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发布生态环境系统2023年助企纾困10条举措于2月20日发布,重点围绕支持项目建设、扩大绿色投融资、优化监管方式、促进市场规范、完善帮扶举措等五个方面,协同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近日,宁波市生态环境系统2023年稳进提质助企纾困十条举措正式发布。在去年实施的生态环境助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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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发布生态环境系统2023年助企纾困10条举措发布

2023-02-21 10:10 来源: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宁波发布生态环境系统2023年助企纾困10条举措于2月20日发布,重点围绕支持项目建设、扩大绿色投融资、优化监管方式、促进市场规范、完善帮扶举措等五个方面,协同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

近日,宁波市生态环境系统2023年稳进提质助企纾困十条举措正式发布。在去年实施的生态环境助企惠企十条举措基础上,市生态环境系统进一步深化举措,重点围绕支持项目建设、扩大绿色投融资、优化监管方式、促进市场规范、完善帮扶举措等五个方面,一手抓保护,一手助发展,持续助企、惠企、暖企,协同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

一、聚力服务提效,进一步促发展稳大局

坚持有保有压,稳定发挥生态环境系统项目审批、要素支撑等源头保障功能,助力推进区域高质量发展。

1.提升审批效能。深化重大建设项目预评估、专人全程跟踪等工作机制,环评编制阶段预审把关项目环境影响及风险等重点环节,前移项目审批关口。优化审批流程,持续放大“区域环评+标准”、多评合一、打捆环评等政策红利,简化小微企业环评编制内容,合理调控环评审批权限,优化环评公示时间,让更多企业及项目享受“放管服”改革实惠。开展危险废物“点对点”定向利用经营许可豁免管理试点,便利化推进可用做原料的危险废物出路,提高资源化利用水平。

2.做实要素保优。建立“生态环境要素跟着项目走”长效管理机制,制定出台全市生态环境系统《“1244”重大项目环境要素保障办法》,深挖重点区域主要污染物减排潜力,健全排污权回购、超额减排政府储备机制,强化市级储备库建设,确保重大建设项目、“246+”先进制造业集群以及优质民营经济发展需求。依法实施排污权网上竞价交易,启动挥发性有机物排污权交易试点,完善排污权分类分级交易机制,按项目需求适当加密交易频次,营造良好供保环境。

二、聚力投资提质,进一步促转变稳增长

坚持绿色低碳,持续健全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模式和投融资体系,力争实现更多实物量投资向绿色增长转变。

3.强化EOD模式引领。积极推进生态环境导向的EOD开发模式项目,深度结合全域国土空间综合整治、重点区域行业治理等行动,推动各区(县、市)谋划形成“四明山绿色共富”“港产城有机融合”等重点领域以及象山港、环石化区等重点区域的EOD 项目库20个以上、总投资600亿以上,有力探索生态环境治理与产业经营开发一体推进的发展模式,加快“绿水青山”向“金山银山”转换。

4.注重投融资绿色低碳。建立完善科学全面的生态环境治理投入统计体系,将各区(县、市)重点项目生态环境治理投入作为全市治污攻坚、美丽建设等工作评价内容。巩固全国首个碳资信评价建设及金融应用试点成果,强化企业碳资信评价基础及结果应用,累计完成200家左右企业评价并入库,为评价等级较高的企业提供最高授信额度增加100%、降息20%的发展实惠。加大与人行市中心支行等金融主管部门联动,大力拓展排污权抵质押贷款企业融资新渠道,力争年度发放排污权抵质押贷款额度居全省前列。

三、聚力监管提优,进一步促预防稳安全

坚持管服并举,建立预防式执法监管服务体系,及时发现化解生态环境风险隐患,构建企业稳定发展空间。

5.突出第三方先导服务。做深做实以正面清单为标杆、“绿色保险+环保管家+园区绿岛”为基础的第三方先导服务体系,培育380家左右上市(拟)上市、制造业“单项”冠军,“专精特新”小巨人等优质企业纳入“正面清单”管理,绿色保险企业覆盖面达1000家以上,推动环保管家服务在乡镇、街道等基层单元深耕应用,加快小微产业园区“绿岛”管理模式推广,全力做到对排污合规、发展健康企业“有事帮扶”“无事不扰”。

6.强化数字化精准监管。综合运用污染源自动监测、污染治理设施用电监控、无人机巡航、卫星遥感等“空天地”数字化科技手段,分类分级推行生态环境非接触等执法模式,年度实现在线监控覆盖企业不少于600家、用电监控覆盖点不少于1万个,检查事项做到“只查一次、一次查全”,助力企业集中精力抓生产。集成执法监管业务系统,建设一站式、多功能生态环境执法预警管控平台(指挥中心),对1.4万家以上企业分级赋码监管,采取“数字预警、轻微不罚”措施,督促企业自查自改,形成闭环机制。

四、聚力行业提标,进一步促规范稳市场

坚持公平公正,完善统一规范的市场竞争秩序,有序形成生态环境保护行业及产业良性发展格局。

7.推进机构服务规范提升。重塑生态环境第三方机构监管制度框架,制(修)订《宁波市生态环境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以及《宁波市生态环境监测社会化服务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等细分领域配套制度,加速提升第三方机构专业化治理服务水平。全面开展第三方机构弄虚作假专项整治行动,健全与市场监管、公检法等部门联动工作机制,强化环评验收、检验检测等领域整治规范,严肃打击扰乱市场行为,督促第三方机构合规经营,持续营造良好市场秩序。

8.发挥产业协会促进作用。建立健全对市环保产业协会挂联、指导工作机制,支持产业协会强化自身能力建设,在行业自律自治、产业龙头培育、技术人才引领等方面,打造一批具有地区辨识度、影响力的平台载体,年度力争出台挥发性有机物源头替代等6项行业自治团体标准,引入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技术交流3个创新平台、招引3家以上国内大型环保产业企业等行业良性发展标志性成果。

五、聚力品牌提能,进一步促帮扶稳主体

坚持品牌培树,加大政策解疑、技术帮扶、工作结对等政府职能作用发挥,形成送服务、助发展的暖心助企工作氛围。

9.建强服企工作品牌。深入推进“生态环境议事厅”“生态环保咨询日”等服务品牌打造,建立生态环境部门助企专员工作制度,强化生态环境法律法规政策宣贯解疑,及时收集解答企业发展面临的环境治理问题,有力形成企业有需求、部门有回应、技术有支撑的全流程、闭环式工作机制。全年全市生态环境系统要设立助企专员100人以上、结对企业500家以上,举办“生态环境议事厅”100场以上、开展“生态环保咨询日”100次以上,有效服务企业不少于2000家。

10.实施科技帮扶行动。大力支持生态环境科技帮扶专家团队建设,分领域分层级有效拓展专家组成员库,重点聚焦企业、园区绿色低碳发展难点、痛点问题,实施“十百千”生态环境科技服务绿色提升工程,持续落实“一厂一案”“一企一策”“一园一帮”等面对面、点对点帮扶举措,全年实现组织科技帮扶队10支、专家100名、帮扶企业1000家次以上的工作目标,以科技赋能助推企业持续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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