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9日,国家能源招标网发布浙江公司舟山电厂三期2×660MW扩建工程脱硝系统EP项目公开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公告显示,国电龙源预中标该项目。详情如下:
浙江公司舟山电厂三期2×660MW扩建工程脱硝系统EP项目公开招标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浙江公司舟山电厂三期2×660MW扩建工程脱硝系统EP项目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及包号:CEZB220605420001
一、中标候选人情况
标段(包)编号:CEZB220605420001
二、评标情况
评标委员会共 9 名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本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3天,自发布之日起计算。
三、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如需询问不中标原因请联系项目经理:
姓名:郑国栋电话:025-86728611
邮箱:20002974@shenhua.cc
(2)如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提出异议:
异议时限及程序: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登入国家能源招标网,在“用户登录”→“投标人”→“投标业务”→“招标异议”中提出招标异议。在提出异议时,应明确提出异议内容及异议的有关证据材料、异议诉求,以便我们尽快核实处理。
异议咨询电话:010-58132372
(3)为进一步优化招标投标领域营商环境,加强信用体系的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的采购环境,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国家能源集团和招标代理机构有关制度规定,对供应商失信行为的处置分为“警告”、“暂停资格”和“取消资格”,被“取消资格”处置的供应商将被列入国家能源集团“黑名单”。其中,在采购活动中的相关失信行为包括:
1) 在采购活动期间以非正常渠道接触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评标专家等人员,获取相关信息,干扰正常采购的;
2) 参与采购活动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交虚假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业绩证明及其他投标需要提交的资料,非法以他人名义投标或借用他人资质投标,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的;
3) 在采购过程中串通投标、围标,破坏公平竞争的;
4) 在参与采购活动过程中,存在商业贿赂、恶意诽谤、诬告或陷害其他竞争对手的;
5) 在招标或非招标采购开标之后,无故放弃投标,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或拒签合同的;
6) 对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开标、评标结果投诉前,没有提出异议的;
7) 多渠道或同时就同一事项进行异议、投诉或举报的;
8) 未按规定的途径提出招标异议、投诉的;
9) 异议、投诉或举报提供的内容和相应证明材料,与事实不符的;
10) 异议、投诉或举报编造虚假内容或证明材料的;
11) 异议、投诉或举报经查失实,经回复告知,仍恶意纠缠的;
12) 其他无正当理由,干扰、阻挠招标活动正常进行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