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市发展和改革局就《河源市节约能源“十四五”规划(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该文件指出河源市仍存在“煤改气”工作推行困难,企业节能降耗内生动力不足,非工业用电需求上升明显等问题,将通过严格落实节能目标监督,强化能耗双控管理,推动产业结构转型升级,优化调整能源结构,深化工业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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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市节约能源“十四五”规划(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2022-06-17 10:26 来源: 河源市发展和改革局 

河源市发展和改革局就《河源市节约能源“十四五”规划(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该文件指出河源市仍存在“煤改气”工作推行困难,企业节能降耗内生动力不足,非工业用电需求上升明显等问题,将通过严格落实节能目标监督,强化能耗双控管理,推动产业结构转型升级,优化调整能源结构,深化工业领域节能等手段,推动实现全市能耗下降,高质量完成广东省下达的各项指标任务。

河源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河源市节约能源“十四五”规划(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根据《广东省能源局关于印发广东省“十四五”能源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粤能综合函〔2019〕395号)及市政府有关工作要求,我局编制形成了《河源市节约能源“十四五”规划(征求意见稿)》。现予以公示,向社会广泛公开征求意见。

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2年6月15日至2022年7月14日,相关修改意见或建议请通过电子邮件、来信等方式反馈到市发展改革局。反馈函请在信封或电子邮件标题注明《河源市节约能源“十四五”规划(征求意见稿)》反馈意见。

河源市节约能源“十四五”规划(征求意见稿)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期,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重要机遇期,是广东省实现“四个走在全国前列”、当好“两个重要窗口”的关键时期,也是我市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奋力建设幸福和谐美丽河源的重要时期。为指导落实我市“十四五”时期节能降耗工作要求,制定本规划。

第一章发展基础

“十三五”期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河源市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节能降耗作为优化经济结构、推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加快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抓手和突破口,积极推进控总量、调结构、提效率、推循环、强制度、惠民生等各项工作,节能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超额完成了“十三五”节能目标,为推动河源经济高质量发展打下了坚实基础。

第一节 主要成效

1.节能目标顺利完成

(1)能耗强度降低目标超额完成。

根据《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节能减排“十三五”规划>的通知》(粤发改资环〔2017〕76号),“十三五”期间,河源市节能任务为单位GDP能耗下降16.0%,年均下降3.43%。2020年,全市单位GDP能耗为0.3623吨标准煤/万元(当年价),“十三五”期间全市单位GDP能耗实际下降率为16.02%,完成了省下达河源市的“十三五”能耗强度下降目标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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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1 2015-2020年河源市单位GDP能耗降幅

(2)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目标超额完成。

根据《广东省发改委关于印发<广东省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发改能电〔2017〕95号)的要求,河源市“十三五”能源消费总量新增量目标为44万吨标准煤,年均增速2.4%。2020年,全市能源消费总量为399.27万吨标准煤,“十三五”期间新增能源消费量为32.36万吨标准煤,未超出“十三五”能耗增量控制进度目标。

2020年,六大高耗能行业综合能源消费量为133.70万吨标准煤,占全市规模以上工业能耗的比例为81%,较2015年下降了2.5个百分点。煤炭消费得到有效控制,2020年规上工业煤炭消费量214.02万吨,较2015年减少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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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2 “十三五”河源市能源消费总量及增长率

(3)能耗强度指标居北部生态发展区第一低位

河源市通过大力推进产业结构优化调整,不断加快淘汰落后和过剩产能,节能降耗工作取得显著成效。2020年河源市单位GDP能耗为0.3623吨标准煤/万元(当年价),居北部生态发展区第一低位。

表1-1 “十三五”北部生态发展区五地市能耗强度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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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能源结构更加清洁低碳

(1)能源清洁化水平进一步提高。

一次能源消费结构中,煤炭、石油、天然气、一次电力及其他能源占比由2015年的48.3:25.8:0.7:25.2调整为2020年的39.9:18.0:1.9:40.2,煤炭消费占比下降8.4个百分点、石油消费占比下降7.8个百分点、天然气消费占比上升1.22个百分点、一次电力及其他能源消费占比上升15个百分点。可再生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的比重由2015年的37.0%调整为2020年的42.7%,能源消费结构进一步向清洁低碳化转变。全面完成燃煤电厂超低排放改造,加快推进工业园区高污染燃料锅炉淘汰和清洁能源改造升级。能源绿色发展显著推动空气质量改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烟尘排放量大幅下降,为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打赢蓝天保卫战提供了重要支撑。

(2)可再生能源装机占比近60%。

截至2020年底,全市电力装机容量达296.44万千瓦,其中,煤电120万千瓦,水电126.24万千瓦(省调机组新丰江和枫树坝共55.50万千瓦,地调机组70.74万千瓦),风电9.90万千瓦,光伏发电38.13万千瓦,生物质发电及其他2.17万千瓦。全市电力装机容量较2015年新增45.01万千瓦,增长17.90%,新增电源装机均为光伏发电、风电、水电等可再生能源。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176.44万千瓦,装机占比近60%,其中光伏装机38.13万千瓦,装机增长近18倍。全市逐步形成以水电、火电为基础,风、光等可再生能源全面发展的多元化电力供应体系。

表1-2 2020年河源市电力装机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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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3 2015年和2020年河源市电源装机规模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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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4 2015年和2020年河源市电源装机结构变化

3.产业结构持续优化

(1)第三产业占主导地位

2020年全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102.74亿元,同比增长1.3%,增速在北部生态发展区五市排第一位。三次产业结构由2015年的11.5:45.8:42.7调整为2020年的12.4:34.0:53.6,第三产业占比上升10.9个百分点,占据主导地位,成为拉动国民经济增长的主要动力。其中,2020年服务业增加值达591.16亿元,是2015年的1.7倍。综合保税区、保税物流中心(B型)、中欧班列、整车进口、无水港等开放新平台加速建设,出口监管仓和进口保税库获批,跨境电商、保税物流等外贸新业态加快发展。全域旅游建设大力推进,2020年,全市接待旅游总人数2536.81万人次,同比增长15.2%;实现旅游总收入211.00亿元,同比增长19.2%。

