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的相关要求,对乐山市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项目二期(厨余垃圾处理厂)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众参与信息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建设内容概况
建设项目名称:乐山市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项目二期(厨余垃圾处理厂)。
建设地点:乐山市市中区茅桥镇迎阳村,现乐山市餐厨处置项目厂区内。
项目性质:扩建。
建设项目概况:光大环保餐厨处理(乐山)有限公司拟实施乐山市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项目二期(厨余垃圾处理厂),在已建生产车间内扩建1条餐厨垃圾无害化处置生产线,日处理餐厨垃圾(含厨余垃圾)150吨,年处理餐厨垃圾(含厨余垃圾)5.4万吨。项目建成后,全厂设置2条餐厨垃圾(含厨余垃圾)无害化处置生产线、1条地沟油无害化处置生产线,餐厨垃圾(含厨余垃圾)日处理250吨/天、地沟油10吨/日,年处理餐厨垃圾(含厨余垃圾)9万吨、地沟油3600吨。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光大环保餐厨处理(乐山)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四川省乐山市市中区茅桥镇迎阳村
联系人:曾工
电话:0833-2585800
邮箱:270890399@qq.com
三、环评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机构名称:四川省众诚瀚蓝环保服务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成都市武侯区武兴路86号兆信国际5号楼2楼201
联系人:杨工
电话:18583838507
邮箱:602094818@qq.com
四、公众意见表
见附件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电话、信函、电子邮件或者其他便利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交书面意见或电话咨询。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项目的建设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六、公示时间
自本公示日起,十个工作日,您可以通过电话或信函反映您的意见。
公示单位:乐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