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垃圾发电网获悉,7月22日,如皋市行政审批局发布上海电气环保热电(南通)有限公司生活垃圾焚烧炉协同处置一般工业固废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评拟批准公示。详情如下:
上海电气环保热电(南通)有限公司生活垃圾焚烧炉协同处置一般工业固废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项目名称:生活垃圾焚烧炉协同处置一般工业固废技术改造项目;
建设地点:如皋市石庄镇绥江路5号,现厂址内;
建设单位:上海电气环保热电(南通)有限公司;
编制单位:江苏环保产业技术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拆除4台垃圾破碎机和7条垃圾输送皮带机等,重新安装2台MJ-4000S型垃圾破碎机;保持总焚烧处置能力2250吨/日不变,其中协同处置一般工业固废不超过总设计能力的18℅,即405吨/日。
该项目必须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按申报的原料及工艺进行生产,认真落实环评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切实做好以下污染防治工作:
1、废水治理。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污污分流、分质处理”原则规范建设厂区内雨水集排系统、污水收集系统;初期雨水、原项目垃圾渗滤液等经厂内现有渗滤液处理站(900t/d)预处理后部分回用,余水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96)表4三级标准及《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相关标准后排放;清下水或后期雨水排放应符合南通市地方管理及本《报告书》要求;按照《报告书》要求落实防渗防漏措施,避免污染土壤或地下水。
2、废气治理。焚烧烟气经原烟气净化系统(SNCR炉内脱硝+半干法脱酸+干法喷射+活性炭吸附+布袋除尘+GGH+SGH+中温SCR脱硝)处理,尾气达到《生活垃圾焚烧污染物控制标准》(GB18485-2014)、《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及相关参照标准后排放;有组织废气排气筒高度为80米;加强生活垃圾和一般固废储存、转运及破碎等生产过程管理,减少无组织废气排放。
3、噪声治理。优选低噪声设备和优化车间设备布局,高噪声设备远离居民,并采取屏障隔声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且不得降低周围环境敏感点声环境质量。
4、固废处置。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规范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特别是危险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防止造成二次污染;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相关环境管理要求。
受理公示反馈情况:无意见
公示时间:自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0513-87658090,邮箱:rghb2014@126.com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天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