(2)工业转型升级稳步推进

全市制造业产业结构不断优化,2020年全市先进制造业、高技术制造业和优势传统产业分别实现规模以上增加值101.68亿元、149.28亿元和64.66亿元,同比增长4.6%、10.3%和5.1%,新兴产业对整体经济发展的推动作用明显增强。

4.重点领域节能成效显著

(1)高耗能行业能耗整体下滑

2020年,全市五大高耗能行业(电力热力的生产及供应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黑色金属冶炼业、有色金属冶炼业和化学制造业)综合能源消费量133.70万吨标准煤,占全市规模以上工业能耗比重的81.3%,同比下降13.7%,降幅同比扩大3.0个百分点,拉动全市规模以上工业综合能耗下降11.51个百分点。能耗下降最快的是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同比下降56.4%,降幅同比扩大56.6个百分点;同比能耗增长最快的是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其能耗同比增长46.8%,增幅同比扩大38.2个百分点;拉动全市规模以上工业综合能耗下降作用最明显的是占行业比重最大的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占全市规模以上工业综合能源消费量的64.6%,降幅同比收窄5.9个百分点,拉动全市规模以上工业能综合能耗下降5.95%。

表1-3 2020年河源市高耗能行业能源消费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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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各领域节能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

进一步落实建筑节能,“十三五”期间我市完成省下达城镇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目标任务,新建民用建筑在设计、施工阶段执行节能强制性标准达到100%。稳步推进交通节能,“十三五”期间开展绿色交通建设工程,将河惠莞高速公路紫惠段打造成地域特色的线性动态公路景观走廊。持续推进公共机构领域节能,“十三五”期间我市人均综合能耗和单位建筑面积能耗分别下降30.0%和10.14%,完成了省下达的下降目标;开展国家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工作,我市和平中学等4家单位被评为全国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节能管理与服务水平进一步加强,开展节能执法监督检查,加强能源统计能力建设,进一步健全能源计量体系。节能考核体系与支持政策不断完善,出台了系列能源价格政策,落实资金支持,推广节能技术和产品,不断完善市场化机制建设。

第二节 存在问题

1.“煤改气”工作推行困难

我市远离广东省沿海LNG接收站的供应辐射范围,国家管网对途径的部分区域进行供气也存在困难,导致规模化气源长期无法得到落实。我市管道天然气普及率仅为33.8%,低于粤北地区47.7%的平均水平,龙川县、和平县、东源县、连平县等地也未通达天然气主干管道,天然气基础设施发展水平仅处于起步阶段,天然气通过长途输送,运输层级多,供应成本高,仅用气价格就比全省平均水平高13%以上。天然气的供应保障能力弱、价格高直接影响我市“煤改气”工作进度,导致“煤改气”工作推行困难。

2.企业节能降耗内生动力不足

随着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受新冠疫情、中美经贸摩擦等因素影响,地区生产总值出现增速回落的趋势,经济面临下行压力,GDP增速下行压力进一步加大。部分用能企业的产品市场需求不旺,生产成本增加,经济效益下滑,节能投入受到影响。加上“十一五”至“十三五”时期,单位GDP能耗已经实现较大的下降幅度,在节能技术没有重大突破的情况下,企业在“十四五”期间继续大幅度降低能耗难度加大。

3.非工业用电需求上升明显

由于我市第三产业增加值比重已超过50%且呈增长趋势,城乡居民生活水平和电气化水平也持续提高,尤其是数据中心、5G基站等新基建的快速增长,非工业用电量的快速增长,带动非工业能耗增长。以2020年为例,全市全社会用电增速2.0%,与GDP增长速度持平,单位GDP电耗增长12%,其中非工业用电量增速高达8.6%,比全社会用电量增速高出4.7个百分点,对全市节能工作产生较大压力。

第二章 面临形势

“十四五”时期是广东省实现“四个走在全国”、当好“两个重要窗口”征程上迈出新步伐,为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打好基础的关键时期,也是河源市把握建设机遇、增创改革发展新优势,推动绿色发展理念落地见效,坚持“融湾”“融深”、奋力建设幸福和谐美丽河源的发展战略机遇期。“十四五”时期,河源市面临着经济增速下滑、社会风险增多等前所未有的压力和挑战,节能工作面临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

第一节 发展机遇

河源市生态条件优越,具备良好的土地资源、环境容量等后发优势,有利于充分发挥“双区驱动”效应的带动优势,增创改革发展新优势。

——“双区驱动”为节能工作提供了良好的政策支持和技术支撑。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和“一核一带一区”区域发展新格局等国家决策和省政府部署将生态文明建设和节约资源放在重要位置,致力于形成节约资源和环境保护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和生活方式。随着河源市积极加快推进“融湾”“融深”,将为节能工作提供良好的政策支持和技术支撑。

——经济发展空间结构深刻变化要求区域能源政策协调发展、适当弹性。目前我国能源消费和经济发展仍处于长期均衡关系,经济发展的空间结构正在发生深刻变化,中心城市和城市群正在成为承载发展要素的主要空间形式,对区域协调发展提出了新的要求。“十四五”期我国能源政策将以惠民利民为根本宗旨,以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加大民生用能基础设施投入,广东省也坚持控制能耗与服务经济发展相结合,保障新兴产业合理用能和居民生活质量,提高产生的合理用能增长需求,这些因素将有利于河源市制定更有弹性的能源利用政策。

