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省常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常州市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专项行动方案》,制定着力打好重污染天气消除攻坚战、着力打好臭氧污染防治攻坚战等9项重点任务,安排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等85项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专项行动工程项目。全文如下:常州市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专项行动方案党的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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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专项行动方案》发布 内附工程项目表

2022-05-23 15:17 来源: 北极星环保网 

近日,江苏省常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常州市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专项行动方案》,制定着力打好重污染天气消除攻坚战、着力打好臭氧污染防治攻坚战等9项重点任务,安排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等85项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专项行动工程项目。全文如下:

常州市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专项行动方案

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污染防治攻坚阶段性目标任务圆满完成。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按照市第十三次党代会部署要求,结合“532”发展战略,制定本专项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把保护生态环境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加快建设长三角生态中轴,坚持源头治理、综合施策,坚持问题导向、科学精准,全力组织实施9大攻坚战,推进减污降碳协同增效,更高标准地保护蓝天、碧水、净土,推动全市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目标。到2025年,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下降,PM2.5浓度达到30微克/立方米左右,地表水国省考断面水质优III比例达到90%以上,优良天数比率达到81.4%,生态质量指数达到50以上。

二、重点任务

(一)着力打好重污染天气消除攻坚战

1. 加大重点行业污染治理力度,强化多污染物协同控制,推进PM2.5和臭氧浓度“双控双减”,严格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措施,做好国家重大活动空气质量保障,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严格落实点位长制,重点区域落实精细化管控措施。

2. 推动重点行业企业和工业炉窑、垃圾焚烧重点设施超低排放改造(深度治理),严格控制物料(含废渣)运输、装卸、储存、转移和工艺过程无组织排放。

3. 强化建筑工地、道路、堆场、矿山等扬尘管控。推进智慧工地建设建设及全市工地扬尘监控信息化指挥控制平台建设。强化渣土运输车辆全封闭运输管理,城市建成区全面使用新型环保智能渣土车。推动港口码头仓库料场全封闭管理,易起尘港口多点安装粉尘在线监测设备。对城市公共区域、长期未开发建设裸地,以及废旧厂区、物流园、大型停车场等进行排查建档并采取防尘措施。提高城市保洁机械化作业比率,城市建成区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达到90%以上。

到2025年,全市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气比率控制在0.2%以内。

(二)着力打好臭氧污染防治攻坚战

1. 以化工、涂装、医药、包装印刷、油品储运销等行业领域为重点,实施原辅材料和产品源头替代工程。结合产业结构分布,培育源头替代示范型企业。对照国家强制性标准,每季度开展1次各类涂料、油墨、胶黏剂、清洗剂等产品VOCs含量限值标准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2. 提高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水平。开展有机储罐分类深度治理及回头看工作。优化企业集群布局,积极推动企业集群入工业园区或小微企业园。按照“标杆建设一批、改造提升一批、优化整合一批、淘汰退出一批”的要求,对涉气产业集群开展排查及分类治理。

3. 强化装卸废气收集治理。向汽车罐车装载汽油、航空煤油、石脑油和苯、甲苯、二甲苯等应采用底部装载方式,换用自封式快速接头。推进万吨级及以上原油、成品油码头完成油气回收治理。长江和京杭运河沿线原油、汽油和石脑油装船作业码头加大改造力度。推进挥发性有机液体运输洗舱VOCs治理,油品运输船舶具备油气回收能力。

4. 推进餐饮油烟污染治理和执法监管。推动治理设施第三方运维管理及运行状态监控。开展餐饮油烟专项整治或“回头看”,打造餐饮油烟治理示范项目。

到2025年,挥发性有机物、氮氧化物削减量完成省定下达目标,臭氧浓度增长趋势得到有效遏制。

(三)着力打好交通运输污染治理攻坚战

1. 加大货物运输结构调整力度,煤炭、矿石等大宗货物中长距离运输推广使用铁路、水路或管道方式,短距离运输优先采用封闭式皮带廊道或新能源车辆。到2025年,货运铁路和水运分担率之和达到35%。

