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发布鞍钢集团朝阳钢铁有限公司焦化厂焦炉本体烟气治理项目EPC总承包工程设备采购公告:
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鞍钢集团朝阳钢铁有限公司焦化厂焦炉本体烟气治理项目EPC总承包工程设备采购(AGJSJTHGXHD23082167559)采购人为鞍钢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物资贸易分公司集中委托办,采购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项目名称:鞍钢集团朝阳钢铁有限公司焦化厂焦炉本体烟气治理项目EPC总承包工程设备采购
采购失败转其他采购方式:转谈判采购
本项目采购内容、范围及规模详见附件《物料清单附件.pdf》。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采购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资质要求:
详见附件(如有需要)
3.3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需满足如下注册资金要求:
生产型注册资金:500.0(万元)及以上
流通型注册资金:500.0(万元)及以上
3.4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业绩要求:
以往设备制作销售的发票扫描件,2020年-2023年金额在50万元以上合同1份及对应发票1份。
3.5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能力要求、财务要求和其他要求:
财务要求:详见附件(如有需要)
能力要求:注册资金必须达到500万元(人民币),保证需方现场工程需求。
其他要求:焦化厂焦炉本体烟气治理设备1套,详见技术协议,按设备的制作标准及规范、设备的安装规范及要求验收。
3.6本次采购要求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失信被执行人投标无效。