——绿色发展主路线为节能工作提供战略导向。推动绿色发展,深入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是我国进入新阶段发展蓝图的重要内容。按照“双碳”战略部署,“十四五”时期我国将继续推进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大力培育绿色新动能。着眼区域发展,广东也将“打造新发展格局的战略支点”列入“十四五”时期必须把握好的重大问题,其中绿色发展作为广东常抓不懈重点工作之一,在未来五年将有着“更高水平”的目标要求。在顶层绿色发展路线指引下,河源市的节能工作战略方向将更加明晰。

——技术进步为挖潜节能空间提供抓手。随着《中国制造2025》和《能源技术革命创新行动计划》的实施,分布式能源、电力储能、工业节能、建筑节能、交通节能、智能电网及能源互联网等关键能源技术正逐步实现突破。广东省能源科技和产业发展步伐加快,建立“1+4”先进能源科学与技术省实验室,进一步提高能源领域核心技术和节能环保装备研发能力和水平,引导和支持重点用能单位开展技能技术改造。这些因素将有利于推动绿色制造技术在河源市的广泛应用,成为节能潜力变成现实的节能量的主要抓手。

第二节 制约挑战

河源市产业结构虽以第三产业为主,但能耗结构仍以工业为主,随着高耗能工业和非工业的能源消费总量持续增加,能耗强度不降反升的风险日益加大,资源环境约束、结构性、体制机制性等深层次矛盾仍然存在。

——产业结构调整面临较大压力。河源市经济结构优化调整任务艰巨,现代产业体系建设任重道远,传统产业转型升级仍需持续发力,新兴产业尚未完全挑起大梁,先进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构建多点支撑的产业体系仍面临较大压力。随着经济形势从2020年的低谷逐步复苏,国内外市场需求快速增长,河源市原有以加工业和服务业为主导的产业结构将引发能耗的反弹甚至快速增长,但其偏向粗放型的产业结构定位决定了其增加值增长水平难以赶上能耗的增长水平,容易导致工业和服务业的能耗强度的不降反升。

——工业节能挖潜空间收窄。经过“十三五”期河源市强化能源需求侧管理、重点领域和企业节能管理、完善节能支持政策和服务等多项举措实施,工业领域节能降耗及绿色制造体系建设工作取得成效,且其节能产生的经济效益还未达到其改造成本,进一步实施升级改造的困难更大。此外,全市通过强化环境管理严格执法监管,严格落实产能整合、惩罚性电价等政策,淘汰类、限制类工业企业落后产能空间不断缩窄,后续通过淘汰落后产能实现节能效果将明显缩小。河源市亟需对高耗能、规模以下工业和数据中心等非工业领域的节能潜力进一步扩展思路、深度挖潜。另一方面,全市节能工作进入深度节能阶段,特别是伴随着经济下行、产业结构调整压力、能源价格低位运行、产品价格竞争加剧,企业主动开展节能减排的意愿不断下降,导致企业对节能的投入减少,节能挖潜空间持续收窄,政府财政负担和企业成本越来越高。

——城镇化提速加重节能任务。随着工业化、城镇化进程加快和消费结构持续升级,河源经济水平逐步提升,居民收入及消费水平不断提高,在人口总量增长、居住水平持续提高的共同作用下人均能源消费量仍将呈现升高趋势,电商经济的日趋旺盛导致服务业能耗持续保持刚性增长,但在电商的增加值统计不属于本地情况下,也容易导致服务业能耗强度的不降反升。“十四五”期间,5G基站、城际高速铁路和城市轨道交通、大数据、人工智能等非工业行业将显著引导大量需求侧消费,建筑、交通、公共机构等重点领域节能技术应用和管理水平亟需加强指引。



第三章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节能目标

第一节 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全面落实节约能源的基本国策,紧密结合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和“一核一带一区”区域发展新格局,紧紧围绕碳达峰、资源能源利用效率和绿色发展水平提升目标,全面推进能源消费强度和总量双控管理、科学配置、全面节约、循环利用,探索开展用能预算管理,以优化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为方向,以加快提升工业能效水平为重点,着力推进重点行业和重要领域绿色化改造,加强先进技术、工艺、装备推广应用,同时加快推进在建筑、交通、公共机构领域节能工作,培育节约能源和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加快能源节约型社会形成,确保完成广东省下达的节能目标任务,奋力推动“建设幸福和谐美丽河源”新发展局面。

第二节 基本原则

——政府引导,市场推动。制定和健全节能减排法规标准,完善有利于节能的政策措施,利用好已有节能管理平台,强化主体责任。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和财政资金的引导带动作用,培育新的节能服务模式和市场,积极发展节能环保产业,增强用能单位和公民自觉节能的内生动力。

——绿色发展,优化结构。加快推进产业聚集及绿色化园区建设,带动聚集区产业链绿色升级转型;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和升级,加快发展先进制造业,引导传统产业企业推进高效化、智能化、标准化改造;大力发展第三产业,提高服务业国民经济占比,不断提高产业绿色化水平,建立低能耗高效益的产业发展体系。大力发展节能环保产业,有效推动产业绿色化发展。

——突出重点,全面推进。突出重点,系统推进。以工业节能为重点,落实重点耗能行业节能监管,明确节能目标与措施;协同推进工业、交通、建筑等领域重点节能工作。大力推进新基建节能,加强绿色生活创建。大力宣传节能,提高全民节能意识,全面推进全社会节能低碳工作开展。

——科技引领,创新驱动。加快节能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和制度创新;强化科技创新引领作用,支持研发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节能减排关键核心技术,提升节能减排技术产品的实际效果和综合效益;发展新基建与智慧能源,开拓能源节约新思路;融合“双区”创新基地,立足区位优势,引进、吸收、推广节能技术和设备示范应用,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强大的技术支撑。

第三节节能目标

实现全市能耗下降,高质量完成广东省下达的各项指标任务。根据《河源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河源市“十四五”GDP经济发展目标年均增速为7%,到2025年,国内生产总值力争达到1550亿元(2020年价)。节能目标按能源消费总量年均增速(参照市能源规划)设定以下方案:

