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环境修复网获悉,6月15日,生态环境部发布了关于公开征求国家生态环境标准《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实施生态环境成效评估技术指南(试行)(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2年7月11日。本标准规定了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实施生态环境成效评估的原则、技术流程、评估内容与指标、评估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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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实施生态环境成效评估技术指南(试行)(征求意见稿)》 公开征求意见

2022-06-16 08:47 来源: 北极星环境修复网 

北极星环境修复网获悉,6月15日,生态环境部发布了关于公开征求国家生态环境标准《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实施生态环境成效评估技术指南(试行)(征求意见稿)》 意见的通知,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2年7月11日。

本标准规定了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实施生态环境成效评估的原则、技术流程、评估内容与指标、评估方法及报告编写等要求。 

本标准主要适用于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实施的生态环境成效评估,森林保护修复、湿地保护修复、草原保护修复、防沙治沙、矿山生态修复、流域综合治理、石漠化综合治理、 水土流失治理等其他类型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实施的生态环境成效评估可参照执行。

关于公开征求国家生态环境标准《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实施生态环境成效评估技术指南(试行)(征求意见稿)》 意见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关于加强生态保护监管工作的意见》(环生态〔2020〕73号)、《“十四五”生态保护监管规划》(环生态〔2022〕15号)等有关要求,指导和推动生态保护修复监管规范化和制度化,我部组织编制了《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实施生态环境成效评估技术指南(试行)(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及其编制说明,可登录我部网站(.cn)“意见征集”栏目检索查阅。

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提出意见和建议。有关意见请书面反馈我部,电子版材料请同时发至联系人邮箱。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2年7月11日。

联系人:生态环境部自然生态保护司 仇洁

电话:(010)65645421

传真:(010)65645411

邮箱:hongxianchu@mee.gov.cn

邮寄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2号

邮政编码:100006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22年6月10日

(此件社会公开)

附件1

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

水利部办公厅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态环境厅(局)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局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生态环境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

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

生态环境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国家海洋环境监测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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