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0日,泗水县第二污水处理厂项目(二期)特许经营项目中标结果公告发布,中标人为中节能国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标价1.739元/立方米,特许经营期为26年(含建设期),建设期暂定为1年,运营期25年。
项目概况:
本项目拟对泗水县第二污水处理厂(二期)进行提标改造,通过对服务范围内的污水进行集中处理,由人工湿地进行尾水净化,使处理后的污水达到排放标准,改善当地的水生态环境,保证当地人民群众的正常生产生活和身体健康。建设规模为:泗水县第二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处理规模4万m³/d,泗水县第二污水处理厂人工湿地工程处理规模4万m³/d。
预算金额:21616.95万元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特许经营期为26年(含建设期),建设期暂定为1年,运营期固定25年。
泗水县第二污水处理厂项目(二期)特许经营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省网编号:SDGP370831000202302000033
市网编号:SSBM-2023-G0013
二、项目名称:泗水县第二污水处理厂项目(二期)特许经营项目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中节能国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大道91号
中标金额:1.739元/立方米大写:壹元柒角叁分九厘每立方米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泗水县第二污水处理厂项目(二期)特许经营项目
服务范围:本项目采用特许经营模式运作,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特许经营者,中选特许经营者在泗水县全资注册成立项目公司,政府不出资入股项目公司。项目公司负责办理建设过程中各项手续,并负责项目的投融资、设计、建设、运营、维护及更新;运营期内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污水处理服务;特许经营期满后将项目全部资产完好、无债务、不设定担保地移交给政府方。
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时间:特许经营期为26年(含建设期),建设期暂定为1年,运营期25年。
服务标准:达到国家现行相关行业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并满足招标人和有关文件要求。
五、评审专家名单:郭庆如、王泰力、范宗军、王燕、孙嗣涛、鲍明慧、王海丽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照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价格【2015】299 号文,执行市场调节价,本项目代理费为:513200.00元,由中标单位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未成交供应商的未成交原因:
1、鹏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评审得分较低(其他情形技术部分得分较低,综合评分排名第二)
2、安徽中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评审得分较低(其他情形商务部分、技术部分得分较低,综合评分排名第三)
3、山东沃能环保工程科技有限公司:评审得分较低(其他情形商务部分、技术部分得分较低,综合评分排名第四)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名称:泗水县水务局
地址:济宁市泗水县圣德路泗水县政府东侧约60米
联系方式:宋海涛1395375794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至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济宁市邹城市太平东路2777号
联系方式:张菲158637030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菲
联系电话:158637030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