设定“十四五”全市能源消费总量年均增速为5.1%(与市能源规划一致),2025年能源消费总量为512万吨标准煤,新增能源消费113万吨标准煤;单位GDP能耗较2020年下降8.5%,年均下降率1.76%。

表3-1 河源市“十四五”节能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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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主要任务和重点工程

第一节 严格落实节能目标监督

明确目标分解,将省里下达的“十四五”节能目标具体分解到县区及企业,严格实施目标责任考核追踪强化节能形势分析工作及监测预警,坚持形势分析制度和晴雨表制度,对完成节能目标任务有困难的区域实施重点监控,对重点用能单位实行节能目标责任制和节能考核评价制度,确保完成目标任务。 全面梳理在建、拟建、存量"两高"项目,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新上"两高"项目的县区,应挖掘相应存量能耗予以对冲,确保不影响能耗强度下降目标完成。对未达到能耗强度下降目标进度要求的地区,实行"两高"项目缓批限批。

第二节 强化能耗双控管理

切实发挥节能审查制度的源头把控作用,从源头上提高新建项目能效水平和控制能源消费不合理增长,强化新建项目对能耗双控影响评估和用能指标来源审查。对未落实用能指标、不符合节能要求的项目,节能审查一律不予批准;按月报送年综合能源消费量1000吨标准煤以上项目节能审查情况;充分应用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加强对重点用能单位能源变化的监督管理,对存量及在建“两高”项目的节能审查意见进行全面复核,对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项目,严格按要求限期整改或依法依规予以关停;严格控制已办节能审查项目企业用能,对超用能企业相应压减其去年超产能部分相应能耗。

明确重点用能单位合法用能额度和能耗强度指标,加强节能目标责任考核。加快市级能源管理系统升级改造,推进全市重点用能单位数据接入省、市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平台。严格执行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制度,加强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的配备和管理,建立健全能源管理体系和能源计量体系,推动重点用能单位持续提高能效水平。各县区每季度统计上报辖区重点用能单位用能情况,确保“千万”重点用能单位完成年度节能目标。

编制新增用能需求较大的产业规划、能源规划以及制定重大政策、布局重大项目时,应与能耗双控目标任务充分做好衔接,按照目标任务倒推项目用能空间。对标“十四五”能耗强度下降约束性目标开展用能预算管理,建立市、县二级用能预算管理机制,以用能预算引导合理能源消费,根据能耗强度目标完成情况、经济增速预期变化等动态调整各领域用能预算指标,优先保障居民生活、高技术产业、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用能需求。探索区域节能工作机制,将节能工作与河源的支柱产业和产业结构优化联动起来。严格落实省、市有关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部署,将能耗双控工作作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促进高质量发展的重要途径和关键措施,确保低碳与节能工作有机结合、同步推进。

第三节 推动产业结构转型升级

抓好项目引进源头管理,新上项目统筹考虑项目对当地整体能耗指标完成的影响,强化节能低碳约束指标。重点支持引进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生物医药、新能源、节能环保、新材料、水和食品产业等低能耗高附加值的新兴产业。增强战略性新兴产业的资源要素集聚能力,能耗指标优先保障低能耗高附加值的项目,坚决淘汰重点耗能行业落后产能,加大落后和过剩产能压减力度,对于行业产能已经饱和的"两高"项目,原则上仅支持市域内产能和能耗减量替代,以钢铁、水泥、有色、铸造等高能耗行业为重点,鼓励企业采用先进的工艺技术设备,实施智能化改造,通过淘汰落后产能的各项政策措施,倒逼高耗低效落后产业优化升级转型或退出。加快推动节能低碳技术研发和转化应用,推广使用先进节能技术和产品。

第四节 优化调整能源结构

1.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

——大力推广光伏发电。鼓励各类社会主体投资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积极推广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推广光伏建筑一体化建设。重点支持与农业、林业、渔业融合发展,打造渔光互补、农光互补示范区。加快连平县三角镇石源村100兆瓦农光互补光伏电站项目、东源县骆湖镇100兆瓦农光互补光伏电站项目、东源县顺天镇30MW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投产,推进东源县涧头镇长新村100兆瓦农光互补光伏电站项目、和平县公白镇100MW农光互补光伏电站项目、连平县绣缎镇100MW农光互补光伏电站项目、龙川县广州发展龙川龙母60MW林光互补光伏电站和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等开工建设。“十四五”期间全市新增光伏发电装机容量约300万千瓦。

——适度发展陆上风电。加强风电资源勘测,在做好环境保护和征地补偿的前提下,因地制宜推进陆上风电建设。推进建设和平黎明风电项目、龙川大帽山风电项目、连平风吹蝴蝶风电项目、和平县紫云嶂风电项目等陆上风电。

——因地制宜开发利用生物质能。以生物质能资源的能源化循环利用和清洁利用为重点,按照“以城带乡、区域联动、设施共享”原则,在确保安全可靠、先进环保、省地节能、经济适用的前提下,规范建设河源市热力发电厂、东源县综合资源利用中心等垃圾发电项目,统筹解决城市、县城及其周边乡镇的生活垃圾处理问题。

2.加快建设抽水蓄能电站

科学研究抽水蓄能电站项目选址,因地制宜实施以安全、环保为目标的抽水蓄能电站建设。加快推动岑田抽水蓄能电站建设。优化水电资源开发利用,加强对水电站生态流量管理,持续推进老旧水电站更新和技术改造。

3.积极发展天然气发电

在工业园、产业园区等有用热需求的地区按“以热定电”原则谋划布局天然气热电联产项目。积极推进东源天然气热电联产项目建设工作。到2025年全市天然气发电装机规模达到80万千瓦。

