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煤招标与采购网发布中煤新集利辛板集电厂二期项目静电除尘器采购项目公告,详情如下:
项目编号:CCTC10222980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开标时间:2022年08月12日 10时30分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煤新集利辛板集电厂二期项目静电除尘器采购招标人为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该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中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就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简介与招标范围:中煤新集利辛板集电厂二期项目静电除尘器采购,详见招标技术规格书。
2.2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3交货期:交货进度按2022年7月合同生效、二期项目工程工期以2022年8月28日至2024年8月28日排定(开工时间暂定,以实际开工时间为准,总工期22+2个月不变),详见技术规格书。具体设备交货详细进度以项目单位最后确定的时间为准,且投标方设备的交付必须满足工程进度要求。
2.4交货地点:安徽省亳州市利辛县中煤新集利辛发电有限公司二期工程场地指定地点车板交货。
2.5付款方式:详见合同条款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2投标人为本次招标货物的生产制造企业,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3业绩要求:自2017年1月1日以来(投运时间),至少具有2个同类型新建(扩建)项目(2*600MW及以上燃煤发电机组的工程项目)设备配套成功运行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及投运证明材料,以投运时间为准)。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未列入中煤集团供应商集中采购黑名单。
备注一:所有投标投运业绩均应提供以下相关有效证明性材料:
(1)合同主要信息:合同封面、首页、合同签章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等内容。
(2)投运证明性材料:用户提供的投运证明或安全稳定运行证明,或第三方出具的性能试验报告或质量验收报告等。以上证明性材料均需能证明投运时间,并有签章,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备注二:
(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潜在投标人提交意向资料后从招标公司获取到招标文件,不代表已经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以投标人成功递交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