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6日,浙江省住建厅发布关于再次征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格栅应用技术导则(二次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浙江省住建厅根据各相关单位的反馈意见建议,对《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格栅应用技术导则(征求意见稿)》进行了修改完善,形成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格栅应用技术导则(二次征求意见

首页 > 水处理 > 农村污水 > 政策 > 正文

浙江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格栅应用技术导则(二次征求意见稿)》

2022-07-28 11:22 来源: 北极星水处理网 

7月26日,浙江省住建厅发布关于再次征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格栅应用技术导则(二次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浙江省住建厅根据各相关单位的反馈意见建议,对《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格栅应用技术导则(征求意见稿)》进行了修改完善,形成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格栅应用技术导则(二次征求意见稿)》,现再次征求意见。

关于再次征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格栅应用技术导则(二次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建委(建设局),温州和绍兴市、县(市、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各有关单位:

我厅根据各相关单位的反馈意见建议,对《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格栅应用技术导则(征求意见稿)》进行了修改完善,形成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格栅应用技术导则(二次征求意见稿)》。现再次向你们征求意见,请设区市收集汇总县(市、区)意见,有关单位直接反馈意见,于7月31日前报送我厅村镇处。

联系人:潘继杨 联系电话:0571-81050830

邮箱:jy151808@163.com

地址:杭州市拱墅区密渡桥路51-1号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村镇建设处

附件: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格栅应用技术导则(二次征求意见稿).pdf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22年7月11日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展开全文
打开北极星学社APP,阅读体验更佳
2
收藏
投稿

打开北极星学社APP查看更多相关报道

今日
本周
本月
新闻排行榜

打开北极星学社APP,阅读体验更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