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环卫网获悉,近日,西安市人民政府出台了《进一步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将统筹动员各方力量,强化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各环节的无缝衔接,形成统一完整、能力适应、协同高效的全流程垃圾分类运行系统,引导市民养成主动对生活垃圾进行分类的良好习惯。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西咸新区及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级相关部门:
《西安市进一步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2年9月2日
(联系人:鞠子威 电话:86783606)
西安市进一步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垃圾分类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垃圾分类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推进我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按照住建部2021年第四季度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评估的通报有关情况,结合我市工作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对照住建部通报指出的问题和不足,密切结合工作实际,统筹动员各方力量,完善“管行业就要管分类”的工作机制和“以块为主、条块结合”的市、区、街道、社区四级联动的垃圾分类工作格局,强化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各环节的无缝衔接,形成统一完整、能力适应、协同高效的全流程垃圾分类运行系统。强化宣传引导,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引导居民养成主动对生活垃圾分类的良好习惯。
二、主要原则
(一)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各区县政府、西咸新区及各开发区管委会主要负责同志对本辖区垃圾分类工作负总责,各行业部门负责同志牵头负责本系统范围内的垃圾分类工作,加强统筹协调,形成上下联动、分级负责、属地为主的工作格局,以责任落实推动垃圾分类工作落地见效。
(二)坚持目标导向,高效推进。结合住建部和省住建厅通报的有关情况,进一步夯实工作目标,落实工作责任,明确工作任务时限,全面补齐垃圾分类管理中各方面短板。对能够立即提升的,快速推进;对短时间内不能快速提升的,明确阶段目标、强力推进;对需要长期坚持的,持续发力、务求实效。
(三)坚持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坚持治标与治本相结合,既解决好住建部和省住建厅反馈指出的问题,又要深挖关联性问题;既解决好个性问题,又要解决普遍共性问题。在抓好任务提升推进的同时,建立和完善生活垃圾分类长效管理机制,巩固工作提升成效。
三、工作任务
(一)推动源头减量。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等有关部门,结合各自工作职责,严格落实依法禁止、限制生产、销售和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袋等一次性塑料制品的规定;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按照各自职责严格落实《反食品浪费法》有关规定;市发改委负责推动循环经济扶持办法等有关政策落地,提高生产、流通、消费环节的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市市场监管局、市文化旅游局、市商务局负责督促餐馆、宾馆、商超等严格执行不主动提供一次性用品规定。以上市级相关部门每月向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分类办)报送工作情况,内容包括相关工作开展情况、取得的成效以及相关支撑材料、照片等。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文化旅游局等
责任单位:各区县政府、西咸新区及各开发区管委会
(二)提升分类投放准确率。各区县、西咸新区及各开发区严格落实桶边引导工作机制,按照每个小区每个收集点设置一名桶边引导员的标准,建立桶边引导员补助机制,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减少混投混放现象,进一步提升分类投放准确率。市财政局每年安排1500万元资金,用于奖励垃圾分类工作先进区县、开发区。市城管局将桶边引导员工作补助机制建立及落实情况作为垃圾分类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对先进区县、开发区(比例控制在30%左右),按照一等奖2个、二等奖3个、三等奖3个的标准进行分等次奖励。奖励资金主要用于桶边引导员配备及相关支出,奖励办法由市城管局会同市财政局研究制定。市住建、商务、教育、卫生健康、文化旅游、交通、民族宗教、机关事务等行业主管部门,严格落实“管行业就要管分类”的工作要求,加强行业内督导检查力度,稳步提升本行业分类投放准确率。
责任单位:市级相关部门,各区县政府、西咸新区及各开发区管委会
(三)完善分类投放设施。市资源规划局在2022年9月底前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设施建设纳入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并联审批程序,市城管局对建设项目设计方案联审中生活垃圾相关内容进行审查和验收。各区县、西咸新区及各开发区加快现有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设施改造力度,全面提升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设施设备水平。2021年被评为市级示范区的雁塔区、碑林区、未央区、长安区、阎良区、鄠邑区、曲江新区、航天基地、经开区等9个区县、开发区2022年11月底前,其他区县、开发区2022年12月底前,完成投放点棚亭化改造比例达到80%以上。鼓励在分类投放点设置除臭、洗手等便民化设施,制定人性化的定时定点投放机制。
责任单位:市资源规划局、市城管局,各区县政府、西咸新区及各开发区管委会
(四)加强再生资源分类收集和运输。市商务局组织各区县、西咸新区及各开发区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进一步完善再生资源回收服务点、分拣中心(站)网点建设计划,及可回收物回收体系;市城管局、市商务局建立推进“两网融合”工作机制,每季度总结成效、研究措施,不断提升工作水平;市城管局会同市商务局2022年12月底前研究制定低值可回收物回收资源化利用政策,并督促各区县、西咸新区及各开发区每月上报相关工作台账。
