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生态环境局印发《厦门市主要污染物初始排污权核定技术规范(试行)》,该规范适用于厦门市域内现有工业排污单位(不含总装机容量30万千瓦及以上燃煤发电企业)主要污染物初始排污权的核定。现阶段实施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的主要污染物包括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
达州生态环境04月10日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04月09日
北极星环保网04月08日
上海环境集团04月08日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04月07日
国家发展改革委04月02日
贵阳市乌当区人民政府04月02日
生态环境部03月28日
湖北省环境厅03月26日
洛阳市政府03月25日
四川发展环境研究院03月25日
宜昌市人民政府2024年08月21日
嘉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4年07月29日
丽水市生态环境局2024年06月25日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2024年05月23日
厦门市生态环境局2024年04月25日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2024年04月08日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2024年03月20日
东营市生态环境局2024年02月01日
安徽省生态环境厅2024年01月15日
陕西省生态环境厅2023年12月15日
温岭生态环境2023年11月03日
天津市生态环境局04月07日
六安市生态环境局04月07日
六安市生态环境局04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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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师阿拉尔市人民政府03月14日
中国电力报03月12日
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02月26日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02月12日
陕西省生态环境厅01月26日
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01月22日
北极星电力网0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