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东莞市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防治工作,对涉VOCs企业实行差异化管控,根据广东省生态环境厅相关文件要求,今年东莞市生态环境局继续组织了一批涉VOCs企业参与分级评价工作,形成了第三批定级结果,现将定级情况予以公示。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02月08日
铜川市人民政府2024年11月22日
钦州市生态环境局2024年11月05日
大连生态环境2024年10月12日
钦州市人民政府2024年09月10日
沈阳生态环境2024年07月15日
汕尾市生态环境局2024年06月24日
河北省生态环境厅2024年04月15日
绿色开封2024年04月07日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2024年02月19日
珠海市生态环境局2024年01月02日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04月30日
阿克苏市人民政府04月30日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04月25日
上海市发改委04月25日
邯郸市生态环境局04月25日
上海市人民政府04月24日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04月24日
安徽省生态环境厅04月18日
罗甸县人民政府04月10日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04月10日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04月09日
北极星电力网17小时前
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04月30日
南方电网报04月30日
北极星太阳能光伏网04月25日
北极星储能网04月25日
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04月23日
华为数字能源04月23日
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04月22日
中国电力报04月15日
北极星太阳能光伏网04月15日
北极星环保网0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