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根据《江西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实施办法》,省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以下简称督察组)对吉安市开展了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2022年7月15日,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议通过督察报告。经省委、省政府批准,督察组于2022年8月3日向吉安市委、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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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吉安市反馈督察情况

2022-08-05 11:36 来源: 江西省生态环境厅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根据《江西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实施办法》,省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以下简称督察组)对吉安市开展了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2022年7月15日,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议通过督察报告。经省委、省政府批准,督察组于2022年8月3日向吉安市委、市政府进行反馈。督察组组长詹春森通报督察报告,吉安市委书记王少玄作表态发言,市长罗文江主持会议。杨鹏副组长,督察组有关人员,吉安市委、市政府有关领导参加会议,吉安市委、市政府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列席会议,吉安市各县(市、区)党政主要领导和班子其他领导成员通过视频会议的形式列席会议。

督察认为,吉安市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全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加快构建空地一体环境监测监管体系,污染防治攻坚战取得明显成效。

着力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吉安市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着力构建电子信息、生物医药、绿色食品、先进制造、先进材料“1+4”产业体系。全市主要经济指标增速持续保持全省“第一方阵”,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产业占规模工业增加值比重分别提升至44.3%和56.02%,排名全省第一。

全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开展“四尘三烟三气两禁”整治,中心城区PM2.5浓度由2019年的34微克/立方米降至2021年的27微克/立方米;坚持系统治水,全市37个监测断面水质优良率100%,县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100%。

努力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建设。在全省率先将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延伸至乡镇,将生态文明建设纳入领导干部评价考核体系和全市高质量发展考评体系。在全省创新开展“河湖长+检察长”“河湖长+警长”,成立赣江流域环境资源法庭。先后创建国家“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1个、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3个、国家级生态乡(村)49个,省级低碳县2个、省级生态县9个,获评“2021最具生态竞争力城市”称号。

吉安市高度重视此次督察工作,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深入基层调研督办整改工作,边督边改、立行立改,推动解决一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截至2022年7月15日,督察组交办的群众举报问题已基本办结,其中责令整改174家;立案处罚21家,罚款金额165.43万元;约谈21人。

督察指出,吉安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虽然取得积极进展和成效,但对标对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对照人民群众对优美生态环境的期盼仍有差距,一些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亟待解决。

一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还有差距。

学习领会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不够全面。吉安市委党校(行政干部学院)未按要求系统开展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培训工作。市、县两级党校相关师资力量薄弱、教学课程单一,发挥理论教育培训功能、提升党员干部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素养有差距。

落实全面绿色转型发展决策部署不到位。2020年吉安市13个县(市、区)中有6个县(区)新增能耗超过年度控制目标。吉安市2022年6个在建“两高”项目,其中永丰县江西若水新材料科技公司年产20万吨纳米级轻质碳酸钙项目、江西三和新材料公司20万吨碳酸钙系列产品项目未获得节能审查批复擅自开工建设。新干县工业企业高耗能设备监管缺位,该县佳怡铜业有限公司中频电炉批4台,建6台,县发改委、工信局和园区管委会对设备拆建、能耗等情况监管缺位,导致企业违规用能问题长期游离于监管之外。

执行法规政策有偏差。吉安市垃圾分类、收运、处理设施建设滞后,分类措施缺乏操作性,公众参与少。“混投混收”“混装混运”普遍存在,收集、中转、分拣设施闲置。万安县林业部门执行《全省河湖非法矮圩网围联合整治行动方案》要求不坚决,万安湖国家湿地公园保育区内存在违规围堰养鱼情况。

二是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落实不到位。

少数地方担当履责有差距。万安县工业园区未按《关于加强工业园区污染防治工作的意见》规定和规划环评要求配套建设集中式污水处理厂,大量生产废水通过二区总入河排污口超标排入遂川江。2017年省级环保督察关于饮用水备用水源地建设滞后问题,永新县至今未完成整改。

自然保护地存在违规开发建设现象。泰和县桔园末都采石场长期侵占玉华山省级森林公园,非法越界生产;未办理任何审批手续,擅自进行机制砂生产。江西小龙钨业有限公司存在矿区尾矿库非法占用林地5亩,尾矿库边坡黄土裸露未复绿,未按要求建设截洪沟,未完成水土保持自主验收等问题。

