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省嵊州市应急管理局公布了《嵊州市君集污水深度处理有限公司(公安县利源环保有限公司)“1·27”机械伤害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报告。
报告指出,嵊州市君集污水深度处理有限公司(公安县利源环保有限公司)“1·27”机械伤害事故相关责任单位按照嵊州市人民政府批复要求,严格落实了《嵊州市君集污水深度处理有限公司(公安县利源环保有限公司)“1·27”机械伤害事故调查报告》提出的责任追究、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建议,当地政府以案促改,举一反三,切实采取有效管控措施,加强了安全监管,员工安全生产意识得到提升,事故责任单位及相关责任人员按规定受到了处理。
嵊州市君集污水深度处理有限公司(公安县利源环保有限公司)
“1·27”机械伤害事故
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报告
一、评估工作组织及开展情况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浙江省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规定要求,成立了由市应急管理局牵头,公安局、总工会、建设局、仙岩镇人民政府组成的事故评估小组,对嵊州市君集污水深度处理有限公司(公安县利源环保有限公司)“1·27”机械伤害事故进行了评估,评估小组通过踏看现场,听取工作情况汇报,查阅相关台账,对有关责任人员处理、责任单位行政处罚等方面情况进行了核查。
二、评估工作总体意见
嵊州市君集污水深度处理有限公司(公安县利源环保有限公司)“1·27”机械伤害事故相关责任单位按照嵊州市人民政府批复要求,严格落实了《嵊州市君集污水深度处理有限公司(公安县利源环保有限公司)“1·27”机械伤害事故调查报告》提出的责任追究、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建议,当地政府以案促改,举一反三,切实采取有效管控措施,加强了安全监管,员工安全生产意识得到提升,事故责任单位及相关责任人员按规定受到了处理。
三、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事故发生后,嵊州市君集污水深度处理有限公司、公安县利源环保有限公司已改正。嵊州市仙岩镇人民政府召开了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嵊州市三界镇人民政府按照《嵊州市君集污水深度处理有限公司(公安县利源环保有限公司)“1·27”机械伤害事故调查报告》及其批复(嵊政批〔2021〕22号)的要求,认真落实了各项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一、事故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1.对事故责任单位嵊州市君集污水深度处理有限公司、公安县利源环保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司马忠、冀学锋给予了行政处罚。浙江严牌过滤技术有限公司也受到了相应的行政处罚。
2.嵊州市君集污水深度处理有限公司员工胡传培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移送公安机关进一步侦查,嵊州市人民法院判决胡传培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
3.2021年4月26日,嵊州市仙岩镇人民政府副镇长沈利锋对安全生产网格员王越栋、魏锋进行了谈话提醒。
4. 嵊州市君集污水深度处理有限公司对压泥车间组长李仁斌罚款10000元,王金友罚款5000元。
三、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1.嵊州市君集污水深度处理有限公司在事故发生后及时完善了安全操作规程,加强了风险分级管控,及时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掌握其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提高员工的责任意识、安全意识、风险意识及综合业务水平;完善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练,加强员工对突发事件及风险控制的培训,提高全员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落实问题整改,及时消除隐患。加强对承包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协调与管理,规范签订安全协议,开展安全巡查,及时发现、制止和纠正工作中的不安全行为。
2.公安县利源环保有限公司认真吸取事故教训,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按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坚决杜绝“三违”行为发生,全面提升安全管理水平。
3.嵊州市仙岩镇人民政府及时组织相关企业召开了事故警示教育现场会,通报事故情况,对事故发生的原因进行深刻剖析,从自我检查、职能管理和安全制度执行等方面进行了深层次的分析,强化了思想教育,构筑了安全防线,嵊州市君集污水深度处理有限公司总经理进行了表态发言。
4.嵊州市建设局对污水处理企业迅速开展了安全风险和隐患排查,切实加强企业安全责任,严肃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防止事故再次发生。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嵊州市君集污水深度处理有限公司隐患排查有待完善,安全管理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通过现场踏看还是发现该企业日常安全管理上存在短板。
五、工作建议
1.企业要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执行情况的监管和考核。
2.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应日常化、规范化,全面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3.企业要进一步加强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特别是岗位责任制及操作规程的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定期开展应急演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