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长春市、吉林市挥发性有机物组分监测建设项目公开招标,该项目预算金额660万,详情如下:项目概况长春市、吉林市挥发性有机物组分监测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网站)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8月05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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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吉林市挥发性有机物组分监测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22-07-06 13:38 来源: 中国政府采购网 

日前,长春市、吉林市挥发性有机物组分监测建设项目公开招标,该项目预算金额660万,详情如下:

项目概况

长春市、吉林市挥发性有机物组分监测建设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网站)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8月05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JLDL20220621003GKXM1

项目名称:长春市、吉林市挥发性有机物组分监测建设项目

预算金额:66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66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长春市、吉林市挥发性有机物组分监测设备,(1)站房改造;(2)设备采购、安装、调试、试运行及验收;(3)项目验收起一年的质控和运维,提供满足设备一年运行及质控所需耗材和配件;(4)数据采集、联网及传输;(5)数据审核;(6)项目验收起三年数据分析及报告编写,包括但不限于月度年度数据分析报告、污染时段分析报告、特殊活动保障期间数据分析及报告;(7)质保期限内中标方每日对运行设备进行远程监控,每周有专业人员进行设备现场巡检,并填写运维记录,按需求提供月、季、半年、全年质控报告。

工作开展期间,产生的水、电、网络及硬件、联网费用由中标商支付,涉及电力改造的由中标商负责。

项目验收起一年内,需由1名专职人员驻守省中心,负责数据初审、异常数据分析、运维情况调度等工作,随时根据需方要求提供服务,期间必须遵守省中心各项制度和规定。

投标方需要提供自动监测运维及质控方案,方案包括设备安装调度及整体验收、数据采集传输、站点运维、质量控制详细内容等。

中标单位须按照总站的技术要求和质量控制要求开展工作。

本项目的所形成的数据及报告归省中心所有,未经省中心授权,中标方不得擅自使用数据或是将数据和报告发给任何第三方。若有违反,将依法依规处理。

投标人要接受省中心对数据质量的控制,接受省中心制定的质量监督计划。当数据出现异常时,配合总站开展核查工作。

所投设备(116种组分监测)应通过环境保护部环境监测仪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合格检测,获得环境空气挥发性有机物气相色谱连续监测系统环境保护产品认证且在有效期内。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完成供货和安装,并开始进行试运行。

合同履行期限:项目验收起一年的质控和运维,提供满足设备一年运行及质控所需耗材和配件;项目验收起三年数据分析及报告编写,包括但不限于月度年度数据分析报告、污染时段分析报告、特殊活动保障期间数据分析及报告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供应商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有效营业执照。3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投标活动; 4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记录(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关于供应商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网上查询截图,查询结果的时间应为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后)。5投标人应登录“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登录“中国政府采购”网站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时要将查询网页、内容进行截图或拍照,提供的截图或拍照内容要完整清晰并加盖单位公章;(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6本项目不允许分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07月07日 至2022年07月13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网站)下载

方式:请有意投标的供应商自行登陆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网站)下载。请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特别注意,首先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网(.cn),按照规定进行供应商注册登记,网上注册登记后,请携带相关材料到国投安信数字证书认证有限公司办理CA认证。未进行网上注册并办理CA认证的供应商将无法参与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相关的所有招标采购活动。供应商取得CA认证后,可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网站“CA登录区”下载电子招标文件。供应商下载招标文件后,务必在规定的“确认参加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点击“投标报名”按钮确认参加投标才具有投标资格。如果供应商在规定的“确认参加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没有点击“投标报名”按钮确认参加投标,将失去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资格。 凡与本中心招投标活动有关的时间,均以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服务器显示的时间为准。技术支持联系方式:投标人注册,CA数字证书(USBKey)及电子签章办理咨询电话:0431-85177688 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08月05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2年08月05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人民大街与蔚山路交汇处)四楼开标三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吉林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地址:长春市泰来街2063号

联系方式:卢查根 0431-876120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深圳市华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北湖科技开发区福源街长东北科学城(F区)滨湖雅苑小区2幢0单元104

联系方式:叶绍忠1394305859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叶绍忠

电 话: 139430585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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