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环保网获悉,7月30日,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清江流域重点段生态环境综合整治与产业开发EOD项目实施主体采购评标结果公示,公示期:2023年7月25日—2023年7月27日。
公示详情如下:
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受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委托,对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清江流域重点段生态环境综合整治与产业开发EOD项目实施主体采购(项目编号:HBT-43230019-232426)组织了招标。评标委员会评审意见已经招标人确认,现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思施州高新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服务期:本项目整体实施期20年(其中建设期3年,运营期17年)。
第二中标候选人:恩施州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服务期:本项目整体实施期20年(其中建设期3年,运营期17年)。
第三中标候选人:恩施市旅游投资有限公司
服务期:本项目整体实施期20年(其中建设期3年,运营期17年)
据悉,招标内容采用“投融建运”一体化模式实施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清江流域重点段生态环境综合整治与产业开发EOD项目实施主体采购项目,由实施主体负责项目范围内有关工程、资产以及区域内相关地块管理和使用、生态等资源的综合开发与利用、项目投资及融资、项目运营管理等。通过“投融建运”一体化模式带动清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与相关产业发展,有效实现生态环境治理与产业联动发展的双向赋能和产业反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