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9日,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陕西省环境监测中心站2022年陕西省大气颗粒物与挥发性有机物组分监测能力建设项目招标公告,详情如下:陕西省环境监测中心站2022年陕西省大气颗粒物与挥发性有机物组分监测能力建设项目招标公告项目概况2022年陕西省大气颗粒物与挥发性有机物组分监测能力建设项目招标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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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82万!2022年陕西省大气颗粒物与挥发性有机物组分监测能力建设项目招标

2022-11-10 13:36 来源: 中国政府采购网 

11月9日,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陕西省环境监测中心站2022年陕西省大气颗粒物与挥发性有机物组分监测能力建设项目招标公告,详情如下:

陕西省环境监测中心站2022年陕西省大气颗粒物与挥发性有机物组分监测能力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2022年陕西省大气颗粒物与挥发性有机物组分监测能力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西安市碑林区环城南路西段45号时代诺利达B区6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2年11月30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BY2022-ZB-131

项目名称:2022年陕西省大气颗粒物与挥发性有机物组分监测能力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2,82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挥发性有机物组分监测能力建设):

合同包预算金额:5,58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5,580,000.00元

1.jpg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完工期:合同签订后60天内完成项目建设。

合同包2(背景站颗粒物组分监测能力建设):

合同包预算金额:6,3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6,300,000.00元

3.jpg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完工期:合同签订后60天内完成项目建设。

合同包3(大气颗粒物组分自动监测能力建设):

合同包预算金额:10,78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0,780,000.00元

2.jpg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完工期:合同签订后90天内完成项目建设。

合同包4(项目监理):

合同包预算金额:16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60,000.00元

1.jpg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监理期限:项目开始至所有合同包验收合格。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挥发性有机物组分监测能力建设)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合同包1是非专门面向中小型企业采购项目,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包2(背景站颗粒物组分监测能力建设)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合同包2是非专门面向中小型企业采购项目,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包3(大气颗粒物组分自动监测能力建设)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合同包3是非专门面向中小型企业采购项目,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包4(项目监理)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合同包4是专门面向中小型企业采购项目,投标人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型企业。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挥发性有机物组分监测能力建设)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等相应证明文件,非法人单位参照执行;

2)提供2021年度审计报告(至少包括有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前三个月内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以上两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月已缴纳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包含增值税、企业所得税至少一种),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社保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月已缴存的社会保障资金缴费证明或参保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书。

合同包1特定资格要求:

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及其身份证),非法人单位参照执行;

2)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失信行为记录。

合同包2(背景站颗粒物组分监测能力建设)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等相应证明文件,非法人单位参照执行;

2)提供2021年度审计报告(至少包括有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前三个月内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以上两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月已缴纳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包含增值税、企业所得税至少一种),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社保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月已缴存的社会保障资金缴费证明或参保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书。

合同包2特定资格要求:

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及其身份证),非法人单位参照执行;

2)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失信行为记录。

合同包3(大气颗粒物组分自动监测能力建设)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等相应证明文件,非法人单位参照执行;

2)提供2021年度审计报告(至少包括有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前三个月内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以上两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月已缴纳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包含增值税、企业所得税至少一种),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社保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月已缴存的社会保障资金缴费证明或参保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书。

合同包3特定资格要求:

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及其身份证),非法人单位参照执行;

2)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失信行为记录。

合同包4(项目监理)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等相应证明文件,非法人单位参照执行;

2)提供2021年度审计报告(至少包括有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前三个月内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以上两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月已缴纳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包含增值税、企业所得税至少一种),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社保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月已缴存的社会保障资金缴费证明或参保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书。

合同包4特定资格要求:

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及其身份证),非法人单位参照执行;

2)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失信行为记录。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2年11月09日 至 2022年11月16日 ,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7:00:00 (北京时间)

途径:西安市碑林区环城南路西段45号时代诺利达B区6楼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3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22年11月30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西安市碑林区环城南路西段45号时代诺利达B区6楼会议室

开标地点:西安市碑林区环城南路西段45号时代诺利达B区6楼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获取招标文件请携带有效期内的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获取招标文件时间不包含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招标文件售价:现金300.00元/包,文件售后不退换。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3)《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4)《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5)《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6)《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7)《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8)《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9)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陕西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地址:西影路环保大厦

联系方式:029-8542915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博源招标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碑林区环城南路西段45号时代诺利达B区6楼

联系方式:029-852791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静、王鲜、骞彤、王洛

电话:029-85279116

陕西博源招标服务有限公司

2022年11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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