2. 实施“绿色车轮”计划,编制并实施常州市区充换电设施布局规划,推进新能源汽车消费替代,城市建成区新增或替换的公交车实现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车辆占比达100%以上,邮政等公共领域新增或者替换的车辆全面采用新能源汽车或清洁能源汽车,环卫领域车辆逐步推进提高新能源汽车或清洁能源汽车占比。到2025年,基本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开展中重型新能源货车及内河LNG船舶的推广应用。到2025年,主要港口和排放控制区内靠港船舶的岸电使用电量在2020年基础上翻一番,靠港和水上服务区锚泊船舶岸电应用尽用。

3. 稳步提高柴油车监督抽测排放合格率,基本消除冒黑烟现象。重点加强柴油货车路检路查,以及集中使用和停放地的入户抽测。对凌家塘物流园、货物集散地等车辆集中停放地,以及大型工矿企业、物流货运、长途客运、公交、环卫、邮政、旅游等重点单位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入户监督抽测,全面实施汽车排放检测与维护(I/M)制度和汽车排放召回制度。

4. 建立车用油品、车用尿素、船用燃料油全生命周期监管档案管理制度,加油站每年至少开展1次加油枪气液比、系统密闭性及管线液阻的检查检测,储油库每季度开展油气回收系统接口泄漏检测和油气回收处理装置运行效果监测。

5. 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防治。实施非道路移动柴油机械第四阶段排放标准,对新非道路移动机械生产、进口、销售企业实施常态化环保达标监督检查。持续推进非道路移动机械的摸底调查和编码登记工作,建立多部门协调配合的工程机械环保监管制度,形成编码登记、排放检测、超标处罚撤场等全链条管理。未经环保部门编码登记、确认符合排放要求的非道路移动机械不得进入禁用区域,逐步推进在禁用区域内施工的移动机械达到国Ⅲ及以上标准。建立生态环境、建设、交通运输等多部门的联合执法机制,强化工程机械监督抽测。禁止超标排放工程机械使用,消除冒黑烟现象。

(四)持续打好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

1. 落实按单元精细化分区管控措施。加强长江生态修复重点项目建设,控制岸线开发强度,提升长江生态系统的质量和稳定性。

2. 推进工业园区、城镇污水垃圾、农业农村面源、船舶等污染治理工程,深化工业、农业、服务业“绿岛”建设,构建布局完整、运行高效、支撑有力的环境基础设施体系。提升工业园区监测监控能力,开展工业园区污染物排放限值限量管理。落实长江总磷污染控制方案。

3. 强化入江支流整治,完善入江支流监控预警机制。全面落实长江“十年禁渔”。持续排查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严格落实问题整改销号制,常态化开展问题自查自纠和整改“回头看”。到2025年,长江常州段干流水质稳定达到II类。

(五)持续打好太湖治理攻坚战

1. 深化工业、城镇生活、农业农村面源污染治理,加强重点区域生态保护与修复。推进新孟河及骨干河道生态化改造,把滆湖、长荡湖打造成太湖生态前置库。提升武进港蓝藻打捞能力,在百渎港入湖口以及滆湖、长荡湖主要出入湖口增设围隔。提升水质藻情监测监控能力,加强湖泊蓝藻水华防控,坚决守住“两个确保”底线。

2. 实施生态清淤,对蓝藻易积区、港口航道处和沿岸芦苇荡内及时、科学开展应急清淤,实施长荡湖溧阳湖区生态清淤工程和滆湖生态清淤试点工程,动态评估清淤效果。开展河道清淤轮浚,制定清淤轮浚工作计划,合理确定各级河道清淤周期;对淤积严重的,年内制定清淤方案并启动实施,有效削减内源污染。

3. 加快推进排污口“查、测、溯、治”系统治理,实施入河入湖入江排污口长效管理。到2023年,全面完成长江、太湖等骨干河道和重点湖泊的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到2025年,完成其他骨干河道和重点湖泊排污口整治,并形成行之有效的管理机制。

4. 依托涉水企业事故排放应急处置设施专项督查行动,全力推进企业雨水排口、应急排口整治工作,开展工业园区水污染防治专项行动,推进园区工业类专业化集中式污水分质处理设施建设。开展涉酚、涉氟企业专项整治,严防工业特征污染物超标现象。持续推进涉磷企业标准化、规范化整治。推进工业污水退出市政管网,溧阳市、金坛区、武进区推进工业污水处理厂建设。

