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改革实施方案》,推动危险废物跨省转移便捷化,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实现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优势互补,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在与江西省生态环境厅充分协商的基础上,于2022年2月25日签订了《福建省生态环境厅江西省生态环境厅危险废物跨省转移“白名单”合作协议》。详情如下:
江西省生态环境厅昨天
河北省生态环境厅昨天
本溪市生态环境局04月16日
宿松县生态环境分局04月10日
中国环境APP04月10日
贺州市八步生态环境局04月09日
天津市生态环境局04月08日
中国政府采购网04月03日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03月27日
汝州市人民政府03月26日
公安部03月22日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03月14日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03月13日
生态环境部02月07日
生态环境部02月02日
安徽省生态环境厅01月05日
安徽省生态环境厅2023年12月12日
生态环境部2023年11月28日
安徽省生态环境厅2023年11月21日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2023年09月07日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昨天
国家能源局福建能监办昨天
北极星太阳能光伏网昨天
福鼎市人民政府前天
国家电网报前天
中国新闻网04月16日
中国新闻网04月15日
北极星储能网04月15日
北极星风力发电网04月15日
黄师傅说电0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