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6日,浙江省住建厅发布关于再次征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格栅应用技术导则(二次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浙江省住建厅根据各相关单位的反馈意见建议,对《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格栅应用技术导则(征求意见稿)》进行了修改完善,形成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格栅应用技术导则(二次征求意见稿)》,现再次征求意见。
关于再次征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格栅应用技术导则(二次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建委(建设局),温州和绍兴市、县(市、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各有关单位:
我厅根据各相关单位的反馈意见建议,对《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格栅应用技术导则(征求意见稿)》进行了修改完善,形成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格栅应用技术导则(二次征求意见稿)》。现再次向你们征求意见,请设区市收集汇总县(市、区)意见,有关单位直接反馈意见,于7月31日前报送我厅村镇处。
联系人:潘继杨 联系电话:0571-81050830
邮箱:jy151808@163.com
地址:杭州市拱墅区密渡桥路51-1号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村镇建设处
附件: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格栅应用技术导则(二次征求意见稿).pdf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22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