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稳住经济大盘的重大决策部署,根据《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助力经济稳进提质攻坚行动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精神,为进一步发挥省环科院科技、人才资源优势,服务经济社会绿色高质量发展,省环科院提出服务经济稳进提质八条措施。一、深化“红色先锋”引领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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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生态环境科学设计研究院出台服务经济稳进提质八条措施

2022-06-25 08:44 来源: 浙江生态环境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稳住经济大盘的重大决策部署,根据《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助力经济稳进提质攻坚行动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精神,为进一步发挥省环科院科技、人才资源优势,服务经济社会绿色高质量发展,省环科院提出服务经济稳进提质八条措施。

一、深化“红色先锋”引领作用

全面加强党的领导,深入实施“红色先锋”工程,持续深化“红色先锋党员博士服务团”示范引领。主动深入一线,为全省各地地方政策标准制订、规划环评审查、重点行业废气整治提升、“三线一单”调整等工作提供“点对点”全方位技术服务。

二、开辟环评评估绿色通道

成立重大项目工作组,建立“周报告、月推进、季回访”制度,实施全过程技术帮扶和专家集中攻关,推动重大项目尽快落地。开辟重大项目绿色通道,优化环评评估流程,评估意见即时送达。通过招商阶段先期介入,充分利用“环境评估”APP等数字化手段,提前研判项目选址和环境准入可行性。畅通咨询途径,传递最新政策,第一时间完成问题答复和专业解读。

三、实施生态环境科技帮扶行动

配合省生态环境厅开展全省生态环境科技帮扶行动,统筹推进第一批3个设区市和11个县(市、区)驻点帮扶试点工作。组建专家团队开展跟踪研究、咨询服务、科技攻关、技术培训、成果推介等,帮助企业切实解决生态环保难点、痛点和堵点问题,探索建立长效化精准帮扶机制。

四、优化环境损害鉴定评估

做好公检法和生态环境部门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技术支撑服务工作,继续以“先鉴定后收费”“友情协助不收费”等形式,支持检察机关开展生态环境公益诉讼,配合做好中小企业法律援助工作。

五、探索建立共享实验室

深入推进院属大型科研仪器设备开放共享机制,提供实验室人员专业技术培训。在开展环境检测服务中,对于部分困难的中小型科技生产型企业给予一定的费用减免。积极探索与省内外高校、科研院所、大型科技企业建立联合实验室,开展科研技术开发和合作交流。深化环境数据产品开发与应用能力建设,特别是持续开展对山区26县的需求调研,优先进行技术帮扶,服务山区26县绿色高质量发展。

六、加快生态环境技术成果转化

依托浙江省环保公共科技创新服务平台,及时梳理先进适用环保技术,主动为企业提供省内环保领域技术创新、治理需求对接交流服务,促进省内生态环保技术成果转化推广。

七、减免部分技术服务费用

为企业提供线上线下无偿技术诊断,到中小企业开展环保管理指导帮扶,解读环保政策,破解企业遇到的环保技术难题。在运维设施管理、第三方监管咨询、工程设施代建等方面,加快推进问题解决,有效缩短流程周期。借助运维管理大数据平台分析功能,免费为部分困难企业提供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指导服务;实施专业技术人员上门服务,主动了解企业困难和需求,针对性制定“一企一策”服务内容,确保运维服务满意度;免费为部分困难企业提供在线监测设备第三方比对,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对需进行环境管理认证的困难企业,可申请延缓支付审核费用;对到期需再认证的困难企业,审核费用给予优惠。

八、助力拓宽生态环保投融资渠道

为有申报需求的市、县(市、区)提供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模式概念和实践案例的免费培训,指导申报单位开展生态环保金融支持项目储备库入库工作,持续推动EOD试点项目落地实施。指导各地开展省级低(零)碳乡镇(街道)、村(社区)及减污降碳协同试点建设,谋划绿色低碳重点项目,申请绿色金融产品支持,助力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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