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生态环境部、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开展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试点工作要求,推动建立规范有序的危险废物收集体系,广州市生态环境局结合“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推进,近期印发实施《广州市危险废物收集试点工作方案》(下称《方案》)。
《方案》通盘考虑全市危险废物产生量、区域分布特征、现有收集能力等情况,完善危险废物集中收集点位布局,进一步提升危险废物收集能力建设,解决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处置难题。
《方案》明确了试点单位范围、试点单位条件、试点单位布局、试点时间等内容,规范试点单位申报程序,提出试点单位环境管理要求以及鼓励与惩罚措施,并对试点前后工作衔接作出具体安排。
《方案》明确生活源废铅蓄电池环境管理要求,规定“收集个人、家庭等生活源产生的废铅蓄电池时,转移至集中贮存点前的收集环节豁免管理,应按要求做好相关台账记录和交接记录,无需运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切实解决生活源废铅蓄电池收集过程管理难题,有效推动废铅蓄电池安全回收处置,维护全市生态环境安全。
《方案》提供了除医疗废物之外全市各类危险废物产生情况,结合现有收集能力分析存在的缺口,引导拟参与试点单位理性建设危险废物收集设施,避免产能过剩和过度竞争。
《方案》的印发实施,标志着广州市危险废物集中收集管理工作进入新阶段。接下来,广州市将以国家和省危险废物环境管理有关要求为指引,着眼于解决实际问题,持续跟踪《方案》实施情况,定期评估试点单位运营情况与《方案》实施成效,总结试点工作经验,为进一步强化全市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奠定基础,助力“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