问题整治质量不高。遂川县上报已完成整改销号的西门排洪渠污水直排问题,西门桥至遂川江排口段仍有生活污水直排。井冈山市易安石业发展有限公司大亚山花岗岩矿和井冈山市恩磊鑫石业有限公司存在生态环境保护问题,该市上报办结并销号。督察发现,易安石业和恩磊鑫石业均未按整改方案要求完成整改。2020年省警示片披露的永新县石灰精产业仍采用国家明令淘汰的土窑工艺烧制、废气直排等问题,问题未按整改方案要求整改到位即上报拆除12家石灰精厂,并全部复垦复绿,同时对整改问题销号。督察发现,矿区虽已关停,但停采矿山未进行生态修复,大量石灰石矿料露天堆放,粉尘污染问题仍然存在。

三是一些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未得到有效解决。

城镇污水基础建设和管理欠账大。吉安市中心城区污水集中收集率偏低。吉水县管网建设及整治滞后,大量生活污水直排赣江。新干县滨江大道污水主干管每天约2000吨生活污水溢流直排北门湖。井冈山经济技术开发区金鸡湖周边雨污混流直排现象严重。

农业面源污染防治不严不实。吉安市政府明确要求,2020年全市化肥农药使用量比2015年减少3-5%、赣江流域沿线周边地区农药使用量减少6%以上、化肥使用量减少8%以上。然而,吉水县未严格落实省市有关要求,农药化肥减量工作严重滞后。吉州区农业农村局平时不作为、临时乱作为,为了应付督察组检查,编造化肥农药减量工作研究部署会议记录等文件。

矿山整治问题依然严重。吉安市现有在采持证矿山360座,已建绿色矿山仅23座,不足10%。青原区富滩镜头炭质页岩矿、江西泰和南方水泥有限公司石灰岩矿分别通过市级、省级绿色矿山建设评估核查,但现场核查发现实际情况与评估结论差距较大。富滩矿区未建设导排沟,地面污水横流,积水坑未做防渗措施并长期存有大量酸性废水,矿区内煤矸石原料大面积露天堆放,无任何防扬尘措施。抽查安福县13处废弃矿山,均存在生态修复滞后问题。

四是生态环境保护领域违法违规问题时有发生。

部分企业违法排放问题凸显。江西东劲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初期雨水收集池排口与雨水管网连接处设有排水活动阀门,雨水管网长期有工业废水进入。吉安市鑫通联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不正常运行污水处理设施,擅自将生产废水输送至尚未完工的二期污水处理池,并通过水池底部排水管直排外环境。峡江县恒通助剂有限公司原料包装桶露天堆放,作业产生的白色粉状物料扬散严重,地面冲洗废水和含热废水均通过雨水沟直排。

危险废物处置违法违规问题未得到有效遏制。安福康路运动科技有限公司危险废物暂存库不符合危废管理规范。危废间地面未做防渗,无导流沟、废液收集池;未落实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废活性炭、废水处理污泥产生量、转移量及去向均无记录。江西科纳科技有限公司无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资质,危废暂存间内危废种类、暂存量与台账记录情况不符。2021年10月起擅自接收、非法处置蚀刻废液达80余吨,环境违法问题突出。江西省环态实业有限公司危险废物收集管控不到位,生产产生的铝灰无组织排放,从雨水沟和沉淀池打捞的铝灰渣随意堆存,无任何防渗措施,环境风险隐患突出。

违规侵占自然资源问题突出。青原区浒山碎石建材加工厂违反《土地管理法》,在未办理用地手续的情况下,侵占吉安市青原区河东街道浒岗村委会李家村小组19.15亩国有土地。吉安县敖城镇老山石料场排土场违法侵占基本农田3.49亩、林地9.2亩。吉安县安塘兴海矿业有限公司矿山无证开采、无证取用地下水等违法问题突出。

督察要求,吉安市要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加强生态文明建设重要任务的培训力度,加大落后产能淘汰和过剩产能压减力度,加快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为更高标准打造美丽中国“江西样板”作出吉安贡献。要坚决遵照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锚定全面建设美丽江西的目标奋力前行。夯实制度法治保障,建立健全生态文明法规体系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体制机制;强化系统治理,遏制企业违法偷排、危险废物违规处置等行为,筑牢赣江流域生态安全屏障;集中力量攻坚克难,加大城区管网建设改造和修复力度等突出问题。

督察强调,吉安市委、市政府要根据督察报告,抓紧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在 45 个工作日内报送省委、省政府,整改方案和整改落实情况应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社会公开。

督察组还对发现的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进行了梳理,已按有关规定移交吉安市委、市政府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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