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经浙江省环保厅审核通过,平湖南方水泥有限公司超低排放改造和评估监测情况在浙江省水泥协会网站上完成公示。这标志着平湖南方正式完成浙江省水泥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工作,也成为浙江省第二家完成此项工作的水泥粉磨企业,这也是平湖市第一家完成此项工作的水泥企业。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和省委、省政府《关于高标准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高质量建设美丽浙江的意见》,新埭镇平湖南方水泥有限公司对照《浙江省水泥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实施方案》积极进行超低排放改造和一系列转型升级工作。
经过改造,企业全部的运输汽车都做到国五及以上车辆,物料储存、输送及生产工艺过程控制措施满足超低排放要求,无组织排放集中管控平台实时监控,生产车间无可见粉尘外溢,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浓度在正常工况下稳定在10mg/m3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