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扬尘综合治理,防控施工扬尘污染,保护和改善大气环境质量,规范环境保护税征收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以下简称《环境保护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制定《浙江省施工扬尘排放量抽样测算方法(试行)》,现予发布。本公告自2023年7月1日起施行。
阿克苏地区行政公署02月10日
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政府2024年11月04日
杭州市政府2024年10月23日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2024年08月22日
生态环境部2023年12月25日
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2023年06月06日
北极星环保网2023年06月05日
北极星环保网2023年04月03日
北极星大气网2022年11月21日
北极星大气网2022年09月03日
江苏省政府06月12日
汕尾市人民政府06月11日
安徽省生态环境厅06月10日
十堰市政府06月09日
平顶山市政府06月05日
珠海市政府05月27日
珠海生态环境局05月27日
同心县人民政府05月22日
罗甸县人民政府04月10日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02月24日
嘉兴市政府02月17日
国家能源集团06月11日
中国电力报06月05日
北极星输配电网05月26日
新华社05月23日
中国电建05月15日
北极星售电网05月09日
风能专委会CWEA04月28日
中材环保04月27日
生态环境部04月15日
攀钢工科咨询公司04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