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垃圾发电网获悉,烟台市生态环境局牟平分局拟作出牟平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炉渣综合处理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2年5月31日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5月31日-2022年6月7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35-3397690
通讯地址:牟平区正阳路368号
邮编:264100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牟平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炉渣综合处理扩建项目
建设地点:牟平区
建设单位:烟台牟平环兴节能科技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烟台丰茂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烟台牟平环兴节能科技有限公司建设的“牟平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炉渣综合处理项目”,建设地点位于牟平区莒格庄镇泊而村西南,处理烟台(牟平)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产生的炉渣(不包含焚烧炉产生的飞灰),采取磁选、重力浮选工艺,回收铁、铝、铜等金属,其他炉渣部分自用制砖,部分外售制砖,项目于2019年5月取得烟台市生态环境局牟平分局审批(牟环审[2019]35号),并于2020年12月自主验收,因烟台(牟平)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产生的炉渣量增加,公司拟利用现有场地,更换、新增部分设备扩建“牟平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炉渣综合处理扩建项目”,生产工艺不变,扩建后,设计年处理16万吨焚烧发电项目炉渣。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采取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减振、隔声等有效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2、配套建设6座沉淀池,生产用水循环利用,定期补充,不得外排。
3、破碎、筛分工序采取水喷淋除尘,制砖加工工序要在密闭车间进行生产,采取水喷雾除尘,确保厂界无组织粉尘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限值要求。
成品砖、炉渣堆存区采取搭棚遮盖、四周铺设抑尘网等措施控制无组织粉尘,做到防扬散、防流失。
4、设备维护保养产生的废机油属于危险废物,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标准要求进行贮存管理,按照技术规范要求设立危险废物标志牌,委托有处理资质单位处置,筛选工序产生的未燃尽生活垃圾和沉淀池表面的有机浮物集中收集,返送至“牟平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回炉焚烧,沉淀池底部沉淀渣,经压滤后,部分用于厂区制砖,其余部分外售制砖,其它固废合理处置,不得随意堆弃或排放。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批版):烟台牟平环兴节能科技有限公司牟平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炉渣综合处理扩建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