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广安市生态环境系统在积极助力企业纾困的同时,强化对重点行业、重点时段、重点污染因子监管。近期,先后查处了一批涉气环境违法案件,现公布2起典型案例。
01 广安区某砖厂涉嫌烟气未完全收集处理案
4月26日,广安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对广安区某砖厂进行现场检查,检查时该砖厂正在生产(窑内正在焙烧页岩砖),现场发现隧道窑顶部的风机轴等多处有烟气溢出,焙烧烟气未能有效收集处理,同时厂区内还存在页岩未覆盖完全、原煤未覆盖等问题。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八条第一款:“钢铁、建材、有色金属、石油、化工、制药、矿产开采等企业,应当加强精细化管理,采取集中收集处理等措施,严格控制粉尘和气态污染物的排放”和第二款:“工业生产企业应当采取密闭、围挡、遮盖、清扫、洒水等措施,减少内部物料的堆存、传输、装卸等环节产生的粉尘和气态污染物的排放”的规定。4月28日,广安市生态环境局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目前,案件正在办理中。
02 邻水县某碎石场涉嫌未按规定密闭堆放物或设置围挡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治扬尘污染案
4月25日,广安市邻水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对邻水县某碎石场开展现场检查,发现该碎石场生产场区内部砂石产品露天堆放,未设置围挡且覆盖不完全。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贮存煤炭、煤矸石、煤渣、煤灰、水泥、石灰、石膏、砂土等易产生扬尘的物料应当密闭;不能密闭的,应当设置不低于堆放物高度的严密围挡,并采取有效覆盖措施防治扬尘污染”的规定。4月27日,广安市生态环境局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目前,案件正在办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