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9日,湖南省常德市江南污水处理厂污泥无害化处置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处置单价为260元/吨,成交供应商须保证对江南污水处理厂污泥的收集、运输、贮存、利用、处理等符合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要求;污泥在运输过程中严禁散落、丢弃,并符合交通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须按污泥特性进行无害化处置,确保不产生二次污染,并接受采购人的监督。若违反约定,成交供应商须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相关经济及环境损失费用。15公里内污泥运输费用由采购人承担,15公里外污泥的运输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
本项目服务期限要求为1年,具体起止日期以采购合同为准。
江南污水处理厂污泥无害化处置项目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政府采购计划备案编号 :鼎财采计[2022]000600
采购项目预算 : 单价
包名 :江南污水处理厂污泥无害化处置项目
采购项目详细需求信息
序号 品目 名称 单位 单价(元) 是否接受进口产品 是否是核心产品
1 C160201-污水治理及其再生利用服务 江南污水处理厂污泥无害化处置项目 吨 260 否 否
一 、 项目概况
为加强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运行管理,保障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正常运营,发挥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的预警和监控作用,根据《湖南省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203号)和《第三方运营暂行管理细则》的要求及湖南省环境保护厅、湖南省财政厅的(湘环函【2014】564号)关于印发《湖南省省本级政府购买环境监测服务实施方案》的通知,对江南污水处理厂污泥无害化处置服务招标。
二 、 基本内容
处置单价(元/吨):260元/吨
处置要求:按照科学合理、经济便捷、长效达标的原则,对江南污水处理厂污泥无害化处置,标准应达到国家住建部、生态环境部相关标准。
污泥运输费用:15公里内污泥运输费用由采购人承担,15公里外污泥的运输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
三 、 总体要求
1、成交供应商须保证对江南污水处理厂污泥的收集、运输、贮存、利用、处理等符合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要求;污泥在运输过程中严禁散落、丢弃,并符合交通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须按污泥特性进行无害化处置,确保不产生二次污染,并接受采购人的监督。若违反约定,成交供应商须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相关经济及环境损失费用。
2、本项目服务期内成交供应商的工作人员如发生人身伤亡、财务或其他各类损失,无论因何种原因,采购人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3、成交供应商应做好污泥处置过程中的安全、卫生等工作,并防止二次污染,由此产生的一切不良后果及经济、法律责任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4、本项目验收标准以国家、省、市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作为验收标准。
四 、 商务及其他要求
1、服务时间及地点:
(1)服务时间:本项目服务期限要求为1年,具体起止日期以采购合同为准。
(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投标人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所有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成交供应商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3、付款方式:根据实际污泥处置量和投标人成交单价据实结算。具体付款方式在签订合同时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