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江碧环保科技创新产业园废气集中处理系统(二次)招标公告。
本次招标项目总废气处理量为 1050000m3/h,其中 1#厂房设计风量 420000m3/h,2#厂房设计风量 为 300000m3/h,3#厂房设计风量为 330000m3/h。生产工艺废气污染物主要包括:酸碱雾(硫酸雾、氯化氢、NOx、HCN、甲醛、铬酸雾及氨气)、 有机废气(VOCs 计)等。
本次招标范围主要包含宝安江碧环保科技创新产业园1#厂房、2#厂房、3#厂房各车间风道井口至楼顶处理设备(不含各车间内废气的封闭、收集)、排放系统、处理设备(含处理设备主体以及相应的配套系统、完整的电气自控系统、FID在线监测系统,以及确保整个废气集中处理系统安全、有效运行所需的全部附件)。承包商应完成合同内废气处理设备的供货、安装、调试、试运行及系统验收。
受委托,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就深圳市宝安湾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申报的江碧环保科技创新产业园废气集中处理系统(二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招标要求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 项目编号:BACG2023179940
2. 项目名称:江碧环保科技创新产业园废气集中处理系统(二次)
3. 招标人:深圳市宝安湾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4. 招标内容
项目需求:以招标文件中项目需求为准
工期: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90天内完成设备的供货及安装工作并达到联合试运行条件
数量:1
招标控制价:2770.21万元
备注:本项目采购1家供应商
5、投标人资格条件:
5.1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国内独立法人;
5.2获得市级以上环保产业协会颁发的废气治理工程能力相关证明文件(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
5.3为深圳市政府采购注册供应商,并在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宝安分公司网上响应投标(无需提供证明材料,以深圳政府采购系统查询结果为准);
5.4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5.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6本项目不允许挂靠和转包;
5.7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由供应商在《投标及履约承诺》中作出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