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郴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公布一则行政处罚,郴电国际子公司湖南郴电格瑞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格瑞环保”)因非法占用土地建设郴州市第二污水处理厂,被处以罚款28.59万元。行政处罚决定书中表示,被处罚人格瑞环保未经郴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原国土资源局)批准,2017年擅自占用北湖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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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水处理厂运营五年 郴电国际子公司因非法占地被罚近30万元

2022-08-23 11:16 来源: 郴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近日,郴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公布一则行政处罚,郴电国际子公司湖南郴电格瑞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格瑞环保”) 因非法占用土地建设郴州市第二污水处理厂,被处以罚款28.59万元 。

行政处罚决定书中表示,被处罚人格瑞环保未经郴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原国土资源局)批准,2017年擅自占用北湖区的57157.6平方米国有存量土地建设郴州市第二污水处理厂,其行为属于非法占地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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