一期改造工程、河南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河南(原河西)污水处理厂厂外污水提升泵站二期工程、现状污水厂(河南污水处理厂、凤凰污水处理厂、迁江污水处理厂)的仪表、设备维护及改造。项目估算价21407.47万元,总工期390天(日历天)。

来宾市工业园区(河南片区)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工程总承包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来宾市工业园区(河南片区)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工程已由来宾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来宾市工业园区(河南片区)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来发改审批〔2021〕12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来宾市水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代建单位及招标人为广西来宾城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申请上级补助资金及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指永久专用设备的采购)、施工或√设计、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河南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工程位于来宾市城区象岭路与滨堤路交叉西北角河南污水处理厂红线范围内;河西污水处理厂厂外污水提升泵站二期工程位于来宾市兴宾区天然桥路与滨堤路交汇处。

建设规模:(一)河南污水处理厂一期改造工程:设计污水处理规模4万m3/d,包括:新建调节池、初沉池(与二期扩建合建)、水解酸化池(与二期扩建合建),芬顿反应池(与二期扩建合建);改造鼓风机房,增加设备。(二)河南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设计污水处理规模4万m3/d,包括:新建调节池、初沉池(与一期改造合建)、水解酸化池(与一期改造合建)、A20生物池、二沉池、芬顿反应池(与一期改造合建)、高效沉淀池、V型滤池及反冲洗泵房、紫外线消毒渠及巴氏计量槽(与一期改造合建)、鼓风机房及变配电间、生物除臭滤池(与一期改造合建);改造粗格栅及污水提升泵房、细格栅及旋流沉砂池、加药间、脱水车间,改造部分土建及增加设备。(三)河南(原河西)污水处理厂厂外污水提升泵站二期工程:设计规模6万m3/d,包括:新建污水提升泵站、配电室。(四)现状污水厂(河南污水处理厂、凤凰污水处理厂、迁江污水处理厂)的仪表、设备维护及改造。

本项目(□估算价√概算价):21407.47万元

计划工期:本项目总工期为390天(日历天)。

2.2招标范围:√初步设计完成后施工图设计完成前:在项目拟建规模、建设标准及投资估算确定的条件下,依据初步设计进行施工图设计、施工的工程总承包内容招标,包括:(1)承包人协助发包人办理项目报建报批手续,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工程报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图设计报批;质量安全监督登记备案;办理施工许可证;环境影响咨询、联合试运转、水土保持设施、水土保持方案、地质灾害安全性、职业病危害、安全风险等的报批。(2)施工图设计(包含施工图预算):包括红线及初步设计批复范围内的施工图设计,提供满足经批复的本项目设计要点及达到上级单位审批要求的设计成果,施工现场技术服务(①设计人应满足发包人的使用要求,在不降低功能和保证安全的前提下,按发包人提交的初步设计概算进行限额设计;②设计人在施工图设计的各个阶段中凡超出额定的限额设计标准时,应列表作出对比、分析原因并有详细的说明报发包人审批。如经发包人批准,设计人方可出图;未获得发包人批准的,设计人自行调整到符合合同要求)。(3)采购,按发包人要求提供符合本项目设计要求、质量要求、施工安装要求的产品。(4)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本项目工程总承包工程量清单要求的全部内容)。(5)工程竣工及备案:整理竣工验收备案资料,完成全部单项验收,协助招标人完成竣工验收工作;对各设备(联合试运转)进行调试;协助招标人办理竣工备案手续以及基建档案等需要通过的验收工作。(6)工程试运行,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程。质保期工作按建设部有关规定执行。

2.3标段划分:无

2.4本项目□要求√不要求采用装配式技术。

2.5本项目□要求√不要求采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已录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并处于有效状态。

3.2主要负责人员要求:

3.2.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和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联合体投标的,需为牵头单位员工),已录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并处于有效状态,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施工项目经理、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施工项目经理、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作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及桂建管﹝2016﹞70号文除外)。

3.2.2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证和工程类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3.2.3施工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的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和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已录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施工项目经理、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作为施工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及桂建管﹝2016﹞70号文除外)。

3.2.4项目施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已录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有效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3业绩要求:√无要求□有要求,要求2019年(应填写年份)以来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承接过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指:/。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4.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可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其中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4.3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3.4.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3.4.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并按照企业信誉实力评分较低的企业确定企业信誉实力分。

3.4.6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则为联合体一个及以上成员)存在被列为失信人员的不接受投标。以信用中国(.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等两个网站查询为准。如投标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有未履行判决书且投标人未被列入被执行失信人的,应当就此作出说明,并按招标人要求提供担保,否则可以退还投标人标书并撤销该投标人的投标资格,由此形造成的损失由该投标人承担。

3.5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的所有标段进行投标,并允许中标其中□一个/□多个/√所有标段(由招标人事先确定)。但投标人应就不同标段派出不同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经理和项目施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否则同一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经理或项目施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所参与其它标段作否决投标处理(符合桂建管﹝2013﹞17号、桂建管﹝2014﹞25号文及桂建管﹝2016﹞70号文除外)。

3.6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2022年4月29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止,由潜在投标人自行登陆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来宾)(http://ggzy.jgswj.gxzf.gov.cn/lbggzy)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图纸电子版每套售价250元(不再 收取其他任何费用),招标代理机构在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现场收取费用及开具凭证(请各投 标人尽量合理安排时间,招标代理工作人员以购买招标文件凭证接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投标截止时间:2022-05-31 10:00:00

地点为来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来宾市红水河大道331号政务服务中心3楼)(具体开标室见当天电子屏幕安排)。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文件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专职投标员递交,并持专职投标员本人身份证原件(如为法定代表人递交时可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本企业任一专职投标员的身份证复印件)、拟投入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若为注册建造师)、施工项目经理和项目施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通过核验或验证,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6.预付款和进度款支付方式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专用条款第三部分。

进度款支付方式: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专用条款第三部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tb.gxi.gov.cn/)、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来宾)(http://ggzy.jgswj.gxzf.gov.cn/lbggzy) (公告发布媒体包含但不限于上述媒体)发布。

8.交易服务单位

来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9.监督部门及电话

来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0772-4212755

10.注意事项

潜在投标人必须录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管理系统,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管理系统登陆地址:http://ztb.gxzjt.gov.cn:1121/zjthy/。由于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与自治区招标投标系统的相关信息同步存在时间差(非实时同步,每天晚上同步一次),因此投标人应至少在开标时间2天前将所需投标材料在诚信库内审核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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