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环卫网获悉,5月30日,重庆涪陵城区主次干道清扫保洁及公厕垃圾站管理服务采购公开招标,预算金额16669.8万元,项目包含清扫保洁服务总面积约526.23万平方米、公厕124座、垃圾站35座及垃圾收集点,根据区域及项目地址情况划分为三个标段。投标人须同时对三个标段进行报价,被确定为前三名的中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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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1.67亿!重庆涪陵城区主次干道清扫保洁及公厕垃圾站管理服务公开招标

2022-05-31 10:42 来源: 中国政府采购网 

北极星环卫网获悉,5月30日,重庆涪陵城区主次干道清扫保洁及公厕垃圾站管理服务采购公开招标,预算金额16669.8万元,项目包含清扫保洁服务总面积约526.23万平方米、公厕124座、垃圾站35座及垃圾收集点,根据区域及项目地址情况划分为三个标段。投标人须同时对三个标段进行报价,被确定为前三名的中标企业,按各标段报价最低的原则决定其服务的具体标段,每个中标企业只能服务一个标段,合同期为3年。在服务期内中标方按照本次招标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清扫保洁及公厕垃圾站管理,详情如下:

涪陵城区主次干道清扫保洁及公厕垃圾站管理服务采购(FLQ22C00016)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涪陵城区主次干道清扫保洁及公厕垃圾站管理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网上下载”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2年6月30日 10: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号:FLQ22C00016采购执行编号:涪招采G2022-06

项目名称:涪陵城区主次干道清扫保洁及公厕垃圾站管理服务采购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66,698,000.00元

最高限价:166,698,000.00元

采购需求:

包号:1

包内容:“涪陵城区主次干道清扫保洁及公厕垃圾站管理采购服务”采购项目,包含清扫保洁服务总面积约526.23万平方米、公厕124座、垃圾站35座及垃圾收集点,根据区域及项目地址情况划分为三个标段。投标人须同时对三个标段进行报价,被确定为前三名的中标企业,按各标段报价最低的原则决定其服务的具体标段,每个中标企业只能服务一个标段,合同期为3年。在服务期内中标方按照本次招标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清扫保洁及公厕垃圾站管理

最高限价:166,698,000.00元

数量:3

单位:年

服务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

最高限价总计:166,698,000.00元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履约服务期为3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服务许可证》及《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运输服务许可证》或《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置服务许可证》(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携带备查,未提供原件为无效投标)

三、获取公开招标文件的地点、方式、期限及售价

获取文件期限:2022年5月30日 至 2022年6月7日。

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8: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文件购买费:0.00元/包

获取文件地点:网上下载

方式或事项:

1、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渝财采购〔2015〕45号)规定,投标人应按要求进行注册,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cn),登记加入“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2、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或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网上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以及图纸、补遗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投标人领取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

3、各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在投标(开标)地点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招标文件购买费。若投标人为微型企业且所投标产品为微型企业生产的, 评标时由评标委会核实认定后,可在本项目采购结果公告后持招标文件购买费发票原件至采购代理机构办理退还手续(微型企业的认定标准详见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投标人须提供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的证明文件)。

4、投标人须满足以下两种要件,其投标才被接受:

(1)按时递交了投标文件;

(2)按时报名签到。

四、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2022年6月30日 09:30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2年6月30日 10:00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重庆涪陵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重庆市涪陵新区太白大道34号汇智国际大厦1楼)

五、开标信息

开标时间: 2022年6月30日 10:00

开标地点:重庆涪陵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重庆市涪陵新区太白大道34号汇智国际大厦1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按照《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2、按照《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3、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4、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八、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重庆市涪陵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重庆市涪陵区城市水域环境卫生服务中心)

采购经办人:敖飞

采购人电话:023-72303609

采购人地址:重庆市涪陵区宏声大道19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重庆市涪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代理机构经办人:刘老师

代理机构电话:023-72220070

代理机构地址:涪陵新城区鹤凤大道38号新区大厦5楼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老师

项目联系人电话:023-722200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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