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土壤污染防治法》《工矿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严格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日常执法监管,切实保障农产品安全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按照《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令第27号)有关要求,现将《毕节市2023年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详见附件1)予以公示。
附件1:毕节市2023年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
天津市生态环境局04月07日
河北省生态环境厅03月04日
四川省人民政府02月05日
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01月22日
河北省人民政府2024年12月16日
生态环境部2024年11月08日
生态环境部2024年11月06日
河北省司法厅2024年08月26日
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2024年08月19日
贵州省生态环境厅2024年07月01日
生态环境部2024年06月17日
工业和信息化部22分钟前
四川省生态环境厅04月03日
上海市经济信息化委03月20日
通辽市人民政府03月18日
江苏环保集团03月17日
第一师阿拉尔市人民政府03月14日
中国环保产业协会03月04日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02月28日
北极星水处理网02月26日
中国能建04月07日
大方县人民政府04月07日
北极星电力网04月03日
北极星电力网03月31日
北极星太阳能光伏网03月27日
贵州省能源局03月27日
南方电网报03月21日
北极星风力发电网03月17日
港航公司03月05日
中国环境0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