4.科学有序发展清洁煤电

发挥煤电机组的托底保障作用,合理推动支撑性基础性煤电项目建设。持续推动煤电灵活性和节能增效改造。统筹能源安全保障和环境承载力,新增投产河源电厂二期2×1000MW燃煤机组扩建工程。到2025年全市煤电装机规模达到320万千瓦。

专栏1 能源结构优化工程

1.煤电:新增投产河源电厂二期2×1000MW燃煤机组扩建工程。

2.气电:积极推进东源天然气热电联产项目建设工作。

3.风电:推进建设和平黎明风电项目、龙川大帽山风电项目、连平风吹蝴蝶风电项目、和平县紫云嶂风电项目、等陆上风电。

4.太阳能光伏发电工程:加快连平县三角镇石源村100兆瓦农光互补光伏电站项目、东源县骆湖镇100兆瓦农光互补光伏电站项目、东源县顺天镇30MW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推进东源县涧头镇长新村100兆瓦农光互补光伏电站项目、和平县公白镇100MW农光互补光伏电站项目、连平县绣缎镇100MW农光互补光伏电站项目、龙川县广州发展龙川龙母60MW林光互补光伏电站、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等开工建设。

5.生物质能开发利用工程:重点推进河源市热力发电厂、东源县综合资源利用中心等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6.抽水蓄能电站:加快推动岑田抽水蓄能电站建设。

第五节 深化工业领域节能

研究制订“十四五”期间工业行业能耗控制标准,明确工业行业企业准入值、存量优化值,重点开展耗能行业企业节能潜力的研究,对标分析我市与国内、省内其他城市高能耗行业的单位产值能耗所处的水平,进行潜力分析,为下一步工业节能工作措施提供有力支撑。加快推进工业节能改造,对在全市综合能耗排名前50工业企业范围进行重点监管,要求其制定企业“十四五”节能规划,引导企业采用先进适用节能及清洁生产技术实施升级改造。深入开展能效“领跑者”行动,在重点行业开展能效对标达标活动,推动重点用能行业持续赶超引领;以钢铁、化工、有色金属、水泥、玻璃等“两高”行业为重点,对标国际国内或行业先进水平,推进生产线节能改造和绿色化升级。加强数据中心节能管理,梳理与数据中心有关合作内容,以产值、税收为抓手,进一步协商谈判,做好合同完善和补充工作;加强数据中心上报数据研究,主动与上级沟通,力争将数据中心产值数据纳入工业统计范围;推进数据中心节能改造和能效提升,督促数据中心通过电力现货市场交易消纳海上风电。

专栏2 工业节能技术改造工程

1、重点用能设备能效提升。工业锅炉、电机、变压器、风机、水泵等通用设备及系统的节能提效,对工业节能降耗,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实现工业节能目标具有重要意义。“十四五”期间,我市要进一步加大节能高效电机推广使用力度,严禁落后低效电机生产、销售和使用,加大对电机回收机构监管力度,确保回收电机不流入二级市场。采用变频调速、用词调速等先进电机调速技术改善风机、泵类电机系统调节方式,通过软启动装置、无功补偿装置、计算机自控系统等合理配置能量,提高电机系统运行效率。开展配电变压器普查,淘汰高耗能配电变压器。到2025年,基本完成S10及以下型号高耗能配电变压器淘汰任务,新增配电变压器必须采用高效配变变压器。在电子设备制造、纺织、医药制造等行业中,大力推广中央空调节能技术改造,淘汰能效比较低的空调主机,大力推广中央空调节能集成优化管理、磁悬浮式空调主机等节能技术。

2、能量系统优化。在钢铁、水泥、陶瓷、玻璃等我市重点特色行业实施能效系统优化工程,以安全高效生产为主线,进行系统能量利用效率优化提升,优化设计工序,联合布置方式,实现企业资源、能源梯级利用;加强分布式能源建设,构建区域微能源网、微电网,实现多种能源相互补充。大力实施原材料就地加工,就地使用,实现能量梯级利用和资源循环利用。

3、工业锅(窑)炉改造。严格锅炉能效准入门槛,加快推进工业燃煤锅炉实施“煤改气”或“煤改电”;推进全市热电联产规划的实施,在热电联产供热范围内的用热企业必须采用集中供热。支持采用燃烧优化、富氧燃烧、二次送风、自动控制、余热回收、太阳能预热、主辅机优化、热泵、纳微米高辐射覆层、防垢除垢等技术进行节能改造。推广锅(窑)炉燃烧自动调节控制技术装备,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定期开展锅(窑)炉能效检测,改造或淘汰能效不达标的锅(窑)炉,提升锅(窑)炉运行管理水平。

专栏3 建材行业能效提升工程

1、新技术新工艺推广。加快陶瓷砖薄型化、卫生陶瓷轻量化工艺装备技术开发与应用,重点推广干法制粉、喷墨打印、增材制造、陶瓷原料制备控制系统、压机控制系统、机器人注浆修坯、机器人施釉、产品智能检选和包装码堆等技术装备,加快窑炉、喷雾干燥塔等设备节能改造。加快发展低辐射镀膜玻璃、超白玻璃、高透型镀膜中空玻璃、真空玻璃、多色镀膜玻璃制品等建筑节能安全玻璃。

2、智能节能创新。针对建材行业特点,以原料制备、破碎粉磨、窑炉控制、物流仓储、在线检测等关键环节为重点,加快推广应用全流程能量系统优化运营等智能生产技术。

专栏4 钢铁行业能效提升工程

1、推广实施重点节能技术改造。加快建立智慧能环系统,提升能源综合管理能力和能源加工效率;加大各工序节能措施的推广应用,进一步降低工序能耗水平及提升余能回收水平;推广长流程企业利用多余的自产煤气发电,既节约资源,又减少煤气放散,保护环境;推广实施加热炉烟气余热回收、智慧电厂锅炉岛智能控制、加热炉黑体节能、炼钢煤气回收提升、发电机组发电效率提升等先进节能优化技术。