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市商务局,各区县政府、西咸新区及各开发区管委会
(五)提高厨余垃圾分出量。加强对大型企业、餐饮单位、农贸市场、机关单位、高校、商超等产废大户厨余垃圾的监督检查,强化落实生活垃圾分类主体责任,厨余垃圾日分出量2022年底前努力达到1000吨以上。
责任单位:市国资委、市市场监管局、市机关事务中心、市教育局、市商务局、市工信局、市城管局,各区县政府、西咸新区及各开发区管委会
(六)强化组织动员和宣传教育。严格落实好生活垃圾分类议事协调联席会议制度,每季度召开一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联席会议,解决我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进中的重大问题;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市城管局组织市级媒体加大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公益宣传力度,西安广播电视台、西安日报社开设生活垃圾分类宣传专栏。市文化旅游局、市交通局、市轨道集团、西安城投集团等部门,依托公交地铁信息屏、出租车顶灯、城市电子屏、旅游景点等各类宣传媒介以及生活垃圾分类设施、场所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教育,及时报送工作开展情况。市住建局、市民政局、市国资委等相关部门动员小区物业、社区(居委会)、小区所属相关管理单位的力量,于2022年9月底前组织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入户宣传活动,提升分类入户宣传率,市城管局做好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技术支撑和执法保障。2022年10月底前,市教育局牵头开展“垃圾分类知识进校园、进课堂”活动,内容包括组织开展优秀课堂、优秀教案评比等各类活动。各区县政府、西咸新区及各开发区管委会结合各自实际,会同以上市级部门不断深化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工作。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市文化旅游局、市交通局、市住建局、市民政局、市国资委、市教育局、市城管局、西安广播电视台、西安日报社、市轨道集团、西安城投集团,各区县政府、西咸新区及各开发区管委会
(七)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和社区治理。市委组织部、市城管局用好生活垃圾分类市、区县(开发区)、街道(镇)、社区(村)四级联动机制。各区县、西咸新区及各开发区在9月份全面组织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四个双主题实践活动”,定期组织党员干部参与垃圾分类活动,每月向市分类办报送活动开展情况。市住建局组织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中有关垃圾分类的试点活动,指导、检查、监督相关活动开展,每月向市分类办至少报送一个典型案例。
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住建局、市城管局
责任单位:各区县政府、西咸新区及各开发区管委会
(八)推动文明习惯养成。团市委、市妇联指导各区县、西咸新区及各开发区每月至少开展一次生活垃圾分类志愿服务活动。市民政局把生活垃圾分类纳入环保类公益组织年检事项。
责任单位:团市委、市妇联、市民政局,各区县政府、西咸新区及各开发区管委会
(九)健全保障机制。市发改委牵头,加快推进我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改革。市城管局牵头,市财政局、市住建局配合做好市级生活垃圾分类相关资金保障工作,市分类办指导督促各相关区县、西咸新区及各开发区加大垃圾分类经费保障,逐级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奖补资金投入保障机制。市城管局会同市财政局,指导区县、开发区财政部门做好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置作业费(含补贴),培训、宣传费,分类设施购置、维修运行费,管理平台建设运维费等生活垃圾分类相关资金数据归集,做到应统尽统、应报尽报。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各区县政府、西咸新区及各开发区管委会
(十)加大分类执法检查力度。加大厨余垃圾收集、运输环节执法检查频次和力度,重点对生活垃圾分类设施配备不到位、管理人责任落实不到位、混投混放、混收混运等问题进行执法检查,对严重违法违规行为从严从重处罚,并通过新闻媒体进行曝光。
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各区县政府、西咸新区及各开发区管委会
(十一)加大工作对接和交流协作力度。加强与部、省工作沟通交流,做好厨余垃圾的资源化利用水平、生化处理能力等数据上报工作。对接同类城市中工作较好的城市,交流经验、总结做法、互相促进,形成垃圾分类交流协作的典型案例。
责任单位:市城管局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责任落实。市城管局作为垃圾分类工作的总牵头部门,负责统筹抓总、分解任务,督导协调等工作。各区县政府、西咸新区及各开发区管委会和市级相关部门要对照实施方案,进一步细化分解工作任务、夯实措施、明确具体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各单位细化实施方案报市分类办备案。各区县政府、西咸新区及各开发区管委会主要负责同志及市级部门负责同志作为第一责任人,要定期研究工作并听取汇报,推进任务落实。所有有时限的工作任务必须按照规定时限完成,对阶段性可快速提升的工作,短期内要取得阶段性成效,对需要长期坚持的,要建立起相关的工作机制。
(二)加大资金保障。市分类办要按照省住建厅、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省级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区建设的通知》(陕建发〔2020〕181号)和《西安市保障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进奖补方案》(市垃圾分类小组发〔2021〕4号)文件要求,指导督促各相关区县、西咸新区和各开发区加大垃圾分类经费保障,参照市级标准,出台具体奖补方案,用好省级支持资金和市级配套资金,对工作成效突出的集体和个人进行奖补、奖励,激励争先创优。
(三)做好信息报送。各相关单位要按照方案要求,根据时间节点,每月按时向市分类办报送有关工作进展情况。信息报送情况将作为生活垃圾分类专报的主要内容之一,定期向市政府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