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改革实施方案》,推动危险废物跨省转移便捷化,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实现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优势互补,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在与江西省生态环境厅充分协商的基础上,于2022年2月25日签订了《福建省生态环境厅江西省生态环境

首页 > 固废处理 > 危险废物 > 政策 > 正文

福建省生态环境厅 江西省生态环境厅危险废物跨省转移"白名单"合作协议

2022-05-07 10:35 来源: 北极星固废网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改革实施方案》,推动危险废物跨省转移便捷化,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实现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优势互补,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在与江西省生态环境厅充分协商的基础上,于2022年2月25日签订了《福建省生态环境厅江西省生态环境厅危险废物跨省转移“白名单”合作协议》。详情如下: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展开全文
打开北极星学社APP,阅读体验更佳
2
收藏
投稿

打开北极星学社APP查看更多相关报道

今日
本周
本月
新闻排行榜

打开北极星学社APP,阅读体验更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