2、提高既有钢铁企业能效水平。开展钢铁行业能效“领跑者”引领行动,定期公布“领跑者”企业和能效标杆值,引导提高全行业能效水平;到“十四五”末期,既有钢铁企业争取达到能耗限额标准先进值。

3、淘汰落后产能增强产业集中度。制定年度淘汰落后产能计划,分解落实淘汰落后产能目标;对450立方米及以下炼铁高炉,40吨及以下转炉和电炉项目,列入淘汰落后产能年度任务加快淘汰;支持并购淘汰小型落后企业,增强产业集中度。

专栏5 有色行业能效提升工程

促进低效装备退出。促进有色冶炼领域关键装备中的低效装备退出,淘汰10吨以下直烧熔炼炉等低效装备,鼓励节能高效装备进入,省、市财政对使用高效能装备实行财政补贴贴、奖励或退税。

强化新技术和新工艺应用。在铝加工产业熔铸炉、阳极氧化生产线等进行装备升级,充分发挥技术改造对这些关键装备转型升级的促进作用;在熔铸炉生产线上全面推行蓄热式燃烧系统,鼓励用富氧燃烧枪技术替代目前常规燃烧喷枪,提高燃烧效率;在阳极氧化生产线上支持用磁悬浮直冷式冷冻机替代传统的螺杆式冷冻机,鼓励阳极氧化前处理采用零排放工艺技术。

第六节 发展新基建领域节能

加强在用数据中心绿色运维与节能改造,鼓励采用高效节能的绿色数据中心先进适用技术产品,有效提升数据中心整体能耗水平和运行效率。在满足安全运维的前提下,鼓励选用动力电池梯级利用产品作为储能和备用电源装置。

专栏6 绿色数据中心建设工程

1、加快推动节能与绿色化改造。加快推动我市已投运数据中心开展节能与绿色化改造,特别是电信运营商等能源资源利用效率低的低小老旧数据中心。加强在设备布局、制冷架构、外围护结构(密封、遮阳、保温等)、供配电方式、单机柜功率密度以及各系统的智能运行策略等方面的技术改造和优化升级。鼓励对改造工程进行绿色测评。力争通过改造后既有数据中心电能使用效率达到全省平均水平以上。

2、加强绿色技术产品创新推广。结合实际和业务类型,推广整机柜、模块化等先进技术,提高单位面积功率密度,减少IT设备占用的物理空间。加强绿色智能服务器、能源管理信息化系统、热场管理、余热利用、自然冷源、水循环利用、分布式供能、直流供电等机房管理技术的研发与应用。推广绝热冷却工程设计和建设,扩大太阳能等新能源应用,有效降低传统电源的用电负荷。跟踪国家绿色数据中心试点企业经验,积极引入优秀的节能方案、节能产品、节能案例,实现先进技术与产品最优配置。

3、提升绿色数据中心服务能力。按照国家各类数据中心能耗评测标准,确定能耗指标的采集和计算方法,通过第三方机构在我市开展“数据中心PUE/绿色等级认证”检测和分级评价工作。强化新建数据中心项目的绿色设计、绿色采购、绿色建设,明确数据中心节能、低碳、节水、排放控制、综合利用等节能环保目标。强化技术与管理手段的综合应用,建立涵盖技术应用、管理手段创新应用的数据中心运维管理体系。开展节能环保水平自监测工作,定期统计、分析监测结果,形成自我检查、自我优化、自我改进的自循环工作机制。加强对数据中心的能耗评估和对区域经济贡献率评估,对符合我省政策导向的给予必要的要素保障。中大型数据中心应建设能耗在线监测系统,按要求接入市能耗在线监测平台。

第七节 加快建筑领域节能

1.高质量发展绿色建筑

贯彻落实《广东省绿色建筑条例》,做好条例宣传和普法工作。加强绿色建筑建设管理运营全过程管控,积极推进绿色建筑创建行动。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因地制宜发展超低能耗建筑、近零能耗建筑,加快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完善公共建筑节能监管体系,健全建筑能耗管理制度,加强党政机关集中办公区、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商业等公共建筑能耗管理。推进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在建筑领域的规模化应用,推广建筑节能、节水、节地、节材和保护环境的适宜技术,提升绿色施工水平,做好建筑施工节能。

2.加快新型建筑工业化发展

推广装配式建筑应用,大力发展钢结构等装配式建筑,新建公共建筑原则上采用钢结构,推动装配式装修,打造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提升装配化建造水平。加快推进以装配式建筑为代表的新型建筑工业化,2025年末全市装配式建筑面积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持续增加,政府投资建筑工程项目优先采用装配式建造方式。积极创建广东省装配式建筑示范城市。

3.推进可再生能源高品质应用

因地制宜采用太阳能、空气热能、浅层地热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鼓励有条件、屋顶面积适宜的大型公共建筑、工业厂房建筑应用太阳能光伏发电技术,进一步加大太阳能光热系统在中低层住宅、酒店、学校建筑中的应用。高星级绿色建筑、超低能耗建筑中积极采用可再生能源。

4.推动既有建筑能效和绿色品质提升

完善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政策,进一步推进与发改、供电等相关部门的数据共享。加快完善建筑节能改造市场机制,推动建筑节能服务机构为建筑运行和既有民用建筑节能改造提供合同能源管理服务。推进合同能源管理,强化建筑物所有权人、使用人、管理人责任。

第八节 推进交通运输节能

1.构建节能高效综合交通运输体系

加快建设综合立体交通网,充分发挥各种运输方式的比较优势和组合效率,推进疏港铁路、物流园区和大型企业铁路专用线项目建设,推动煤炭、矿石、粮食等大宗货物及远距离货物运输向铁路和水运有序转移,铁路和水运货运周转量占比较上年有所增长。加强城市交通综合治理,引导绿色出行,县区城市公共交通、绿色出行方式占机动化出行比例较2020年有所提升,城市公交和城市物流配送领域新能源车辆数比2020年有所增长。大力推广新能源汽车在交通领域的应用,提升电动车用电效率。推广液化天然气(LNG)动力船舶,加快完善岸电设施建设,确保完成省下达的交通运输节能目标。

