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环卫网获悉,11月21日,沈阳市浑南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辽宁省生态环保督察反馈意见第14项整改任务整改结果,浑南区将以环卫市场化改革为契机,通过购买服务约定机扫率目标,建立监督考核退出机制,确保完成城市道路机扫目标。
《沈阳市贯彻落实辽宁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第14项整改任务整改结果公示
一、整改任务
任务编号14:目前,建成区机扫率约为49.5%,可机扫道路机扫率约为75%,无法完成机械化清扫率。截至2016年12月底,沈阳市建成区(含辽中、新民、康平、法库)道路机动车道和人行道总面积12909.1万平方米,可机扫道路面积8517.2万平方米,除郊区县市外,一、二级道路全部实行机械化清扫保洁(含一级道路人行道),并在部分三级道路实行机械化清扫保洁。随着全市杭霆攻坚任务的深入,全市环卫部门对18个国控点位周边826条街路实行了非冬季的湿式巡回保洁和洒水降尘作业,进一步提高了全市机械化作业范围。目前,全市机扫总面积6385.5万平方米(含部分重点三级道路实施机扫)。
二、整改目标
城市可机扫道路(一、二、三级道路)机扫率85%。
三、整改措施
以环卫市场化改革为契机,通过购买服务约定机扫率目标,建立监督考核退出机制,确保完成城市道路机扫目标。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浑南区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部门与具备机械作业的市场化环卫企业签订委托合同,由第三方环卫企业负责浑南区区域内的扫保工作。同时要求环卫企业开展延时保洁作业行动,增加车辆作业频次,开展人机结合作业模式,无缝连接,做到路上有车、街上有人。
通过以上措施的实施,在“洁化”上下功夫,深入开展精细化扫保作业。全面提升广大市民的幸福感和满意度,目前浑南区机械化作业率在全市领先,出车作业率、覆盖率达到90%以上。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署联系方式,向沈阳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2年9月8日至9月15日
受理部门:沈阳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23415851
邮寄地址:沈阳市全运三路98号环保大厦
浑南区人民政府
2022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