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山东住建厅发布关于加强全省环卫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详情如下: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全省环卫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市城市管理局,东营、威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为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市政基础设施安全运行管理的通知》(建办城函〔2022〕178号)、《山东省城市建设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2022年巩固提升实施方案》,切实加强全省环卫设施安全管理,全面提升环卫行业安全生产水平,现就加强全省环卫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牢固树立安全意识,压实安全生产责任
各级环卫主管部门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发展理念,切实增强责任意识,提升对环卫行业安全生产,特别是环卫设施安全隐患、管理风险的认识。按照“三个必须”“两个根本”的工作要求,以更高的标准、更大的力度、更实的举措,坚决落实环卫行业安全生产责任。
二、全面排查安全隐患,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各级环卫主管部门要结合职责分工,按照《关于开展全省住建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通知》(鲁建安字〔2022〕3号)要求,组织开展贯穿整个环卫行业的安全生产大排查。紧抓“用火、用电、用水、用气、用车、用人”等要素,紧盯“垃圾中转、垃圾运输、垃圾处置、道路保洁、公厕管理”等环节,紧扣“不同层级管理单位、不同类别作业企业、不同形式外包单位、不同作业工作岗位”等对象,进行拉网式的安全隐患排查。针对排查出的问题,要建立问题台账,制定整改方案,坚持边查边改、立行立改、限期整改;对不能及时治理的隐患问题,要及时全面地向当地人民政府汇报,有效协调解决存在的隐患和突出问题。
三、突出行业管理重点,落实安全管理措施
(一)强化渗滤液处置安全管理
近日,福建省一渗滤液调节池发生爆燃事故,造成3人死亡。各地要引以为戒、举一反三,加强渗滤液和调节池的安全管理。要排查调节池检修口、接缝密闭性,对破损处及时修补,防止可燃气体泄露;要及时收集、倒排调节池的可燃气体,根据气量合理配置气体利用设施;对调节池等敏感区域作业施工时严禁违规动火等危险作业。严格监测渗滤液水位,做好雨污分流,减少渗滤液产生量,确保渗滤液得到规范合理处置,避免二次污染。定期对生活垃圾中转站的污水管道进行清淤疏通,有效预防中转站污水管网堵塞。
(二)规范有限空间作业程序
在生活垃圾焚烧厂、填埋场、餐厨垃圾处理厂等进行有限空间作业时,应严格执行“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的原则,未经通风和检测,严禁进入有限空间作业。作业前,要详细勘查作业区域环境,检查是否切断电源、设施设备是否停运,监测有毒有害气体浓度是否满足相关要求,全面排查作业区域隐患;作业时,必须有安全监护人员在场,必须遵守动火、用电等安全规定,作业设备和防护用品须满足作业环境要求;作业条件变化可能危及作业人员安全时须立即撤出,监护人员一旦发现紧急情况应做好防护并进行急救;作业现场要配备必要的救护急救用品和物资。
(三)提升垃圾堆体稳定性
要深刻汲取深圳光明新区渣土受纳场“12.20”特别重大滑坡事故教训,建立健全建筑垃圾处置设施常态化监测机制。指导建筑垃圾产生单位和个人,完善相关的安全生产制度、岗位责任制度和应急预案制度,落实相关作业规范标准,按照有关规定承担处置责任。对堆体较高、坡度较大的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堆体要进行重点监测和加固,保证堆体稳定。生活垃圾填埋场严禁超设计标高或超库容填埋生活垃圾或飞灰。
(四)加强环卫车辆使用和户外作业安全管理
严格执行环卫车辆管理制度,加强对环卫车辆的安全检查和驾驶员安全教育,定期维护、检修车辆,确保车辆保持良好的工作性能,杜绝疲劳驾驶、酒后驾驶、车辆带病上路等违法违规行为,严禁超载超速和抛洒滴漏,确保机械化清扫作业和垃圾运输的安全生产。督促指导各作业单位加强环卫工人岗前安全作业培训,配齐环卫作业工作服和劳保用品,加大各类机械化作业配置,有效改善劳动条件,合理安排作业班次和时间,有效减轻环卫工人劳动强度。
四、妥善应对处置突发事件,完善应急救援体系
要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预测预警和应急协调联动机制,针对不同季节的安全生产的工作特点,有针对性地完善安全生产的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做好应急救援装备、物资的准备工作。鼓励和支持依托大型企业和专业救援力量,加强应急救援能力建设。严格落实值班值守制度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发生事故或有重要紧急情况,要立即报告并启动预案,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妥善应对和处置。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