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生态环境部《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生态环境部部令第19号)及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管理相关重点工作的通知》(环办气候函〔2022〕111号)有关要求,现将我区2019-2020年度(全国碳市场第一个履约周期)发电行业重点排放单位名录予以公示。

首页 > 大气治理 > 碳交易 > 政策 > 正文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19-2020年度(全国碳市场第一个履约周期)发电行业重点排放单位名录公示

2022-05-13 08:12 来源: 北极星环保网 

根据生态环境部《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生态环境部部令第19号)及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管理相关重点工作的通知》(环办气候函〔2022〕111号)有关要求,现将我区2019-2020年度(全国碳市场第一个履约周期)发电行业重点排放单位名录予以公示。


原标题: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19-2020年度(全国碳市场第一个履约周期)发电行业重点排放单位名录公示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展开全文
打开北极星学社APP,阅读体验更佳
2
收藏
投稿

打开北极星学社APP查看更多相关报道

今日
本周
本月
新闻排行榜

打开北极星学社APP,阅读体验更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