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国资委出资监管企业采购交易服务平台发布江西赣能上高2×1000MW清洁煤电项目一辅设备集中采购——低低温静电除尘器设备供货及安装招标公告(招标编号:ZTZX-ZB-2023-412),计划为2×1000MW超超临界二次再热燃煤机组同步建设高效除尘装置。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西赣能上高2×1000MW清洁煤电项目一辅设备集中采购——低低温静电除尘器设备供货及安装,项目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江西赣能上高发电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投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实施地点:江西省宜春市上高县芦洲乡西南约3km的上新村西侧,东北距上高县城区约11km,西南距宜春市中心约58km。
2.2项目名称:江西赣能上高2×1000MW清洁煤电项目一辅设备集中采购——低低温静电除尘器设备供货及安装。
2.3项目概况:本项目规划建设4×1000MW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本期建设2×1000MW超超临界二次再热燃煤机组,同步建设烟气脱硫、脱硝装置、高效除尘装置,并留有扩建条件。
2.4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2.5本次招标标段情况一览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基本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的独立民事主体;
(2)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应为投标项目的生产制造商;
(4)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3.2专项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自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投运时间为准),应具有国内至少2台套1000MW及以上的超超临界火电新建或扩建机组静电除尘器设备成功投运的业绩。
注:
(1)业绩应是投标人的,而不是其母公司、子公司、合作方或技术支持方的;
(2)本资格门槛要求的业绩均以“机组”为准,“1台套”为1台机组对应的设备,视为一个业绩。1个符合要求的合同中,若含两台机组的设备,则视为2个业绩,以此类推。
(3)投标文件中须提交能证明投标人满足业绩资格要求的合同复印件(提供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签字盖章页),所投机组业绩的投产证明文件(投产证明文件以业主出具的投产证明或性能试验报告为依据),如合同页中无法体现机组容量或是否为超超临界火电机组,以项目业绩汇总表中机组容量为准;
(4)投标人必须保证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招标人对其中任何资料在合同最终授予前进一步审查的要求(必要时提供原件),如若存在投标人利用弄虚作假等不当手段谋取中标的,一经查实,招标人有权予以否决,并保留进一步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5)招标文件其它部分中投标人资格要求与招标公告中不一致的,以招标公告中的要求为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3-27 17:00:00时至2023-4-1 17:00:0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江西省国资委出资监管企业采购交易服务平台”公告查看页面点击“立即参与”进行网络报名,报名成功后点击标书下载即可。
4.2如未注册的投标人,请登录“江西省国资委出资监管企业采购交易服务平台”公告查看页面点击“立即参与”办理注册审核,注册咨询电话:400-8566-100;咨询QQ:811028657、3062197437。因未及时办理注册审核手续影响参与项目的,责任自负。
4.3投标人需完整填写参与,并按采购要求上传相应资料,项目采取线上参与,线下评定的方式。
4.4注意事项:
(1)投标人可在线查看变更公告。
(2)参与项目过程中如有任何平台操作问题,请联系平台客服,咨询电话:400-8566-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