5. 强化“船—港—城”协同治理,推动实现船舶水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全过程衔接和电子联单变化监管。开展污水治理达标示范区建设,对小流域范围内工业、生活、农业污染开展整治提升,重点完成涉磷行业排查整治。实施污水排放全流程标准化管理。

6. 优化“引江济太”调度机制,实现精准调水补水。配合流域、省优化新孟河、新沟河调度机制,充分发挥沿江、运河等水利枢纽作用,实现精准调水补水,保障河道生态基流。开展新孟河“引江济太”工程调试运行期间的环境影响监测评估工作。

(六)持续打好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

1. 充分发挥河(湖)长制作用,深化小微水体治理,建立健全水体长效管护机制。继续开展重点支流支浜消劣行动,落实截污纳管或分布式污水处理设施等措施,有效提升水质。

2. 巩固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成效,进一步排查城市建成区水体,2022年6月底前,将排查结果向社会公布,对发现的黑臭水体,实行即时整治,动态消除。

3. 深入推进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333”行动,推进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达标区建设,加强排水管网排查检测和修复改造,着力解决雨污水管网错接、混接、渗漏和外水入侵等问题,提升城镇污水处理能效。开展城镇区域水污染物平衡核算管理,推进核算成果应用;严格落实城镇污水处理厂“一厂一策”系统整治方案,进一步提高污水收集处理率。因地制宜开展城市河道驳岸生态化改造,实施城市活水循环工程,推动城镇污水处理厂尾水生态化利用。到2025年,城市建成区80%以上面积建成“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达标区”。

(七)持续打好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

1. 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推进农村厕所革命、生产生活垃圾治理。

2. 稳步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到2025年底,全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60%,设施正常运行率达90%,推动新北区农村生活污水社会化治理试点区建设。开展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排查评估。稳步推进农村黑臭水体整治,推动对断头河浜实施清淤、生态修复等治理工程,贯通“小水系”,让水体“活”起来。

3. 强化农业农村面源污染防治,推进农业绿色发展。对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整治情况开展“回头看”,完成新一轮《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编制。全面开展养殖池塘生态化改造,确保养殖尾水达标排放。加强农田退水污染防治,开展农田生态化改造,减轻农业退水对断面水质的影响。开展金坛区国家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与监督指导试点工作。

(八)着力打好噪音污染治理攻坚战

1. 实施噪声污染防治行动,开展声环境功能区评估与调整,强化声环境功能区管理。

2. 合理规划交通干线走向,划定噪声防护距离,加强交通运输噪声污染防控。

3. 强化夜间施工噪声管控,加强文化娱乐、商业经营噪声监管和集中治理,营造宁静休息空间。

到2025年,城市建成区全面实现功能区声环境质量自动监测,夜间达标率达到85%以上。

(九)着力打好生态质量提升攻坚战

1. 加强重点区域流域、生态空间管控区域、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等生态状况监测评估。持续开展“绿盾”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专项行动,加大生态破坏问题监督查处力度。落实自然生态修复保护负面清单制度。

2. 坚持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积极探索“两湖”自然生态修举试验区建设,开展“两湖”创新区生态修复攻坚行动。

3. 大力推进露天矿山综合整治和生态安全缓冲区建设。实施“增核、扩绿、连网”工程,着力建设沿长江、沿运河、环太湖等干线绿廊。大力建设便民公园,支持各地组团打造美丽风景线,创成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到2025年,林木覆盖率达到26.7%以上,自然湿地保护率达到60%以上,生态空间管控区域布局不断优化,水域面积不减少、水域功能不衰退。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面加强党的领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各级党委政府要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要根据本方案确定的目标指标和主要任务,结合实际细化落实年度目标任务。各有关部门要全面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细化实化攻坚政策措施,分工协作、共同发力。

(二)强化资金投入。各地、各部门把生态环境作为财政支出的重点领域,把生态环境资金投入作为基础性、战略性投入予以重点保障,确保与污染防治攻坚任务相匹配。健全完善以生态环境质量改善为导向的财政分配机制。

(三)强化监督考核。充分发挥污染防治综合监管平台作用,持续加大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曝光力度。深入开展重点区域、重点流域、重点行业治理帮扶。继续开展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健全年度考评制度,完善考核措施,强化考核结果运用,树立“干好干坏不一样”的鲜明导向。

附件: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专项行动工程项目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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