2.逐步提升交通运输智能化水平

推广交通运输节能技术,发展智能化现代公共交通体系,完善充电桩、充电站等新能源交通基础建设,加快建设智慧道路、智慧公交站、智能停车系统及智慧杆等,推行智慧交通,提高交通运输工具智能化水平。不断提高公共出行便利性,通过新闻媒体、网站、微信、微博、APP等灵活多样的方式加大绿色出行宣传教育理念,进一步引导市民优先采用公交出行。

专栏7 绿色交通体系工程

1、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提高多式联运比重,加快发展绿色货运与现代物流,支持绿色环保物流技术的推广和普及,推动建设“绿色物流”片区。倡导绿色出行,深化发展公共交通和慢行交通,提高出行信息服务能力。

2、推动交通运输用能方式变革。加快节能减排科技创新应用,推动交通用能实现多元化、清洁化、智能化和电气化。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全面推进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推进充电设施标准化、充电网络互联互通,提升新能源汽车充电保障能力,研究推动氢能源汽车应用和加氢站建设。推动运输船舶LNG清洁动力和纯电动改造,全面推广港口岸电,新建、改建、扩建码头的岸电设施能配尽配。

第九节 提升公共机构和市政园林节能

1.提升公共机构节能管理水平

大力推进党政机关集中办公区、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健全能耗统计和报告制度,推动各单位建立统计台账。加快公共机构既有建筑围护结构、供热、制冷、照明等用能系统和设施设备节能改造,鼓励采用能源费用托管等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强化落实公共机构能源资源统计工作,提升能源资源消费统计水平,提升工作质量。组织开展节约型机关创建行动和国家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行动。全市70%以上县级及以上党政机关完成节约型机关创建,公共机构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人均能耗和人均水耗下降率达到省要求的进度目标。

2.深化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作用

积极开展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促进全市各级公共机构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推进节水型单位创建工作,督促公共机构做好节水改造和节水技术、器具的推广应用。公共机构率先淘汰老旧车,优先采购节能和新能源汽车,新建和既有停车场要配备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或预留充电设施安装条件;公共机构应率先使用太阳能、空气能等清洁能源。

3.推行节约型机关创建

“十四五”推动节约型机关创建,引导党政机关健全节约能源资源管理机制,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推行绿色办公,全面实行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增加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配套,为全社会节能低碳意识建立起带头作用。

4.加强市政园林照明节能

加强园林、市政运转管护项目的用电管理,包括:道路、公园广场、社区的公共照明、景点楼宇景观亮化照明、市政喷泉运转、公益活动、公益广告用电等项目。大力推广应用节能新技术新产品:规划建设智能化路灯无线监控管理系统,实现按照季节气候变化的日出日落时间,自动化动态调整亮灯/熄灯时间,精细化管理照明时间;逐步用LED路灯替换钠灯路灯。实施管理节能措施:缩减节日期间景观用电,非节日期间景观用电缩减时长三分之一以上;实行在下半夜路灯间隔亮灯或单边亮灯的节电措施。

专栏8 节约型机关创建工程

1、创建节约型机关。推动全市党政机关厉行勤俭节约,引导干部职工养成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和工作方式,形成崇尚绿色生活的良好氛围。组织开展节约型机关创建行动和国家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行动,要求到2022年末,全市70%以上党政机关完成节约型机关创建,公共机构单位建筑面积能耗和人均能耗下降率达到国家要求的进度目标。

2、创建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加快公共机构既有建筑围护结构、供热、制冷、照明等用能系统和设施设备节能改造,鼓励采用能源费用托管等合同能源管理模式。落实国家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创建任务,开展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创建行动,实现“镇镇有示范”目标;开展公共机构能效、水效领跑者引领行动,树立先进标杆,强化公共机构节能示范。

第十节 推广农业农村节能

1.积极发展现代化农业

推动农业向标准化、规模化、绿色化、品牌化转型,稳步提高农业农村产品附加值,大力扶持农业优势特色产业。完善主要农渔业产品生产管理、种苗繁育和加工储运标准。建设农渔业产品质量安全溯源管理平台,打造区域公用品牌和企业产品品牌。发展乡村旅游及康养业,培育各类特色小镇,依托特色农产品生产基地、生态公园等旅游景点设立,建设一批农业观光与乡村旅游线路,打造一批集成现代农业、文化旅游、美丽乡村为一体的旅游融合发展示范区。

2.推广节能低耗智能化农业装备技术

因地制宜采用生物质能、太阳能解决农村照明、炊事、生活热水等用能需求。鼓励发展环保沼气利用工程,减少农村散煤使用量,提升农村能源利用清洁化水平,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加快淘汰老旧农业机械,推广农用节能机械、设备和渔船。大力推动新能源汽车下乡,提升农村新能源交通运用。

3.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

加快农村基础设施完善,以生活垃圾、生活污水集中处理为重点继续推进“三清三拆三整治”活动,深入整治农村人居环境,不断提升全国生态文明示范村占比。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大力开展农村户用卫生厕所建设和改造,同步实施粪污治理及综合利用,加快实现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全覆盖。积极开展节能低碳宣传,普及低碳节能环保知识,提高农村居民节能环保意识,共同建设低碳绿色美丽乡村。

4.推进农村清洁能源开发利用

加快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升级,推进农村清洁能源开发利用。有序推进煤改气、煤改电,充分利用农村资源加快推动可再生能源分布式应用。探索农村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模式,重点开展太阳能光热应用、畜禽排泄物能源化利用、发展沼气工程等,以此减少农村其他不可再生能源消耗,在节电及煤炭等资源的同时,切实推动农村清洁能源的可再生开发利用。

