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的《云南省推进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紧密结合云南省实际,明确了推进乡村建设行动的12项重点任务。其中,通过实施乡村清洁能源建设工程、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等八大工程和行动,加强农村重点领域基础设施建设,加快补齐农村能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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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加快补齐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短板

2022-08-19 09:51 来源: 中国环境报 作者: 蒋朝晖

云南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的《云南省推进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紧密结合云南省实际,明确了推进乡村建设行动的12项重点任务。其中,通过实施乡村清洁能源建设工程、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等八大工程和行动,加强农村重点领域基础设施建设,加快补齐农村能源、人居环境等重点领域基础设施短板。

在实施乡村清洁能源建设工程方面,《方案》提出,要巩固提升农村电力保障水平,加强农村电网薄弱地区建设,提高边远地区供电保障能力。鼓励在条件适宜地区发展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等清洁能源,探索建设多能互补的分布式低碳综合能源网络。支持“新能源+乡村振兴”建设,积极开展“千村万户沐光行动”。稳步推进煤改电、煤改气,实现有条件的地区“燃气入村”。

在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方面,《方案》提出,进一步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充分考虑地域环境、民族风俗等情况,因地制宜选择群众接受、经济适用、不污染环境的改厕技术模式,引导新改户用厕所基本入院入室,合理规划布局公共厕所,到2025年,全省农村卫生户厕覆盖率达到70%以上,常住户100户以上自然村、九大高原湖泊和赤水河流域自然村卫生公厕全覆盖。分区分类统筹推进农村改厕和生活污水、黑臭水体治理,因地制宜建设污水处理设施,优先治理九大高原湖泊、以长江为重点的六大水系、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周边等环境敏感区域,重点治理城乡接合部、乡(镇)镇区、中心村、人口聚集区、旅游风景区等地区农村生活污水,到2025年,基本消除较大面积的农村黑臭水体,行政村生活污水治理率、收集处理率分别达到40%、15%。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推进源头分类减量、资源化处理利用,建设一批有机废弃物综合处置利用设施,到2025年,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覆盖率达到8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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