第十一节 实施商贸流通节能

1.消费流通节能

大力推动服务业转型升级,密切监测用电量增长过快的服务行业,严控不合理用电行为,大力推广高效节电设施设备,加强节约用电宣传,增强商户节能意识,倡导节约、节俭、节能消费习惯,鼓励批发、零售、酒店、住宿、餐饮、仓储、物流等行业开展能源管理体系建设和节能改造,以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含)以上的大型商场为主体,持续开展绿色商场创建工作,畅通绿色产品流通渠道,全面清理新能源汽车、绿色建筑、节能家电等绿色产品消费领域存在的地方保护和行业壁垒。

2.推进绿色管理与节能改造

畅通绿色产品流通渠道,全面清理新能源汽车、绿色建筑、节能家电等绿色产品消费领域存在的地方保护和行业壁垒。扩大政府绿色采购覆盖范围,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带头优先采购使用绿色产品。鼓励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物流等行业开展能源管理体系建设和节能改造。以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含)以上的大型商场为主体,持续开展绿色商场创建工作。

3.加快绿色仓储建设

建设大型综合物流园,打造为大湾区物流枢纽中心。鼓励商贸流通企业设置绿色产品专柜,开展绿色商贸流通企业示范;加快绿色仓储建设,支持仓储设施利用太阳能等清洁能源,鼓励建设绿色物流园区。

第五章 节能保障措施

第一节 加强组织领导

充分发挥市节能减排领导小组作用,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各职能部门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在各自的责职范围内推进节能工作。进一步加大节能工作力度,加强对全市节能降耗工作的指导,针对全市节能降耗中出现的具体问题,及时协商、研究并进行具体推动,促进节能降耗工作的有序开展。各县区政府及部门须高度重视节能工作,协调整合各类资源,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重大问题,切实抓好重点项目的组织推进工作。建立《规划》主要任务落实情况督促检查和第三方评价机制,完善绩效评估、动态调整和监督考核机制。建立《规划》中期评估机制,合力推动完成“十四五”能耗“双控”目标任务。

第二节 进一步强化节能目标责任制

强化节能约束性指标考核,细化节能专规规划实施责任,各县区政府对本行政区“双控”工作负总责,探索节能责任部门评价制度,将落实节能工作情况纳入部门绩效考核范围,市政府按规定组织开展县区政府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并公告考核结果。强化能耗双控考核结果应用,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和离任审计重要依据,对节能工作不力、能耗问题突出的地区和单位,及时通报约谈,并按国家要求依法依规予以问责,实行高能耗项目缓批限批。

第三节 加强节能执法监察

加强市、县(区)两级执法队伍和能力建设,严格查处违法违规用能行为。制定节能监察年度计划,全面开展“两高”行业强制性节能标准执行情况检查,对超过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用能的生产单位责令限期整改;不能整改的,依法依规予以关停。强化节能审查事中事后监管,对未取得节能审查意见或节能审查未通过,擅自开工建设或投产的项目,以及把关不严、落实节能审查意见不力的项目,严格按要求进行限期整改。加大“散乱污”等企业的查处力度,全面坚决清理违规用能、排放黑点。实行执法责任制,强化执法问责,对行政不作为、执法不严等行为,严肃追究有关部门和执法机构责任。

第四节 加强能耗分析和预警调控

建立能耗双控季度分析机制,加强节能形势分析。建立能源消费总量预测预警机制,跟踪监测各地区能源消费总量和高耗能行业用电量等指标,对能源消费总量增长过快的地区及时预警。编制出台节能调控预案,明确重点调控地区和重点调控企业名单,分别对新建成高耗能项目、已投产高耗能项目、在运行限制类行业项目提出相应的管控措施,确保完成年度节能指标。在工业、建筑、交通运输、公共机构以及城乡建设和消费领域全面加强用能管理,切实改变敞开口子供应能源、无节制使用能源的现象。结合本地实际,按照“有保有压”方式制定能耗预警调控方案。根据能耗预测预警情况适时启动能耗预警调控措施。

第五节 完善价格、财税支持政策

加大节能降耗相关资金统筹力度,发挥财政资金带动作用引导社会资本投入节能重点工程、重点项目和关键共性技术研发。强化节能企业所得税、增值税优惠政策执行,充分发挥税收对节能工作的重要作用。建立“两高一资”产品出口管控清单,落实好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两高一资”产品出口退税的相关政策。

第六节 拓宽节能投融资渠道

优化信贷结构,严格审核"两高"项目融资申请,对产能过剩、落后产能以及"两高"行业严格授信管理,加快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加强对节能技术推广目录项目、节能重点工程项目的融资支持,支持省内企业通过兼并重组淘汰落后产能,大力发展绿色金融,进一步推广绿色信贷、绿色债券,创新绿色保险和环境权益交易金融产品。

第七节 倡导全社会参与节能降耗

充分发挥电视、广播、报纸等传统媒体优势,积极运用网络、微信、微博等新兴媒体,加大宣传力度,深入宣传节能低碳理念和知识。开展节能宣传活动,开设专栏宣传节能技术,展示节能知识,倡导节能意识,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加强日常节能宣传教育,组织好节能宣传月、低碳日等主题宣传活动。深入开展全民节约行动和节能“进机关、进单位、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等活动。发展节能公益事业,鼓励公众参与节能减排公益活动。不断提高公共出行便利性,通过新闻媒体、网站、微信、微博、APP等灵活多样的方式加大绿色出行宣传教育理念,进一步引导市民优先采用公交出行。

第八节 加强评估调整

坚持规划中期评估制度,严格评估程序,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评估工作,分析规划实施效果,及时查找和解决问题,对规划滚动实施提出建议,根据规划实施和政策调整情况,修订调整节能规划目标和任务,推动完成“十四五”能耗“双控”目标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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